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捕一对夫妇涉网上煽惑他人在区会选票上盖三个以上「剔」号https://bitly.ws/35d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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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议会选举|廉署拘捕一名男子涉嫌煽惑他人在区议会选举不投票

区议会选举廉署拘捕一名男子涉嫌煽惑他人在区议会选举不投票一名38岁男子涉嫌煽惑他人在区议会选举中不投票,违反《选举条例》,被廉署拘捕。廉署表示,涉案的男子报称电脑程式员,他涉嫌在区议会选举期间,在一个网上社交平台转载煽惑他人杯葛该选举的贴文。廉署在行动中检走被捕男子的手提电话,并扣留该男子调查,廉署不排除再有进一步执法行动。根据既定程序,廉署完成调查后,会将调查结果交予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以决定是否作出检控。廉署表示,必定会严正执法,打击所有涉嫌违反该条例的行为,以确保选举公平、公正及廉洁。廉署提醒市民,公开呼吁他人杯葛选举,有可能触犯《选举条例》第27A条,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3年及罚款20万元。廉署呼吁市民严守法规,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2023-12-0417:5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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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呼吁选票盖两「剔」 政府指煽惑投无效票属违法

网上有呼吁选票盖两「剔」政府指煽惑投无效票属违法选举事务处表示,近日网上有人呼吁选民在下月10日的区议会一般选举的地方选区选举投票时,在选票上盖上两个「剔」号,从而令选票作废,选举事务处重申,按有关选举法例的明确规定,选民在投票时,只能在选票上有关候选人姓名旁边的指定圆圈内,用投票站所提供的「剔」号印章盖上「剔」号,以明确显示所投票选择的候选人,每名选民只能在选票上就所选择的一个候选人盖上「剔」号、即选票上只能有一个「剔」号,否则选票将会作废。选举事务处说,按《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相关规定,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3年及罚款20万元。2023-11-3014: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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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RT廉署拘捕51岁女文员,涉网上煽惑他人区选投无效票,累计3人被捕。(1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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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拘捕一对夫妇涉网上煽惑他人区选投无效票#港闻廉政公署拘捕一对夫妇,涉嫌在网上煽惑他人在区选投无效票。(12/1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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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任何人煽惑他人令选票无效可能干犯《选举条例》

廉署:任何人煽惑他人令选票无效可能干犯《选举条例》廉署留意到近日有人在互联网呼吁他人在区议会选举选票上打两个剔号。廉署提醒市民,在选票上打两个剔号会令选票无效。任何人煽惑他人令选票无效,有可能干犯《选举条例》,即「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的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三年及罚款20万元。《选举条例》适用于一切与选举有关的行为,不论该行为是在香港境内或在其他地方作出。廉署必定会严正执法,打击所有涉嫌违反该条例的行为。廉署呼吁市民严守法规,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维护选举廉洁公平。2023-11-2920: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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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选网传是小三玄学小仙女称无理会:想影响我mindpowerhttps://bitly.ws/35d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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