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案搜查队队长称依指示搜查 案件主管称不会容许不作搜查
屠龙案搜查队队长称依指示搜查 案件主管称不会容许不作搜查 屠龙小队等人涉串谋在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第33天审讯。控方传召重点搜查队女队长,她作供表示,当日在被告李家田家中搜查约3小时没有收获,刑事调查组指电脑房中厕所不属于搜查范围。辩方问有否搜查厕所,女队长回应称刑事调查单位较早到场,表示厕所并非搜查范围,她只是跟从指示协助搜查,没有问及原因。早前提到拘捕李家田的警员,翌日再前往电脑房中检取绿色斜揹袋作证物,在辩方盘问下,女队长称忘记前一天入房时有没有该袋。案件主管总督察张堃婷作供时表示,队员拘捕李家田到上水警署后,她指示李家田需要特别看管及不得与外界接触,因为涉严重暴力罪案,涉及枪枝及炸弹,担心李家田与涉案者沟通,要由专人看管,除律师外,会面的人士要经张堃婷批准。辩方问及彭军壕初次与警方会面,时间近3小时,张堃婷表示警员有向她口头汇报会面,但已忘记实质内容,大约是彭军壕想提供资料协助警方,相信同事只是解释提供资料的程序。辩方指2021年至2022年警方与彭军壕多次会面,其中一次2021年6月会见,相隔彭军壕完成录取口供已逾一年,会面没有纪录时间,张堃婷表示或与案情、案件进度有关,辩方关注见面频密,张堃婷表示不予置评。辩方问张堃婷,在李家田家中有否给予不必搜查电脑房中厕所的指示,张堃婷表示没有,她不会容许不作搜查。在覆问下张堃婷提到,当有被告想做 「金手指」,需询问律政司警方可否向被告取口供,无损权益口供中证据价值亦由律政司衡量,警方只是录取口供的角,警员每天上班毋须纪录工作内容。 2024-06-13 18: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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