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将近 林定国:不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六四将近林定国:不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下周日是八九六四34周年,被问到市民自行前往维园悼念是否违法。律政司司长林定国称不会就假设性问题判断行为是否犯法,但重申市民应该要知国安法,「国安法之下,有一个事情系唔能够做,就系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又例如煽动分裂国家」。他认为法例清晰,市民亦都理解,呼吁市民保持守法意识。相关报导:▌六四维园广东社团联会办家乡市集成人入场费5元https://bit.ly/3IDYz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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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思尧、女长毛被国安拘捕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古思尧、女长毛被国安拘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今早6时左右,古思尧于长沙湾青山道永盛工业大厦被国安处警员上门拘捕,疑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现已被带到长沙湾警署接受调查。警员在其他地方拘捕另外4人。包括「女长毛」雷玉莲、陈劲松、冯竞等。古思尧原定今早到中联办请愿,抗议中央政府漠视被捕香港市民及政治人物,粉饰太平举行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古思尧2020年透露患上末期直肠癌,最近一次入狱为2019年10月5日在铜锣湾与黄之锋参与非法集结一案,古思尧因「非法集结」被判5个月监禁,于2021年7月23日出狱,出狱半年多再次被捕。报导:mewe@boomhead/IG+FB@boomheadhk#古思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女长毛#国安法#中联办#请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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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支联会前主席申请保释被拒

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支联会前主席申请保释被拒已解散的支联会早前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智联会前主席李卓人被控后一直还押,他星期二(12月6日)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被拒。综合网媒“香港01”和《明报》报道,李卓人被指违反《香港国安法》的“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正等候审讯。继早前同案被告何俊仁申请保释获批后,李卓人星期二也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听取陈词后,拒绝让李卓人保释,继续还押。报道没说明法官拒绝保释理由。案中被告包括:64岁的李卓人、69岁的律师何俊仁、37岁的律师邹幸彤。他们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其中何俊仁早前已获准以现金及人士合共110万元(约19万2200新元)保释。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都不认罪,由破产管理署委派法律代表的支联会则未有答辩意向。邹幸彤日前透过亲友在社交网站透露,香港律政司长林定国本月1日发出证书,称案件涉外因素、保障陪审员安全及“有可能会妨碍司法公义妥为执行的实际风险”,因此审讯不设陪审团。发布:2022年12月6日3:45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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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港支联会前副主席获准保释

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港支联会前副主席获准保释已解散香港支联会的前副主席何俊仁被控《香港国安法》下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后一直被还押,直至星期一(8月22日)获准保释。综合网媒“香港01”和《明报》等报道,70岁的何俊仁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何俊仁因参与2020年未经批准的“六四”集会,去年9月被判刑10个月,加上须执行之前案件刑期,总刑期为18个月。他在上月刑满前到西九龙裁判法院申请保释,被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拒绝。何俊仁本月15日再到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国安法指定法官陈仲衡听罢双方陈辞后,押后至星期一(22日)再作决定。法官陈仲衡批准何俊仁以70万港元(下同,约12万4289新元)现金保释。其他保释条件包括,何俊仁女儿和弟妇人事担保各20万港元、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不得离港、每周到警署报到三次、遵守凌晨零时至早上7时的宵禁令、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作出、发放或转载任何可能被视为违反国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言论或行为,以及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联络外国官员、议员、任何级别议会成员,或其他服务于以上人员的人等。发布:2022年8月22日11:52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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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7名成员承认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

