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期间参与暴动 六名港青被判刑五年

反修例期间参与暴动六名港青被判刑五年六名香港青年被法院判处监禁五年,他们涉嫌在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间参与暴动。据《星岛日报》报道,法官谢沈智慧星期二(10月31日)在区域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六名被告为21岁的陈彦宏、22岁的张颖瑜、31岁的朱国智、21岁的杜文晓、22岁的高天祐及22岁的林凤芝,他们同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一段弥敦道参与暴动。法官判刑时,指案发前网上有人发起组织上街,暴动并非完全没有预谋,当日示威者在现场且战且退,他们携有激光笔、大量汽油弹等物资,“犹如一支熟练的军队”。法官称,示威者当晚投掷逾250枚汽油弹,极度暴力、肆无忌惮及目无法纪,有汽油弹更落在警员脚前,如非及时后退,定必有更多警员受伤。法官形容本案中的暴动是香港“有史以来其中一场最严重及最暴力的暴动”,示威者造成现场人士人身伤亡的风险,财物损失也难以估计,并加深不同政见人士的分歧、破坏警民关系及增加公共开支的负担。法官最终决定,以五年作为量刑起点。香港理工大学2019年11月爆发示威冲突,警方围封理大后,有示威者试图“围魏救赵”,在油尖旺一带集结堵路,并投掷至少251枚汽油弹,事后213人被捕、分17案处理。2023年10月31日6:0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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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反修例金钟道示威七人被判两年半至三年监禁

港反修例金钟道示威七人被判两年半至三年监禁2019年香港反修例期间有52人因在金钟道一带参与暴动被捕,其中七人在星期四(2月16日)因暴动罪被判处两年半至三年不等的监禁。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在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极权大游行”之后发生的警民冲突中,有52人被控在金钟道一带参与示威,案件分拆多案处理。八名涉案被告,案发时介乎16至25岁,分别为王益利、周俊熙、黄德津、地盘管工韩伟杰、学生李柏贤、中大学生石家宇、学生刘家豪及港大学生吕昊峻。他们均承认一项暴动罪,即于2019年9月29日于金钟道一带参与暴动,另韩伟杰及李柏贤各被控一项袭警罪,获存档法庭。案件指,2019年9月29日下午1时许,约2万名示威者参与了“全球反极权大游行”,由铜锣湾崇光百货游行至金钟香港政府总部。当天下午4时,约200至300名黑衣示威者在政府总部外堵塞夏悫道。另有200至300人在统一中心外聚集,筑伞阵与警方对峙,期间不断投掷汽油弹及硬物。两伙群众其后在政总外会合,在添华道、夏悫道及金钟道以木板路牌等掩护,继续投掷汽油弹、砖块及石头,使用巨型橡筋作投射器投掷硬物,并照射雷射光。警方发射催泪弹及蓝色水炮驱散示威者不果,政总内警员从夏悫道及添美道出入口冲出拘捕部份人士。示威者向金钟道撤退,在近力宝中心投掷汽油弹及硬物,纵火焚烧路障。约5时半,示威者退至统一中心,另一批警员从乐礼街冲出及展开拘捕。八名被告当场被捕,全部穿深色衣物,戴护目镜、防毒面具等防护装备。现场片段拍摄到王益利、周俊熙和黄德津筑伞阵阻挡催泪弹;吕昊峻先后手持雨伞和圆形金属牌,在多处与警方对峙;石家宇在前线拉木板;李柏贤持伞躲于伞阵后;刘家豪执长竹在场行走;韩伟杰被制服前曾向警署警长挥铁槌。八名被告中,七人于区域法院被判监30个月两星期至三年。同案16岁学生黄德津还押至3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教导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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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就反修例暴动案服刑女文员理大案认罪押至4月判刑一名28岁律师行女文员早前就一宗2019年反修例暴动案判囚4年9个月,现正服刑。她今日再就理大暴动案承认控罪,案件押后至4月17日判刑。辩方求情指被告在科大修毕化学系,其后在养和医院修毕护理文凭,曾短期任职学护,勤奋好学,品学兼优,获师生称赞信赖,大学时兼职补习自给自足。辩方说,被告并无领导或煽惑他人参与,亦无证据显示曾作出暴力行为,案发时仅为逃离理大围封,犯案受动荡社会气氛影响,现时已深切反省,以后会三思而后行,免招恶果,重犯机会极低。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至28日期间,有示威者聚集在理大掷物堵塞周边道路、破坏校园设施、与警方对峙等。警方同月17日晚起,封锁理大各出入口,被告方颖雯等大批示威者在内留守。翌日下午,被告在内约100名示威者从正门突围,在畅运道架设伞阵,向警方射箭及投掷汽油弹及砖头,示威者折返时,警方截停了18人,其中被告被警员扑跌并制服,其余人逃回理大。2023-01-2718: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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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理大冲突再有11人被判暴动罪成香港法庭近期集中审理2019年香港理工大学爆发冲突的案件,星期六(2月4日)再有11名示威者因尝试救出被警方围困的示威者而被判暴动罪成立。