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判定委托传销组织购买虚拟货币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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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判定委托传销组织购买虚拟货币的合同无效】

【重庆法院判定委托传销组织购买虚拟货币的合同无效】2024年05月19日02点52分5月19日消息,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备受关注的委托合同纠纷案,该案涉及委托传销组织成员购买虚拟货币的纠纷。原告秦某委托被告周某在传销组织网络平台注册会员并购买虚拟货币,共投入资金22.35万元。后该传销组织网络平台突然关闭,导致无法进行交易。法院审理后认定委托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法院判决被告周某返还原告秦某10.67万元。一审宣判后,周某不服,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且已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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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引用“绿色原则”判决涉虚拟货币“挖矿”合同案,认定合同无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3日发布消息,近日,该院审理了一起有关虚拟货币“挖矿”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法院一审认定合同无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与被告的全部反诉请求。法院审理后认为,某天公司与某马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属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且本案涉及的“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不利于中国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减排,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因此,双方签订的“挖矿”合同因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有违公序良俗应属无效,由此产生的相关财产权益亦不应受到法律保护,上述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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