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围城】庄正等十人暴动罪成、一人罪脱还押1.7判刑https://bit.ly/3HKNo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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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围城】8人早前暴动罪成还柙至2.25判刑https://bit.ly/3kQqN4P相关报导:▌【理大围城】2人暴动罪成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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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冲突案六汉经审讯后暴动罪成 还押下月判刑

理大冲突案六汉经审讯后暴动罪成还押下月判刑2019年11月理大冲突,有示威者在弥敦道集结及试图反包围警方防线,冲突中至少投掷251枚汽油弹,警方展开围捕及拘捕213人。其中6名涉案男子,否认暴动罪受审,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暴动罪成,各人还押至下月30日判刑。6名被告年龄由18至27岁,分别报称学生、发型师、侍应及秘书,他们否认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参与暴动。除其中1人没有出庭作供及没有传召辩方证人,其余5人均有传召辩方证人,其中3人出庭作供,各人辩称当晚无辜路过,在弥敦道一带被警方拘捕。但法官陈广池不接纳各人辩解,认为各人说法不尽不实,从证据可推论他们在暴动现场出现,壮大声势和鼓励他人,各人在逃离现场时被捕。同案另外8名被告早前已认罪,分别判监32至45个月。2023-10-19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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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1⃣【理大围城】7人佐敦暴动罪成 还柙至10.28判刑

#法庭报导1⃣【理大围城】7人佐敦暴动罪成还柙至10.28判刑bit.ly/3R4FnAa在审讯中自称为义务急救员的男子,获裁定暴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法官练锦鸿认为行为既可以解读为协助示威者,也可解读为「好心的撒马利亚人」,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裁定暴动罪不成立。余下7名被告包括YouTuber易卓邦,则被裁定暴动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练官先替各人索取背景报告,另替两名不足24岁的男被告索取劳教中心报告,并押后至10月28日求情及判刑,期间7人须还柙。法官指易卓邦的被捕之处正是冲突最激烈所在,一个无意参与其中的人,是不会混在示威者中间、置身于火线之内,亦不会与其他示威者一同走过马路。此外,易穿全黑衣著及装备,他的护目镜亦特别用保鲜纸捆边,显示他有备而来,「利用一身装扮融合示威者中间以壮其声势之余,更用以抵抗催泪气体」。一名同样自称救护员的被告亦罪成,法官指全身黑色衣服,戴泳镜、口罩及防毒面罩等,与大部份示威者相近,未有穿上医疗人员的衣服以供识别,认为她所带的背心只是「道具」。第九被告供称家父经营连锁海味店,有意把家族生意交给他接手。他称由于家父与警察关系良好,故反修例期间曾被标签为「蓝店」,案发当晚他到达位于佐敦上海街的分店视察,惟目睹店外有胶栏、木板、纸皮等杂物燃烧,于是戴上手套把杂物移开,其后目睹约50名黑衣人冲过来,担心被人以政见不同为由而殴打,故躲在一旁,直至黑衣人离开后才出发前往佐敦地铁站回家,惟途中被警员截停。法官认为他证供不可信,强调自己对社会事件漠不关心、没有留意事态发展,却在中大修读社会科学,中大亦因暴力冲突而停课,其背景与说法不相符。2⃣涉左肩撞警员地盘工人罪成求情指2楼跃下致脊骨爆裂官拒考虑社服令bit.ly/3S4uu2A21岁地盘工人涉被截查时逃跑,及后以左肩撞向警务人员,今被裁定袭警罪成,还柙至10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劳教中心报告。被告追避警员时曾从商场2楼跳下,终致手腕粉碎、脊骨爆裂。裁判官陈炳宙裁决时则形容被告如「榄球员」般撞向身型毫不单薄的警员,指冲力大,认为他是有意图袭击。3⃣疑患妄想症男否认高登称炸军营控方指有反政府立场曾称「发动北伐武装港独」bit.ly/3LuTsFU4⃣男子否认高登称炸军营辩称醉心研究中国文化惟投稿遭拒发哗众取宠帖文宣泄不满bit.ly/3LzVz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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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冲突期间4人承认暴动罪 还押候判

