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征求意见:聚焦程序化交易风险防控 对高频交易投资者提出差异化管理要求

上交所征求意见:聚焦程序化交易风险防控对高频交易投资者提出差异化管理要求为了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上交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细则》聚焦程序化交易风险防控,明确本所在异常交易监控、技术系统安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规定本所可对程序化交易合规情况开展检查,并对违规主体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为压实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要求会员加强程序化交易行为的监测监控,建立报告核查机制,协同本所做好交易行为监管,防范程序化交易风险。《细则》明确高频交易认定情形,在报告内容、交易收费、交易监管等方面对高频交易投资者提出差异化管理要求,包括增加报告内容、适当提高收费标准、要求会员从严管理等,重点加强高频交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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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征求意见:使用本所增值行情信息服务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及为其提供行情信息的许可单位应当配合执行本所增值行情信息的相关管理要求上交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应当从本所行情信息服务机构公示的许可单位获得行情信息。使用本所增值行情信息服务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及为其提供行情信息的许可单位,应当配合执行本所增值行情信息的相关管理要求。申报、撤单的笔数、频率达到一定标准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使用本所增值行情信息服务的,本所行情信息服务机构可以提高行情信息使用费。具体管理要求和费用标准由本所行情信息服务机构另行规定。许可单位应当加强收费管理,确保行情信息使用费由相应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承担。投资者未按要求支付费用的,许可单位应当停止为其提供行情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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