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帖文「起底」西湾河开枪警 男子判囚两个月两星期
转载帖文「起底」西湾河开枪警男子判囚两个月两星期一名男子涉于去年在社交平台发布西湾河开枪的警员及其两名女儿的个人资料,帖文内容包括三人资料、改图相片及字句等,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未获同意披露他人资料」等两项罪名成立,被判入狱两个月两星期。辩方求情时表示,任职工程经理的50岁被告梁𪸩向涉事警员致歉,同时指出被告亦非始作佣者,只是转载帖文,无造成实际身体伤害,被告曾于圣约翰救伤队做义工12年,现需照顾78岁的同住母亲,希望法官考虑被告背景及案情从而轻判。裁判官施祖尧判刑时表示,高等法院在2019年已颁下禁制令,禁止市民发布警务人员的个人资料,西湾河事件是受社会关注的议题,涉案警员本身已蒙受大量滋扰,即使被告非帖文原发布者,被告在这些前提下犯案加剧情况,令警员安全受威胁、情绪及睡眠受影响,涉案警员两名女儿尚在求学,理应享有与家人宁静生活的权利。裁判官又指出,被告早前作供指社交帐户被第三者入侵,涉案帖文并非由他发布,法庭认为说法不合情理,因为被告在2022年起每天发布一篇游戏帖文,可见他是频繁的用户,不可能没有发现帐户被盗用,拒绝接纳被告的供词。2023-10-3114: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