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集结案审结 黄之锋刑期最长

民主派集结案审结黄之锋刑期最长黎智英邹幸彤等14人另涉国安案还柙未见尽头#独媒报导:https://bit.ly/3tpDLsE逾30名民主派政治人物牵涉多宗未经批准集结案,1月初邹幸彤被裁定2021年六四煽惑集结罪成及判囚,为最后一宗的相关案件,各人刑期亦尘埃落定。整理各人总刑期,显示黄之锋在6.21围警总、反蒙面法游行和六四集会3案中,合共判囚27.5个月,刑期是众人之冠。其次为「长毛」梁国雄,四案合共囚23个月,陈皓桓和邹幸彤,则须囚22个月。除了未经批准集结案之外,黎智英、李卓人、黄之锋等15人另背负其他案件而还柙,包括初选案、《苹果日报》案和支联会案等,至今仍在候讯阶段,未订审期。#政治打压#法治笑话#初选无罪#47人案#初选大搜捕#国安法#未审先判#毋忘手足#在囚手足#冤狱#没有暴徒只有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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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集结案审结 黄之锋刑期最长 黎智英邹幸彤等14人另涉国安案 还柙未见尽头

民主派集结案审结黄之锋刑期最长黎智英邹幸彤等14人另涉国安案还柙未见尽头https://bit.ly/3tpDLsE整理各人总刑期,显示黄之锋在6.21围警总、反蒙面法游行和六四集会3案中,合共判囚27.5个月,刑期是众人之冠。其次为「长毛」梁国雄,四案合共囚23个月,陈皓桓和邹幸彤,则须囚22个月。除了未经批准集结案之外,黎智英、李卓人、黄之锋等15人另背负其他案件而还柙,包括初选案、《苹果日报》案和支联会案等,至今仍在候讯阶段,未订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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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幸彤六四煽惑集结案 刑期上诉被驳回

#港闻【Now新闻台】邹幸彤六四煽惑集结案,邹幸彤不服刑期上诉被高院驳回。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2021年呼吁市民参与六四集会,被控煽惑集结,原审罪成判囚15个月。她一度上诉得直,律政司向终院上诉,恢复她的定罪,将刑期上诉发还高院处理。法官在判词指,邹幸彤之前亦因为另一次六四集会,面对同样的煽惑罪,她是罔顾法纪才不断重复干犯同样控罪,更在保释期间犯了保释涉及的相同罪行,裁判官有充足理由把量刑起点上调至15个月,其中5个月刑期能与上一宗煽惑案同期执行,已经是宽大处理,驳回她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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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维园集会案刑满 转押监狱待初选案开审

黄之锋维园集会案刑满转押监狱待初选案开审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涉前年香港维园集会案,去年5月初判囚10个月,经上诉后改判囚8个月。黄之锋于3月初已完成所有刑期,转到赤柱监狱还柙,等候初选案审讯。根据《星岛日报》报道,黄之锋之前涉及三案共判囚27.5个月。他在2019年6月21日号召包围湾仔警察总部,并承认“组织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罪名,被判监禁13.5个月。2019年10月5日,黄之峰参与反《禁蒙面法》游行,后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罪,被判监禁四个月。加上前年的维园集会案,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囚10个月。三案共五罪的刑期总长27.5个月,后总刑期减至23.5个月。目前所有刑期已完结,不过他仍有案在身。黄之锋在其个人面簿贴文表示,服刑期间不懈学习,他会分享阅书心得。黄之锋涉及的民主派35+初选案,由落案起诉至今已逾一年,案件仍未正式开审,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15人获准保释,其余32人一直还柙。发布:2022年3月30日12:1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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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幸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维持判囚15个月

邹幸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维持判囚15个月终审法院早前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恢复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的定罪,发还刑期上诉予原讼庭法官审理。高等法院法官张慧玲宣判,驳回邹幸彤刑期上诉,维持原判,判囚15个月。法官判词指,完全认同律政司一方陈词,引述终院已裁定本案中警方因应疫情严重发出禁令属必要及相称,邹幸彤不能以当时疫情不严重为由,要求刑期上诉得直,亦不能以言论自由作上诉理由。法官又引用民主派「818流水式集会」案上诉庭案例指出,完全认同原审裁判官以12个月量刑起点,邹幸彤无视法纪、重复犯案,保释期间干犯相同罪行,原审加刑3个月亦无不当,故此无理据干预原审判刑,驳回上诉。39岁邹幸彤被控2021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间,呼吁市民参加六四集会,经审讯后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判囚15个月。她其后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判刑,律政司不服,向终审法院上诉,获判胜诉。2024-02-2115: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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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维园集会案 黄之锋胜诉减刑

香港维园集会案黄之锋胜诉减刑在前年香港维园纪念北京1989风波的集会案件上,香港青年民主活动人士黄之锋和梁凯晴承认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分别被判刑10个月及四个月。两人不服刑期上诉至高等法院上诉庭。上诉庭今日(19日)裁定黄之锋胜诉减刑,梁凯晴的上诉则被驳回。据《明报》和《星岛日报》综合报道,上诉方认为黄之锋监禁15个月的量刑起点过重,而监禁11个月的量刑起点才适合。上诉庭法官潘敏琦及彭宝琴经考虑后批准黄之锋的刑期上诉,认为量刑起点为12个月属适合,考虑黄之锋认罪扣减后,改判黄之锋监禁八个月,其中六个月刑期与他另外两案分期执行。黄之锋代表律师透露,预计黄之锋在今年3月完成刑期。不过,黄之锋可能仍会因“35+初选案”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保释申请被拒而须还柙候讯。黄之锋2019年6月21日号召包围湾仔警察总部,他承认“组织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罪名,被判监禁13.5个月。黄之峰还在2019年10月5日参与反《禁蒙面法》游行,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罪,被判监禁四个月。他还在2020年参与纪念北京1989政治风波集会,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囚10个月。三案共五罪的刑期总长27.5个月,现在总刑期减至23.5个月。发布:2022年1月19日4:4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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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获减刑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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