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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训诫》是丹宁勋爵在1979年出版的一本重要的法学著作,作者在书中以自己丰富的司法实践,通过大量案例介绍了“二战”以后英国在防止行政机关和社会​​集团滥用权力,保证公民个人自由方面所进行的司法改革。内容涉及如何解释法律条款、如何纠正错误的行政判决、如何进行司法审查和如何界定行政机关的过失行为及其赔偿等等。 作者简介 · · · · · · 阿尔弗雷德·汤普森·丹宁(Alfred Thompson Denning)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最著名的法官和享有世界声誉的法学家之一。他从1923年当律师,1982年在英国民事上诉法院院长(Master of Rolls)的任内退休。在近60年的法律生涯中,他累积了极为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积极、大胆地参与英国战后的法律改革,并作出了重大贡献,成为英国战后法律改革史上划时代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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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界碑》是在1984年写成的,是丹宁勋爵生前最后一本专门论述法律问题的著作。在《法律的界碑》中,作者分门别类地叙述了一些在历史上对构成英国宪法原则有重要影响的界碑性的案例。这些案件涉及个人自由、信仰自由、集会自由、出版自由、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基本问题。 作者简介 · · · · · · 阿尔弗雷德·汤普森·丹宁(Alfred Thompson Denning),是第二次世界七战以后英国最著名的法官和享有世界声誉的法学家之一。他1923年当律师,1982年在英国民事上诉法院院长(Master of Rolls)的任内退休。在近六十年的法律生涯中,他累积了极为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积极、大胆地参与英国战后的法律改革,并做出了重女贡献,成为英国战后法律改革史上划时代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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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宁勋爵对法律改革的贡献主要在英国,但他的思想的影响却不仅限于英国。这些思想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因此为不少西方已开发国家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家所重视。虽然我国的法律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有著本质上的区别,但这种区别并不妨碍我们吸收和借鉴西方法学家提出的一些进步的思想。因此,研究丹宁的法学著作及其法学思想,对于完善我国的法制建设同样是有所帮助的。因此,我根据The Oxford Companion to Law(1980)(《牛津法律指南》)和《牛津法律词典》(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1年版)等较权威的资料对一些法律专有名词和历史人物加了注释。希望能对读者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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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简介:《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是一部深入研究清代法律体系与社会文化关系的学术著作。它详细探讨了清代民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应用和体现,以及法律与当时社会结构、文化传统之间的相互作用。书中可能分析了各类民事法律案件,如婚姻纠纷、财产继承、土地买卖等,阐述了法律条文在实际案例中的执行情况和演变过程。同时,还会涉及法律背后所反映的社会阶层差异、文化观念对法律实践的影响,比如儒家思想、宗法制度等因素如何塑造了清代的民法体系和司法实践。对于法学研究者、历史学者来说,这本书提供了丰富的研究资料和深刻的分析视角,有助于深入了解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和特点。|标签:#清代法律#社会文化#民法研究|文件大小:NG|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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