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支联会前主席申请保释被拒

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支联会前主席申请保释被拒已解散的支联会早前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智联会前主席李卓人被控后一直还押,他星期二(12月6日)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被拒。综合网媒“香港01”和《明报》报道,李卓人被指违反《香港国安法》的“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正等候审讯。继早前同案被告何俊仁申请保释获批后,李卓人星期二也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听取陈词后,拒绝让李卓人保释,继续还押。报道没说明法官拒绝保释理由。案中被告包括:64岁的李卓人、69岁的律师何俊仁、37岁的律师邹幸彤。他们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其中何俊仁早前已获准以现金及人士合共110万元(约19万2200新元)保释。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都不认罪,由破产管理署委派法律代表的支联会则未有答辩意向。邹幸彤日前透过亲友在社交网站透露,香港律政司长林定国本月1日发出证书,称案件涉外因素、保障陪审员安全及“有可能会妨碍司法公义妥为执行的实际风险”,因此审讯不设陪审团。发布:2022年12月6日3:45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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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港支联会前副主席获准保释

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港支联会前副主席获准保释已解散香港支联会的前副主席何俊仁被控《香港国安法》下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后一直被还押,直至星期一(8月22日)获准保释。综合网媒“香港01”和《明报》等报道,70岁的何俊仁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何俊仁因参与2020年未经批准的“六四”集会,去年9月被判刑10个月,加上须执行之前案件刑期,总刑期为18个月。他在上月刑满前到西九龙裁判法院申请保释,被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拒绝。何俊仁本月15日再到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国安法指定法官陈仲衡听罢双方陈辞后,押后至星期一(22日)再作决定。法官陈仲衡批准何俊仁以70万港元(下同,约12万4289新元)现金保释。其他保释条件包括,何俊仁女儿和弟妇人事担保各20万港元、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不得离港、每周到警署报到三次、遵守凌晨零时至早上7时的宵禁令、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作出、发放或转载任何可能被视为违反国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言论或行为,以及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联络外国官员、议员、任何级别议会成员,或其他服务于以上人员的人等。发布:2022年8月22日11:52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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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向高院申请保释被拒

李卓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向高院申请保释被拒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邹幸彤及支联会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当中被检控后一直还押的李卓人,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处理,听毕控辩双方陈词后,拒绝李卓人保释申请。辩方表示,李卓人一诺千金,并获多名官员或政界人士,包括前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前建制派立法会议员石礼谦等人撰文佐证,形容他是劳工界代表人物,毕生为草根阶层和劳工权益打拼30年,取态温和,属于「和理非」,并不「反中」或抱持激进立场,提出以50万元现金保释,另加两名人事担保各20万元,并承诺不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行。对于法官质疑李卓人去年以1000万元放售物业,妻女均已离港,辩方解释去年年初放售物业时,李卓人尚未就本案被控,但有多案缠身,因此未雨绸缪卖楼套现,所得款项部份用于清还按揭、年迈母亲医疗费用,约300万元存入妻子帐户,自己保留不足100万元。法官判决时指出,没有充分理由相信李卓人不会继续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相关控罪非常严重,支联会在国安法实施后仍运作,李卓人的公开言论与他昔日立场一致,放售物业更显示他有实际潜逃风险,并曾于保释期间犯案,认为他的承诺并不可信,因此拒绝他保释申请,书面理由择日公布。另外,法官解除保释程序的报导限制,并交代律政司司长已发出证书指示案件毋须设陪审团审理,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组成审判庭处理。2022-12-0620: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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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支联会前副主席涉国安法案 申请保释被拒

港支联会前副主席涉国安法案申请保释被拒已解散的香港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下的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至今已被还押逾两年,星期四(12月21日)申请保释被拒。综合《明报》和网媒“香港01”等报道,根据案情,被告邹幸彤(38岁,大律师)与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和前副主席何俊仁,一同被控《香港国安法》下的一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控罪指他们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邹幸彤的代表大律师张耀良陈词时称,控方以邹幸彤在支联会的参与情况、公开发言和e所发表的文章举证,但支联会成立30多年,期间无证据显示该组织相关口号危害国家安全。邹幸彤本身不属于本土派,也不提倡“港独”。张耀良透露,邹幸彤有意在审讯自行辩护,希望传召中国宪法专家为辩方证人。邹幸彤在狱中没有充分机会和证人沟通,希望能保释外出。《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在高等法院听取邹幸彤代表律师陈词后说,以邹幸彤过住的行为和言论,没有足够理由相信她不会再作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所以拒绝她的保释申请。陈庆伟也在庭上撤销禁止传媒报道申请保释内容的限制,并透露审讯预料将于明年下半年展开。2023年12月21日4:02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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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支联会前主席何俊仁涉干扰证人保释被撤已解散的香港支联会前主席何俊仁涉嫌在保释期间干扰证人,日前被捕,星期三(3月22日)上庭后保释被撤须继续还押。综合《明报》《星岛日报》等报道,也是香港民主党前主席的何俊仁,星期二(21日)涉接触“35+初选”案在囚证人家属,以妨碍司法公正罪名被警方国安处拘捕。何俊仁星期三被押解往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控方反对何俊仁保释,辩方希望何俊仁以原有条件保释。《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听完双方陈辞后,下令撤销何俊仁的保释,须即时还押。有旁听者在散庭后高呼“仁哥保重”,何俊仁向众人挥手。何俊仁被撤销保释后,原则上仍可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现年71岁的何俊仁2021年被控一项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去年8月以健康为由,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获批。他当时获准以现金70万港元(12万新元)及40万港元人事担保外出,期间不准离港、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每日凌晨零时至早上7时须遵守宵禁令、每星期须到警署报到三次,如更改住址、须事前通知警方。何俊仁连同已解散的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和副主席邹幸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李卓人和邹幸彤均还押候讯。支联会案是《香港国安法》生效以来第四起转介高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香港律政司早前称案件有涉外因素等原因,要求不设陪审团审讯,案件审期暂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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