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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广誉远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广誉远股份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在子公司山西广誉远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况下,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上述情况导致广誉远股份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山西监管局决定对广誉远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张斌等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超华科技:收到广东证监局对公司暨相关责任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超华科技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梁健锋、李敬华、梁新贤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梁健锋、梁俊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广东证监局查明,超华科技存在的违规行为包括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情况、未及时披露实控人股份可能被强制执行风险、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情况。具体来看,因债务纠纷,超华科技董事长梁健锋于2024年1月26日收到深圳中院一审判决,迟至2月23日才组织公司公告。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期间,超华科技及梁健锋等分别收到兰州中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但超华科技迟至2024年1月18日才披露上述信息。截至2024年3月7日,超华科技及其子公司银行贷款余额10.28亿元,其中1.78亿元已逾期,占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38%。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披露上述债务逾期情况。
ST天山: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ST天山公告,公司于2024年6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2023年活畜业务部分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或存在密切关系,导致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分别为103.44万元、1,734.26万元。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并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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