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公司收到上交所2024年2月7日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书﹝2024﹞35号。公司于20
桐庐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公司收到上交所2024年2月7日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书﹝2024﹞35号。公司于2020年5月至8月期间发行了“20桐控01”、“20桐控02”和“20桐控03”,上述债券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经查明,发行人在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募集资金转借他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未如实、准确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现对桐庐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梅湦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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