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炸弹袭击法院等设施「光城者」3被告判囚2年半至6年
策划炸弹袭击法院等设施「光城者」3被告判囚2年半至6年组织「光城者」2021年策划以炸弹袭击法院大楼等公共设施,涉案人士被控《香港国安法》中串谋恐怖活动罪及交替串谋导致爆炸罪,其中4人今日分别在高等法院判监及提讯。其中承认串谋恐怖活动罪的19岁男主脑被判囚6年;提供资金的23岁男学生,承认1项串谋导致爆炸罪,他与早前承认相同控罪的20岁「光城者」女成员,分别入狱6年及2年半,同案一名男司机则今午提讯。4人被控于前年4月1日至7月5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人串谋,为胁逼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区政府或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组织、策划、实施或威胁实施,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同案另外4人早前承认控罪,已分别判入教导所及判囚5年8个月。2023-12-2814:4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