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所得补充税及职业税收益申报书递交期限至3月31日止
2021年度所得补充税及职业税收益申报书递交期限至3月31日止#财政局三月底前递交收益申报书所得补充税B组纳税人须透过所得补充税M/1收益申报书,申报其从事工商业活动所取得的收益,而二零二一年度有关申报书的递交期限至本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另根据第1/2022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收益从多于一位雇主处获取的职业税第一组纳税人,以及不具备适当编制会计的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二零二一年度职业税M/5式收益申报书的递交期限,延长至本年三月三十一日。...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CXonx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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