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振邦调任深水埗分区指挥官反修例期间开微博拥逾12万粉丝https://bit.ly/3B9GL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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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反修例深水埗警署外冲突 四人暴动罪成

港反修例深水埗警署外冲突四人暴动罪成2019年8月29日香港反修例风波期间,数人在深水埗警署外投掷砖头,用镭射光和强光电筒照射警署外墙及在内驻守警员。九人因此被控暴动罪,其中一人认罪候判,其余八人否认控罪。综合《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九名涉案被告依次为李倩莹(20岁)、戴家荣(44岁)、黎擎智(26岁)、陈姓男生(17岁)、彭嘉豪(18岁)、林姓男生(16岁)、林智鸿(20岁)、梁嘉诺(20岁)及梁皓天(18岁)。九人被控在2019年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对出的钦州街一带,连同米奇云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李倩莹另被控同日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一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法官游德康星期六(1月7日)裁定四名被告,即:李倩莹、黎擎智、陈姓男生及彭嘉豪,罪名成立,其余四人罪名不成立,另李被控的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也不成立。案件押后至2月4日进行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其中两名被告的劳教中心及教导所报告。控方案情指,2019年8月29日晚上10时许,数十人在钦州街深水埗警署对面聚集,有人高叫“反送中”等口号。约一小时后,人数增至六、七十人,并有人用镭射笔射向警署,警方曾用扬声器叫人群离开,又作出警告,并出示蓝旗,但人群没有散去。晚上11时半,数名蒙面人从人群中跑到警署大闸附近投掷物品,警方即展开驱散行动,并在桂林街近汝州街一带截停被告。游德康裁定首四名被告罪名成立,其中两人均有穿上暴动装备,如护目镜、护甲及黑手袖等,该两人并有证据显示曾投掷石块,因此裁定罪成;另两人曾在现场逗留时间较长,其中一人期间更曾与参与的人士沟通,另一人则在现场逗留超过一小时,应知悉警方叫现场人士离开后,仍然选择留下,因此裁定他们也罪成。至于李倩莹被告时虽然被发现藏有镭射装置,但法官认为无证据显示她曾拿出使用,因此裁定她的管武罪不成立。...发布:2023年1月7日2:5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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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反修例期间中枪学生潜逃台湾时被捕

港反修例期间中枪学生潜逃台湾时被捕2019年香港反修例运动期间,在荃湾被警察开枪击中左胸的学生曾志健星期三(7月13日)与其他三名男子,在西贡黄石码头坐快艇欲潜逃台湾时被捕,14日在区域法院提堂。综合网媒“香港01”、《大公报》《星岛日报》等报道,现年21岁的曾志健,在案发时就读于荃湾公立何传耀纪念中学,2019年10月1日在荃湾反修例示威中被实弹击中,经治理后康复,事后被警方控告一项“参与暴动”罪及两项袭警罪。曾志健2020年12月22日未如期现身法院应讯,法庭最终应控方要求发出拘捕令。之后有海外组织代曾志健发声明,指曾志健正在流亡,但没交代身在何处。香港警方13日凌晨4时许在西贡大网仔路北潭涌巴士总站拘捕四名男子,包括曾志健、冯清华、王恺铭及黄姓少年,四人均涉及反修例案件被通缉。消息指,四人13日凌晨计划到西贡黄石码头乘快艇前往台湾,但在北潭涌巴士总站被警方拘捕。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曾志健的案件排期至14日于区域法院下午再讯,程序为依令缉捕归案(Re-arrestedonWarrant)。发布:2022年7月14日12:0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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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期间参与暴动 六名港青被判刑五年

反修例期间参与暴动六名港青被判刑五年六名香港青年被法院判处监禁五年,他们涉嫌在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间参与暴动。据《星岛日报》报道,法官谢沈智慧星期二(10月31日)在区域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六名被告为21岁的陈彦宏、22岁的张颖瑜、31岁的朱国智、21岁的杜文晓、22岁的高天祐及22岁的林凤芝,他们同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一段弥敦道参与暴动。法官判刑时,指案发前网上有人发起组织上街,暴动并非完全没有预谋,当日示威者在现场且战且退,他们携有激光笔、大量汽油弹等物资,“犹如一支熟练的军队”。法官称,示威者当晚投掷逾250枚汽油弹,极度暴力、肆无忌惮及目无法纪,有汽油弹更落在警员脚前,如非及时后退,定必有更多警员受伤。法官形容本案中的暴动是香港“有史以来其中一场最严重及最暴力的暴动”,示威者造成现场人士人身伤亡的风险,财物损失也难以估计,并加深不同政见人士的分歧、破坏警民关系及增加公共开支的负担。法官最终决定,以五年作为量刑起点。香港理工大学2019年11月爆发示威冲突,警方围封理大后,有示威者试图“围魏救赵”,在油尖旺一带集结堵路,并投掷至少251枚汽油弹,事后213人被捕、分17案处理。2023年10月31日6:0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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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庭裁定男子反修例抗争期间非法集结罪名不成立

香港法庭裁定男子反修例抗争期间非法集结罪名不成立香港法庭以证据没有显示被告高喊口号为由,裁定一名男子在反修例抗争期间参与非法集结的罪名不成立。综合香港《明报》和《星岛日报》报道,被告郑鼎枫(21岁)被控于2019年11月10日在屯门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以及无法在警员的规定下,出示身分证以供查阅。法官星期一(8月1日)在做出裁决时说,警员供称在事发当天看到被告向警方双手举中指,并大喊“黑警”及“委任证”,于是向被告发出警告,并观察被告约五分钟,但法官翻看相关视频时,看到警员当时是反方向步行,观察被告的时间不到三分钟。此外,被告被拍到时,并没有举中指或高喊,所以法官不接纳警员的证供。不过,被告早前承认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分证的罪名,法庭就此判被告罚款400港元(70新元)。被告在散庭后与数名友人相拥。发布:2022年8月1日3:0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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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反修例期间 14人涉冲入立法会被判囚

港反修例期间14人涉冲入立法会被判囚2019年7月1日香港反修例运动期间,大批示威者冲入立法会大楼破坏多项设施,14名被告星期六(3月16日)被判54个月至82个月不等。综合《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14名被告包括44岁艺人王宗尧、30岁刘颕匡、27岁邹家成、24岁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24岁城大编委会记者黄家豪、34岁网媒记者马启聪、20岁罗乐生、24岁毕慧芬、32岁潘浩超、24岁沈镜乐、21岁范俊文、23岁何俊谚、27岁吴志勇及27岁林锦均。14名被告中,12人被判暴动罪成、六人被判逗留立法会会议厅罪成,其中两名记者黄家豪及马启聪称当天是以记者身份留在现场拍摄及采访,法官认为两人说法属实,裁定两人暴动罪不成立,但逗留会议厅范围罪罪成。控方指,2019年7月1日下午1时30分,有逾千名示威者在立法会大楼外集结,他们用铁笼车、铁枝等物品冲击大楼外玻璃幕墙。当天下午6时左右,立法会秘书处发出“红色警示”,要求所有人离开。但三小时后,数百名示威者闯入立法会大楼,在会议厅进行破坏,直至凌晨防暴警察进入立法会清场,所有示威者才离开。示威者当天在立法会大楼造成的破坏,立法会须斥资3600万元(港元,615万新元)维修。2024年3月16日12:4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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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沙头角分区指挥官警司被控猥亵侵犯等7罪明年8月12日开审#港闻前沙头角分区指挥官警司被控猥亵侵犯及袭击等七罪,案件押后至明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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