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例精简程序生地变熟地由6年减至4年#港闻发展局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精简发展程序加快造地,「生地」变建屋「熟地」将由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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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倡精简发展程序「生地」变「熟地」6年减至4年为加快土地供应,政府建议修订六条法例,涵盖城市规划、收回土地、填海、道路和铁路工程等多个与发展相关的法定程序修订,压缩发展时间表。发展局发言人说,各项措施对加快土地供应将起关键作用,一般项目由「生地」变成可建屋「熟地」的时间,将由最少6年减至4年,新发展区等大规模项目则由13年大幅减至7年。发展局公布《2022年发展(城市规划、土地及工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草案明日刊宪,下周三提交立法会首读。《条例草案》循五个方向修订现有程序,包括精简及缩短法定时限、避免重复性质相近的程序、明确在法例授权政府可同步进行不同程序、改善不一致或不清晰的安排等。发展局发言人说,各项法例修订建议,充分考虑了公众和相关持份者的意见,在不同目标之间求取适当平衡。在提速提效的同时,亦确保发展程序继续保持专业质素和适度的公众参与。2022-12-0814:56: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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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首二读加快发展程序草案细项目4年变熟地立法会首读及二读涉及加快发展程序的修例草案,以加快造地。发展局局长宁汉豪表示,修例主要涉及6条法例,预计在建议实施后,新发展区以外、规模相对较小的项目,把「生地」变成「熟地」的时间可由现时最少6年缩短至大约4年,而规模较大的复杂项目,如新发展区则由大约13年缩短至约7年。对于有关毋须等待工程获批拨款便开始发放安置补偿的修订,宁汉豪说,听到有意见表示可能会削弱立法会的监察功能,指出现行机制在基本工程储备基金的整体拨款,每年经由立法会审批,相信如议员有意见,都会在审议拨款阶段时提出。她又说一般在申请工程拨款之前,土地用途的规划或发展及工程计划本身,往往在较早阶段已在事务委员会及有关法定规划程序讨论,因此到申请工程拨款的阶段,有关计划通常已获得一定支持。宁汉豪指出经修订后的城规程序,仍保留两个月邀请公众就法定图则的修订项目提交申述,以及让申述人出席实体公听会,有足够机会以书面及口头方式直接表达意见。政府又在《收回土地条例》引入接收反对意见的法定机制,更好保障受收地影响的业权人及土地使用者提出意见的机会。2022-12-1416: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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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发展项目「生地」变「熟地」拟13年减至7年为加快土地供应,政府建议修订六条法例,压缩发展程序。一般项目由「生地」变成可建屋「熟地」的时间,将由最少6年减至4年,新发展区等大规模项目则由13年大幅减至7年。当局建议加入新条文,明确订明毋须等待有关计划和方案的工务工程获批拨款,亦可开展收地,征用土地,发放补偿或提供援助。地政总署及其他相关部门会在行政长官会行政会议批准征用土地或批淮有关计划和方案后,随即开始著手收地。被问到一旦政府收地赔偿后,立法会才反对工务工程拨款,会如何处理;发展局发言人回应,理论上不会排除有关情况,但相信机会相当之微。发言人说,社会普遍认同要加快造地,当局申请工程拨款前,社会已就工程有充分讨论及咨询,强调并非假设立法会一定会通过所有拨款。发展局公布《2022年发展(城市规划、土地及工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明日刊宪,下周三提交立法会首读。《条例草案》循五个方向修订现有程序,包括精简及缩短法定时限、避免重复性质相近的程序、明确在法例授权政府可同步进行不同程序,以及改善不一致或不清晰的安排等。2022-12-0817:0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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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提出检讨保护海港条例明年上半年提交条例草案发展局提出检讨《保护海港条例》,建议从两个方向修例,针对须规管的,要强化有关制度;另一方面,就加强海港功能、改善海滨畅达性等工程,合理地拆墙松绑。当计划就修例下月展开公众参与活动,明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修例草案。当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指出,现行条例订定海港内「不可填海推定」,并订明所有公职人员和公共机构在行使权力时需顾及有关原则作为指引,但条例无说明哪些情况可推翻这推定。发展局建议,除了海港改善工程和海港内非永久填海工程,所有海港内的填海工程将继续受制于「不可填海推定」原则和「测试」高门槛,并引入新规定加入公众参与机会,以及指明必须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信纳项目符合「测试」。发展局提出,部分填海工程可获豁免于「不可填海推定」原则,会以法定清单形式胪列于条例,包括海港内填海的海港改善工程,填海面积不多于初步建议为0.8公顷的上限。另外亦包括海港内非永久性填海工程,若任何时期受影响的海港面积不超过初步建议为3公顷的法定上限,同时不超过初步建议为3年的法定下限。2023-03-2115: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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