综合《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这11名被告是陈建熹(18岁)、陈子健(22岁)、郑浩麟(25岁)、郑伟杰(23岁)、张浩然(24岁)、张元山(23岁)、周明挚(41岁)、方淦辉(23岁)、冯天程(21岁)、何焯铭(34岁)和何仲玹(22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一段弥敦道,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另外,郑浩麟及冯天程案发时分别持有一包及三包索带,也被裁定持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成。案情指,当天油尖旺区的弥敦道有示威者聚集及与执法人员冲突,期间有人投掷汽油弹,交通严重受阻,执法人员多次发出警告并发射催涙烟等,但示威者仍拒绝离开。执法人员于晚上近11时半展开围捕行动,成功围堵并拘捕多人,包括11名被告。法官徐绮薇裁决时说,当天如果没有警方的批准下,任何人不得进出警方封锁区,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她确信当晚所有被捕人士都是在封锁区被截获,即案发时11名被告均身处暴动现场。她续称,当晚示威者不断向警方防线猛烈攻击,投掷多枚汽油弹,现场因马路多处火堆燃烧烟雾弥漫,且催泪气体充斥,身处现场的人不可能不知道暴动发生,也必然意识到潜在危险,即使听不到警方警告,也应尽快速离现场。徐绮薇称,各被告如果有意离开,在警方开始推进前,可以向北沿弥敦道、或沿窝打老道、碧街等离开,她不相信有人会在警方围捕的前一刻才不经意地误闯暴动范围,被警方截停拘捕。因此她判断,被告没有离开现场是选择不离开,而非警方没有给他们离开的机会和时间。当时没有离开暴动现场的人必然是借着留守现场,从而支持及鼓励其他示威者,以增加示威者的人数,助长他们的气焰,属参与暴动。案件押后至2月18日求情,及于3月11日判刑,期间各被告须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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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参与金钟暴动罪成连同认罪5人囚28至50个月96人被控于2019年9月29日在金钟政府总部及金钟道涉及暴动,其中4名被告被控在金钟道参与暴动,经审讯后裁定罪成,同案另外5人早前认罪,法官练锦鸿在区域法院判处9被告入狱28至50个月。案情透露,案发当日有示威者从铜锣湾崇光百货外,游行至政府总部。其后有人在政总外的夏悫道堵路,人数持续增长,及后有人投掷汽油弹及砖头等硬物。警方施放催泪弹并驱散示威者。同日下午5时仍有约500人在金钟道堵路及纵火,警方及后推动,制服多名被告,他们身穿黑衣和蒙面。法官练锦鸿判刑说,案发时有人在现场派示威装备,有人控制人流,有人合力操作巨型橡筋,示威者互相合作、与警方对抗,认为案中暴动并非即兴。而示威者用雷射光射向警方,亦投掷硬物和汽油弹,法官认为警方因有训练和装备才没有严重受伤,并非示威者有所保留。法官又说,金钟是重要商业区,暴动持续两小时,警方于6分钟内发射64枚催泪弹,认为情况极为严重,示威者眼中的高尚理念已沦为专制,而最大损失是香港的和谐、互信和国际形象。法官最终就案中各被告刑期,以48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其中就1名不认罪的被告,因考虑到身上装备及积极参与暴动意图等,判囚50个月。有认罪被告因案发时年轻及身上无特别装备,判囚28个月。2023-01-13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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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反修例期间14人涉冲入立法会被判囚2019年7月1日香港反修例运动期间,大批示威者冲入立法会大楼破坏多项设施,14名被告星期六(3月16日)被判54个月至82个月不等。综合《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14名被告包括44岁艺人王宗尧、30岁刘颕匡、27岁邹家成、24岁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24岁城大编委会记者黄家豪、34岁网媒记者马启聪、20岁罗乐生、24岁毕慧芬、32岁潘浩超、24岁沈镜乐、21岁范俊文、23岁何俊谚、27岁吴志勇及27岁林锦均。14名被告中,12人被判暴动罪成、六人被判逗留立法会会议厅罪成,其中两名记者黄家豪及马启聪称当天是以记者身份留在现场拍摄及采访,法官认为两人说法属实,裁定两人暴动罪不成立,但逗留会议厅范围罪罪成。控方指,2019年7月1日下午1时30分,有逾千名示威者在立法会大楼外集结,他们用铁笼车、铁枝等物品冲击大楼外玻璃幕墙。当天下午6时左右,立法会秘书处发出“红色警示”,要求所有人离开。但三小时后,数百名示威者闯入立法会大楼,在会议厅进行破坏,直至凌晨防暴警察进入立法会清场,所有示威者才离开。示威者当天在立法会大楼造成的破坏,立法会须斥资3600万元(港元,615万新元)维修。2024年3月16日12:4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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