「光城者」7名成员承认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组织「光城者」7名成员涉嫌在2021年多次摆街站,派发宣传单张及发表言论,被控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7人全部认罪,其中21岁男仓务员和26岁男售货员,于区域法院被判监禁5年。仓务员另涉爆窃案,他承认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被判监禁6个月,其中3个月与违反《香港国安法》一案分期执行,共判囚5年3个月。被告为21岁男仓务员蔡永杰及26岁男售货员陈右津,两人与5名被告,同被控一项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除了蔡永杰和陈右津,其余5人早前被判入教导所。案情指,各被告于前年1月至5月多次于旺角、沙田等地摆街站及办记招,鼓吹颠覆国家政权,并各有分工,包括负责发言、接受访问、以网媒记者身分直播、派发单张等。蔡永杰是「光城者」创立者兼发言人,曾租用长沙湾工厦仓库作组织基地,以存放装备及武器等,涉案街站多是由他提议。「光城者」在社交媒体部分贴文称组织宗旨,是为公众「开启民智」接受武力升级,并暗示要以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推翻现行制度。法官郭伟健判刑时表示,虽然控方以一项串谋罪行提控,但案件严重性不局限于单一非法协议,而是被告已持续地付诸实行,每次发布帖文、摆街站、每张传单,均可构成独立罪行,是多次煽动行为,等同已干犯国安法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法官又表示,「光城者」在街站中重复「流血革命」等论点,虽然无证据显示有人真的被煽动,但背景、想法相同或心智不成熟的人。或会被煽动,只要有一小撮人甚至只有1人受煽动,已可对社会构成风险,而煽惑更可在短时间内发生,令平和的人变得对使用暴力没有底线,裁定案件属国安法下「情节严重」。案情透露,警方前年5月在将军澳一间中学附近,目睹涉案4人爬过大闸,逗留约15分钟后离开。警方截停4人,并在蔡永杰家中搜出两支伸缩棍、各式气枪、短剑及其他示威装备等。2023-02-0918: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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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向高院申请保释被拒

李卓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向高院申请保释被拒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邹幸彤及支联会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当中被检控后一直还押的李卓人,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处理,听毕控辩双方陈词后,拒绝李卓人保释申请。辩方表示,李卓人一诺千金,并获多名官员或政界人士,包括前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前建制派立法会议员石礼谦等人撰文佐证,形容他是劳工界代表人物,毕生为草根阶层和劳工权益打拼30年,取态温和,属于「和理非」,并不「反中」或抱持激进立场,提出以50万元现金保释,另加两名人事担保各20万元,并承诺不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行。对于法官质疑李卓人去年以1000万元放售物业,妻女均已离港,辩方解释去年年初放售物业时,李卓人尚未就本案被控,但有多案缠身,因此未雨绸缪卖楼套现,所得款项部份用于清还按揭、年迈母亲医疗费用,约300万元存入妻子帐户,自己保留不足100万元。法官判决时指出,没有充分理由相信李卓人不会继续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相关控罪非常严重,支联会在国安法实施后仍运作,李卓人的公开言论与他昔日立场一致,放售物业更显示他有实际潜逃风险,并曾于保释期间犯案,认为他的承诺并不可信,因此拒绝他保释申请,书面理由择日公布。另外,法官解除保释程序的报导限制,并交代律政司司长已发出证书指示案件毋须设陪审团审理,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组成审判庭处理。2022-12-0620: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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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港警务处国安处以涉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捡走国殇之柱

港媒:港警务处国安处以涉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捡走国殇之柱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星期五(5月5日)早上持法庭手令采取搜查行动,在元朗区检取一件与一起“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有关的证物。据悉,该证物是国殇之柱。综合《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香港大学2021年12月移走竖立校园20多年的国殇之柱,搬往元朗林锦公路港大嘉道理中心的一个货柜内。港大校委会当时说,校方从未批准在校内放置国殇之柱,并指国殇之柱日久老化,且继续在校园展示雕像会为大学带来法律风险,因此移走该雕像。雕塑创作人、丹麦雕塑家高志活去年4月提到,准备将国殇之柱由香港运走,但最后多家物流公司拒绝协助。另外,由中国民运人士王丹创办、已撤出香港的华人民主书院,曾在去年3月称,会在台湾重建雕像。立法会议员葛珮帆早前受访时说,有关行径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香港警方应进行调查。主办人士过往涉嫌鼓吹“港独”和“台独”,或会利用雕塑鼓吹分裂国家,强调《香港国安法》适用于香港境外任何地方,香港警方应依法处理,必要时可发出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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