47人颠覆案|法官指35+计划清晰 运用否决权属参选人共识
47人颠覆案|法官指35+计划清晰 运用否决权属参选人共识 47人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16名不认罪被告,法庭今早作出裁决。3名高等法院国安法指定法官裁定,其中两名被告刘伟聪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其余14人罪成。法官在裁决理由提到,2020年3月和4月时,35+计划终极目的和用意非常清晰,第一被告、港大法律学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向公众表明,目的要利用该谋划破坏、摧毁或推翻现行政治制度,以及香港特区根据《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建立的体制。法庭指出,地方选区协调会议达成的4项共识包括举办初选、举办选举论坛、目标议席数目和替补机制,当中不包括「运用否决权」,但协调过程绝非止于协调会议,认为4项共识纯属手段,全属正式立法会选举前实际流程安排,纯粹借以尽量增加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数目的部分机制,对如何达成「五大诉求、缺一不可」没甚关系。法庭又说,基于戴耀廷的终极目的,庭上证供指,协调会议提及过否决财政预算案,协调机制协议应包括此议题,并不令人意外;法庭肯定所有协调会议结束后至提名期完结前,运用否决权是绝大部分参选人已达成的共识,所有由戴耀廷制备的协调机制协议中,已清楚说明初选目的,参选人亦声明一旦当选,会积极运用或会运用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 2024-05-30 11:28:2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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