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拟规定: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集中充电场所

重庆拟规定: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集中充电场所重庆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11月28日提交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审。在二次审议稿中,新增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规定。二次审议稿第四十三条明确: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鼓励和支持既有建筑场所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或者改造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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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有了新标准,10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上海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有了新标准,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预防和减少火灾安全事故,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设计标准》,并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提出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建设相关技术要求,增设充电区域视频监控、充电状态实时监测、异常实时报警等智能化系统。(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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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推进充电设施全覆盖

上海: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充电设施全覆盖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部门印发《市房管系统协同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各区房管部门要会同区应急、消防、公安等部门和属地街镇,排摸辖区内既有住宅小区、非住宅类居住房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及消防设施等信息,制订相应建设计划,形成项目清单。推进充电设施全覆盖。对尚未完成充电设施建设的住宅小区,根据小区客观条件和充电需求,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力争年内完成。对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设集中充电场所的住宅小区,指导属地街镇根据《上海市推动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建设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在小区内因地制宜建设露天分散充电桩、充(换)电柜等共享充电设施,完善小区充电地图。增建小区充电设施。会同区应急、消防、公安等部门和属地街镇,对有条件提高充电设施与电动自行车数量配建比例的住宅小区,在符合消防要求并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推进增建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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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5月23日晚,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部署各地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推进全链条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当晚,全国共组成7.4万个夜查小组,累计派出各级各部门检查人员25.6万人,对6.3万个住宅小区、17.5万个自建房以及23.3万家夜间经营使用场所进行了检查,现场劝导搬离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29.8万辆,依法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689家单位、856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对7300余名个人进行了依法处理,并将对检查发现的61条存在非法改装线索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门店溯源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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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展电动自行车第二次集中夜查,劝阻飞线充电1560余处为深入推进本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按照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统一部署,5月29日晚,上海市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有关部门,在属地街道(乡镇)、村(居)委的配合下,发动全市基层网格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第二次集中夜查行动。据统计,上海市第二次电动自行车集中夜查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32854余人,开展执法宣教100652余次,劝阻飞线充电1560余处,当场劝导违规停车充电电动自行车19573辆。(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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