理大冲突期间4人承认暴动罪还押候判2019年理大冲突期间,有示威者从天桥游绳离开校园,警方在何文田一带截获7部车辆,19人涉嫌协助他人逃出理大,他们否认7项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其中4人承认暴动罪须还押,待案件审结后再判刑。4名承认暴动罪的被告分别报称学生及理财顾问,年龄由17至20岁。案情透露,2019年11月11日至18日理大冲突期间,警方封锁现场范围。于18日晚上,在理大连接X座和Z座的行人天桥,有两条绳下垂到红磡绕道往加士居道行车天桥,超过600名示威者游绳而下,亦有40人由理大V座和Z座跑上红磡绕道方向。警方当晚发现示威者游绳而下,便上前施放催泪弹等,以阻止示威者逃离,天桥上有示威者则向警方投掷汽油弹。示威者到达行车天桥后,登上不同车辆逃离现场。警方其后在红磡绕道天桥与公主道行车天桥的交界截停共17辆车,其中7辆车涉案。4名认罪被告分别在截查车辆被发现,警方翻查行车纪录仪和闭路电视片段,发现其中3人曾在红磡绕道上奔跑和登上车辆。案中19名被告否认共7项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控罪指在理大冲突期间,被告涉嫌作出一项或一连串的行为,意图妨碍警方将会作出的逮捕。2023-02-0316: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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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围城】油麻地围捕庄正等10人暴动罪成、1人罪脱官:虽无破坏社会安宁惟留在暴动现场壮大声势https://bit.ly/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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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涉参与2019年尖沙咀暴动 9人罪成还押3月判刑

10人涉参与2019年尖沙咀暴动9人罪成还押3月判刑10名男女涉嫌参加2019年在尖沙咀警署外的暴动,其中九人今天(22日)被裁定罪成,还押至3月判刑。综合《星岛日报》、网媒“香港01”等港媒报道,这10人涉嫌在2019年8月11日与多名示威者在尖沙咀警署外聚集,期间曾有人包围警署,并向警署行车入口投掷汽油弹,令一名男警双腿有5.5%二级烧伤。控方引用终院去年颁下2019年7月28日中上环冲突中的“赴汤杜火”案例,指无论被告是以主犯或从犯身份在场,若以协助、教唆或鼓励的方式参与,均属同犯,并指本案被告衣着相似,人多势众并互相掩护,但10名被告均否认暴动罪,法官游德康今天在区域法院裁决,其中九人罪成。法官称需时间阅读求情文件,将押后至3月5日判刑。10名被告依序为刘维颖(19岁,女)、郭嘉辉(22岁),张文俊(17岁),梁卓华(24岁,女)、黄奕玮(20岁)、梁俊伟(26岁)、吴绍勤(28岁)、韦婷婷(26岁,女)、卓丽馨(24岁,女)和潘慧雯(43岁,女)。他们被控于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与堪富利士道之间的弥敦道参与暴动。10名被告中,除26岁的梁俊伟外,在现场被捕的其他九人全部罪成。法官游德康指出,案发当天的破坏行为在傍晚6时半左右开始,警方至7时半左右开始在弥敦道一带推进,且不断向在场人士作出警告,在晚上8时过后才展开拘捕行动。法官认为若非参与集结人士,在警方不断作出警告时,理应知道要离开并有足够时间这么做。虽然部分被告辩称没听到警方警告,以及没时间离开等,法官认为说法不能成立。唯一脱罪的被告梁俊伟,当晚8时15分在堪富利士道路口被截停。他没逃跑,只是举高双手,虽身上也有示威者惯用装备,但并非在暴动现场被捕,不可被视为参与者,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发布:2022年1月22日3:1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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