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消息】 蓝白阵营因强推国会扩权法,民进党团认为该法条已经违宪,随后移请释宪并要求暂停处分。昨宪法法庭开庭审理此事,大法官尤

【政治消息】 蓝白阵营因强推国会扩权法,民进党团认为该法条已经违宪,随后移请释宪并要求暂停处分。昨宪法法庭开庭审理此事,大法官尤伯祥针对立委黄国昌提供的答辩书中,所提到的「反质询」并未清楚说明核心概念,且逻辑存有疑点让不少网友看完狂赞「还是大法官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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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宪法法庭审理立院改革修法 蓝营质疑大法官已心有定见

台宪法法庭审理立院改革修法 蓝营质疑大法官已心有定见 台湾宪法法庭就立法院职权修法暂时处分案召开准备程序庭,国民党质疑大法官已心有定见,开庭只是过场。民进党则强调大法官立场中立,没有倾向任何党派。 综合台湾《中国时报》和中央广播电台报道,台湾立法院职权修法6月26日生效后,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及总统赖清德、监察院先后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即暂停、冻结法律。 宪法法庭星期三(7月10日)召开准备程序庭,针对暂时处分的必要性及范围,听取各声请人和立法院代表陈述意见,准备庭历时三个小时。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洪孟楷星期四(7月11日)在记者会上称,大法官在准备程序庭中向立法院代表提问的问题,都让外界觉得大法官已心有定见,“准备程序庭根本就是过场”。 他还抗议司法院从发文给立法院要求派出诉讼代理人,到准备程序庭开庭只有短短三天,根本司法不中立。他强调,宪法法庭捍卫的是“中华民国宪法”,不是任何人的宪法法庭。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则说,在准备程序庭上,台湾总统府、行政院、监察院和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共派出12名代表,立法院则只有六名代表,这是一场不对等的诉讼辩论。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庄瑞雄则在记者会上回应称,大法官非常中立,且没有倾向任何党派。他批评国民党不要自己临讼讲不出话,就理由一大堆,这并不足取。 他称,其实暂时处分不一定要开庭,大法官基于涉及宪政机关的争议,为求慎重,召开准备程序庭,怎么会是突袭。 民进党立委蔡易余也称,宪法法庭给予正反方相同的时间,这与声请人、代理人的人数无关。 此外,资深媒体人、前中广董事长赵少康星期四也在脸书发文说,大法官的心证明显早就已经形成,就是要护航民进党和赖清德。当前15位大法官全都是前总统蔡英文提名任命,“以民进党意志为意志,真是太荒唐”。 宪法法庭预计将在8月6日针对相关修法的立法程序有无明显重大瑕疵、相关修正条文是否违宪等进行言词辩论。 2024年7月11日 4: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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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院改革法案今起生效 民进党团申请释宪

台立法院改革法案今起生效 民进党团申请释宪 台湾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刑法修正案等立法院改革法案从星期三(6月26日)起生效,正式成为法律。台湾民进党党团到司法院声请释宪,总统府、行政院、监察院也表示将声请释宪。舆论预料将有一场释宪战。 综合台湾《联合报》、今日新闻报道,台湾总统赖清德星期一表达声请释宪的态度后,民进党立院党团星期三也召开记者会宣布声请释宪、暂时处分。 民进党干事长吴思瑶说明声请释宪7大理由,称宪法并未建构立法院优位之宪政体制,立法程序有重大明显瑕疵,总统向立院报告之规定抵触权力分立原则等。 民进党总召柯建铭则表示,宪法已进入ICU加护病房,为抢救宪政体制、维护民主法治,如今四箭齐发,总统、政院、监院、民进党团提出释宪,后续彻底尊重大法官释宪,期待拨云见日。 释宪即请台湾大法官判定当前争议的“国会改革法”是否违宪,暂时处分即冻结、暂停施行法律,声请释宪时可一并提出。依据台湾法律,台湾现有15名大法官中,只要有10名大法官出席宪法法庭,并过半数判决立法院改革五法违宪,就可能推翻立法院三读通过的部分条文。 有分析认为,台湾当前15名大法官全由前台湾总统蔡英文提名、民进党主导的立法院任命,释宪结果可能引发台湾下一波的政治冲突。 国民党立委黄健豪呼吁,民进党既然已经执政,不应该一直政治斗争,应尽快落实民生议题及承诺过的立法院听证调查等,让台湾进入正常运作。“而不是选举选完半年,仿佛一直在选举,做政治斗争”。 台湾过去几周因“国会改革法”引发朝野攻防与社会分歧,该法案是由在野的国民党及民众党共同提出的一系列立法院职权修法,内容涉及“总统国会报告”、“藐视国会罪”、人事同意权,以及调查权与听证权。 民进党认为这些改革法案实际是立法院扩权,支持者则认为该法案能更有效监督政府。 2024年6月26日 1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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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去年做出释字第791号解释,刑法第239条通奸罪违宪,立即失效。立法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删除刑法第239条及刑事诉讼法第239条但书规定,以符合大法官解释意旨。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去年5月29日做出释字第791号解释,刑法第239条通奸罪违宪。司法院秘书长林辉煌当时表示,通奸罪导致的不利益显然大于公益,违反狭义比例原则。这是通奸罪违宪的最主要理由。 他说,大法官认为,尽管通奸罪对于婚外性行为具有一般预防作用,但通奸罪对于维系婚姻关系或婚姻制度,帮助很有限。因为婚姻的成立以双方感情为基础,是否能维持和谐、圆满,则有赖婚姻双方的努力与承诺,而不是刑罚。 对此,行政院会去年12月17日通过删除刑法第239条以及刑事诉讼法第239条但书规定等,以符合大法官解释意旨,全案送立法院审议。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年5月19日并案审查行政院、司法院函请审议刑法第239条等案,而台湾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民进党立委范云等人、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则分别拟具刑法删除第239条条文草案等案。 委员会审查时,在场立委与官员讨论后初审通过,刑法第239条照行政院、司法院提案删除;全案今天在立法院会进行处理时,在场立委并未提出异议,因此三读修正通过,删除刑法第239条及刑事诉讼法第239条但书规定。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委、国民党立委叶毓兰在三读后发言指出,今天院会三读通过删除通奸罪,代表通奸罪将走入历史,通奸行为不再有刑事责任,但这只是刑法规范上的价值选择,并非代表婚姻制度已经崩坏,因为还有民法,通奸者仍要对不忠行为付出代价,台湾也不会成为小三跟小王的天堂。 叶毓兰说,因应本案的通过,她要求司法院要加强司法官的性平教育,在审判实务上落实性别平权,维护配偶权遭侵犯的一方,而法务部也答应要修改民法,提供更周延的配套,才能彰显公平正义。 原刑法第239条规定,“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原刑事诉讼法第239条但书规定,“但刑法第239条之罪,对于配偶撤回告诉者,其效力不及于相奸人。”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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