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5人判入教导所2人押后判刑#港闻7名「光城者」成员承认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法官指当中5名被告受他人误导及社会氛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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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5人判入教导所2人押后判刑#港闻7名「光城者」成员承认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当中5名较年轻的被告判入教导所,另外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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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光城者”五未成年被告入教导所 其余押后判刑

港“光城者”五未成年被告入教导所其余押后判刑鼓吹武装起义的港独学生组织“光城者”的七名成员,被控违反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五名未成年被告星期六(10月8日)被判入教导所,剩余两名被告将押后判刑。综合法新社、《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这七名被告分别为17岁阮姓男被告、21岁的组织创办人蔡永杰、16岁女被告、17岁梁姓女被告、26岁的销售员陈右津、17岁蒋周姓男被告、18岁的郭文希(18岁)。七名被告均认罪,除蔡永杰和陈右津外,其余五名被告被判入教导所。蔡永杰和陈右津的刑期将在下个月单独决定,这是首次有未成年人违反《国安法》而被判刑。控方案情指出,这七名被告在2021年1月10日至5月6日期间,一同串谋与其他人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制度;及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案情指出,蔡永杰是“光城者”的创立人,他成立这组织后,曾在不同地方摆街站及发传单,并召开记者会,煽动公众以武装起义,推翻中国和香港政府,其宣传单还提及法国革命、乌克兰民主化革命等。同案的多名被告也有在街站发言和接受网媒访问,内容含煽动公众颠覆国家政权,及批评政府防疫政策和国安教育政策等。此外,他们也有在面簿和Instagram等社交媒体设置专页,并发布帖文形容“光城者是由一班革命火种所组成”,呼吁读者创造革命,暗示要以暴力抗争。他们还列出颠覆政府的蓝图,包括向因社会运动面临困难的手足提供经济和就业援助。蔡永杰也承认以每月5000元(港元,约912新元)租用长沙湾一工业大厦单位作组织的基地和仓库,警方在该处检获组织的旗帜、单张等,并发现五枝气枪及伸缩棍等武器。法官郭伟健称,七名被告宣传的煽动信息可能使和平示威者变得暴力,即使有一人被煽动,香港的稳定和居民的安全也可能受到极大的损害。...发布:2022年10月8日2:59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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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7名成员承认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

「光城者」7名成员承认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组织「光城者」7名成员涉嫌在2021年多次摆街站,派发宣传单张及发表言论,被控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7人全部认罪,其中21岁男仓务员和26岁男售货员,于区域法院被判监禁5年。仓务员另涉爆窃案,他承认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被判监禁6个月,其中3个月与违反《香港国安法》一案分期执行,共判囚5年3个月。被告为21岁男仓务员蔡永杰及26岁男售货员陈右津,两人与5名被告,同被控一项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除了蔡永杰和陈右津,其余5人早前被判入教导所。案情指,各被告于前年1月至5月多次于旺角、沙田等地摆街站及办记招,鼓吹颠覆国家政权,并各有分工,包括负责发言、接受访问、以网媒记者身分直播、派发单张等。蔡永杰是「光城者」创立者兼发言人,曾租用长沙湾工厦仓库作组织基地,以存放装备及武器等,涉案街站多是由他提议。「光城者」在社交媒体部分贴文称组织宗旨,是为公众「开启民智」接受武力升级,并暗示要以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推翻现行制度。法官郭伟健判刑时表示,虽然控方以一项串谋罪行提控,但案件严重性不局限于单一非法协议,而是被告已持续地付诸实行,每次发布帖文、摆街站、每张传单,均可构成独立罪行,是多次煽动行为,等同已干犯国安法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法官又表示,「光城者」在街站中重复「流血革命」等论点,虽然无证据显示有人真的被煽动,但背景、想法相同或心智不成熟的人。或会被煽动,只要有一小撮人甚至只有1人受煽动,已可对社会构成风险,而煽惑更可在短时间内发生,令平和的人变得对使用暴力没有底线,裁定案件属国安法下「情节严重」。案情透露,警方前年5月在将军澳一间中学附近,目睹涉案4人爬过大闸,逗留约15分钟后离开。警方截停4人,并在蔡永杰家中搜出两支伸缩棍、各式气枪、短剑及其他示威装备等。2023-02-0918: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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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7人承认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港闻七名「光城者」成员被控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早前押后答辩的被告蔡永杰承认控罪。(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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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7人承认串谋煽动颠覆政权罪5人判入教导所两人押后判刑https://bit.ly/3fPkZpR《国安法》指定法官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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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法官索取教导所报告 押后至本月25日判刑

光城者案法官索取教导所报告押后至本月25日判刑组织「光城者」的6名成员涉嫌策划在法院大楼、港铁等公共设施发动炸弹袭击,案中主脑何裕泓在高等法院承认《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恐怖活动罪」,其余5人则承认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罪」,法官李运腾索取其中3名被告的教导所报告,押后案件至本月25日求情及判刑。6人被控的「串谋恐怖活动罪」指,2021年4月至7月期间,他们在香港一同及与其他人串谋,为胁迫中央或特区政府或者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组织、策划、实施、参与实施或者威胁实施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何裕泓承认控罪,其余被告否认。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罪」指,他们在香港非法及恶意一同串谋藉爆炸品导致爆炸,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除了何裕泓外,其余5名被告都认罪。6名被告依次为20岁的郭文希、19岁的何裕泓、21岁的欧文、17岁的陈绰轩与罗启颖,以及20岁苏颖贞,6人都没有案底,郭文希去年承认一项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入教导所。2023-05-0616: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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