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5人判入教导所2人押后判刑#港闻7名「光城者」成员承认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当中5名较年轻的被告判入教导所,另外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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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5人判入教导所2人押后判刑#港闻7名「光城者」成员承认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法官指当中5名被告受他人误导及社会氛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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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光城者”五未成年被告入教导所 其余押后判刑

港“光城者”五未成年被告入教导所其余押后判刑鼓吹武装起义的港独学生组织“光城者”的七名成员,被控违反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五名未成年被告星期六(10月8日)被判入教导所,剩余两名被告将押后判刑。综合法新社、《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这七名被告分别为17岁阮姓男被告、21岁的组织创办人蔡永杰、16岁女被告、17岁梁姓女被告、26岁的销售员陈右津、17岁蒋周姓男被告、18岁的郭文希(18岁)。七名被告均认罪,除蔡永杰和陈右津外,其余五名被告被判入教导所。蔡永杰和陈右津的刑期将在下个月单独决定,这是首次有未成年人违反《国安法》而被判刑。控方案情指出,这七名被告在2021年1月10日至5月6日期间,一同串谋与其他人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制度;及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案情指出,蔡永杰是“光城者”的创立人,他成立这组织后,曾在不同地方摆街站及发传单,并召开记者会,煽动公众以武装起义,推翻中国和香港政府,其宣传单还提及法国革命、乌克兰民主化革命等。同案的多名被告也有在街站发言和接受网媒访问,内容含煽动公众颠覆国家政权,及批评政府防疫政策和国安教育政策等。此外,他们也有在面簿和Instagram等社交媒体设置专页,并发布帖文形容“光城者是由一班革命火种所组成”,呼吁读者创造革命,暗示要以暴力抗争。他们还列出颠覆政府的蓝图,包括向因社会运动面临困难的手足提供经济和就业援助。蔡永杰也承认以每月5000元(港元,约912新元)租用长沙湾一工业大厦单位作组织的基地和仓库,警方在该处检获组织的旗帜、单张等,并发现五枝气枪及伸缩棍等武器。法官郭伟健称,七名被告宣传的煽动信息可能使和平示威者变得暴力,即使有一人被煽动,香港的稳定和居民的安全也可能受到极大的损害。...发布:2022年10月8日2:5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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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7人承认串谋煽动颠覆政权罪5人判入教导所两人押后判刑https://bit.ly/3fPkZpR《国安法》指定法官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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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7人承认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港闻七名「光城者」成员被控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早前押后答辩的被告蔡永杰承认控罪。(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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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法官索取教导所报告 押后至本月25日判刑

光城者案法官索取教导所报告押后至本月25日判刑组织「光城者」的6名成员涉嫌策划在法院大楼、港铁等公共设施发动炸弹袭击,案中主脑何裕泓在高等法院承认《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恐怖活动罪」,其余5人则承认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罪」,法官李运腾索取其中3名被告的教导所报告,押后案件至本月25日求情及判刑。6人被控的「串谋恐怖活动罪」指,2021年4月至7月期间,他们在香港一同及与其他人串谋,为胁迫中央或特区政府或者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组织、策划、实施、参与实施或者威胁实施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何裕泓承认控罪,其余被告否认。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罪」指,他们在香港非法及恶意一同串谋藉爆炸品导致爆炸,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除了何裕泓外,其余5名被告都认罪。6名被告依次为20岁的郭文希、19岁的何裕泓、21岁的欧文、17岁的陈绰轩与罗启颖,以及20岁苏颖贞,6人都没有案底,郭文希去年承认一项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入教导所。2023-05-0616: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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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参与2019年暴动判囚 3人判入教导所

4人参与2019年暴动判囚3人判入教导所2019年10月《禁蒙面法》生效翌日,警方于湾仔一带驱散示威者,多人被捕,其中7人,包括一名当时13岁少年受审后被裁定暴动、使用蒙面物品等罪成。法官梁嘉琪今早在西九龙法院判刑指,当时的社会秩序处于严重失序期,判处3名不足21岁被告入教导所,其余4名被告监禁50至51个月。法官判刑时表示,事发当日有500多名示威者集结于湾仔相连铜锣湾金钟路段,为时约42分钟,交通完全受阻,为行人及居民带来极大不便。示威者又掘起砖块,以铁栏等杂物架设路障,与警方对峙期间投掷汽油弹等物品,并以镭射光照射,警方多次警告后发射34枚催泪弹,若非警方推进,示威者未见散去迹象。法官说,参考案例后,其中一名被告、26岁升学教育顾问暴动罪判囚50个月,管有无线电收发器罚款2000元;25岁大学生、35岁文员及36岁平面设计师,干犯在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各囚51个月;20岁学生、现年16岁案发时13岁少年及20岁大学生均不足21岁,各依报告建议判入教导所。2023-08-2613: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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