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19年政总外参与暴动 4人否认控罪审讯后罪成

涉2019年政总外参与暴动4人否认控罪审讯后罪成2019年9月底的「全球反极权大游行」,有96人分别被控于政总外及金钟道参与暴动,其中4人早前否认控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区域法院法官练锦鸿宣判时,拒绝接纳4名被告的证供,认为其中3人并非恰巧在现场出现,指他们无论行动和衣著装备,都与示威者一致,可鼓励其他示威者抵抗执法。至于余下的一名被告,戴上护目镜头盔,穿上黑色上衣,兼管有喷漆,亦被裁定有意图参与暴动。4名被告年龄介乎21至36岁,分别报称为大学生、教师、工程师及音乐人,他们需要被还押,本周五判刑。2023-01-1015:32:58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两男子涉参与2019年政总外暴动 还押至下月判刑

两男子涉参与2019年政总外暴动还押至下月判刑两名男子因参与2019年9月在金钟政府总部外及金钟道的暴动,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成,还押至下月5日,与案中其余被告一同判刑。两名被告分别为39岁的邓家乐及28岁的樊耀淦,报称任职销售经理及工程师。其中邓家乐在案中没有作供,法官练锦鸿在判词表示,2019年社会事件发酵到9月底,任何心智正常的香港市民都知道,邓家乐当日全身黑衣、戴头盔、防毒面具和手套,差不多是所有示威者的指定制服。被告被捕时,示威者的暴力对抗及警方驱散行动已进行至少1小时,如果被告无心参与,早知道身处险地,但他并无离开,并身处示威者中,共同逃避警方追捕,唯一可能的推论就是被告在场是为参与非法示威,因此裁定他罪名成立。至于另一被告樊耀淦在审讯中供称,无心参与暴动,在被捕前见到有人奔走,意识到危险才跟著跑,但看不清前路而曾与警员相撞。法官在判词表示,樊耀淦的供词不可能是事实,又指被告是普通市民,无论出发点如何高尚无私,他的行为都显得天真,不自量力及不合情理得可笑,任何正常人也不会有此行为。练锦鸿表示,樊耀淦的解说,唯一可能性是为逃避刑责,拒绝接纳其证供,裁定他罪成。案情指,两人被控于2019年9月29日在金钟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2023-09-1815:30:09(1)

封面图片

3人前年政总外参与暴动罪成 判囚2年半至5年

3人前年政总外参与暴动罪成判囚2年半至5年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极权游行」,三名男女被控在政府总部一带有参与暴动,他们否认控罪,经审讯后早前已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在区域法院判刑。其中两名男被告分别入狱4年半及5年,女被告被判囚2年半。法官陈广池在判刑时批评,示威者攻击象征本港权力核心的政府总部,更瘫痪交通,又投掷汽油弹,聚众他人共同进退,使他们可更加勇武凶残和不顾后果。而案发地点为本港权力核心,示威者有组织地冲击政府,挑战特区和中央权威,属加刑因素。法官又续一批评三名被告。他表示,首被告何家洛对社会事件漠不关心的说法不获接纳,认为他当日如果真是要看画展,也可选择搭乘港铁,而并非乘巴士前往暴动现场。另一名被告何普光,法官指他选择不求情属不智,显示他受激进思维影响。而他当日以「重装备」现身,相信他积极参与暴动。至于女被告黄韵思,法官形容,她藉在场获得创作灵感的说法「自欺欺人」,但同意她角色较轻微、无携带攻击性武器,以及重犯机会低,判刑较另外两名被告轻。2022-12-1614:05:15

封面图片

2019年包围政总暴动罪成5被告判囚另2人入教导所

2019年包围政总暴动罪成5被告判囚另2人入教导所2019年9月29日金钟游行期间,有示威者包围政府总部,8人被控暴动罪,当中6人认罪,至于否认控罪的2人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今日在区域法院判刑,其中5人判入狱3年4个月至4年7个月,2人被判入教导所,1人的判刑押后至本周五。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郑念慈判刑时说,本案规模不细,聚集人数多,金钟政府总部成为针对的对象,期间有人投掷汽油弹,冲突维持约半小时。示威者亦以铁枝、杂物等架设路障令交通瘫痪,大部分人蒙脸和穿黑色衣物,显示他们明知行为违法而要掩饰身分,不过未能肯定各被告是带领者。辩方早前提出本案至今3年,拖延对被告造成不公,法官指案件在2021年已定下审期,看不到有延误情况,但可以肯定全部人皆无定罪纪录,或因一念之差铸成大错,重犯机会低。法官引述辩方求情指,部分被告背景良好、成绩优秀,原先是家庭的希望,因此案而影响前途。2022-11-2117:06:11(1)

封面图片

2019年理大冲突案8人暴动罪成 官指暴动规模庞大

2019年理大冲突案8人暴动罪成官指暴动规模庞大2019年理工大学外围发生示威冲突,逾200人被控暴动罪,今日再有8人被判罪成,分别判监37个月至50个月。8名被告中,5人承认控罪、3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法官判刑时表示,暴动是严重罪行,案发时示威者与警方的人数悬殊,警方处于弱势一方及近乎面临弹药耗尽的情况,又指示威者投掷至少250枚汽油弹,暴动规模庞大,有1500至2000人参与。法官表示,破坏对公共开支造成负担,为邻近居民带来不便,有小巴专线因暴动录得零收入,为1997年以来首次。不过,法官提到案件因受疫情影响而需重新排期,虽然并非不合理延误,但候审期间,各被告家庭、健康及工作状况均有改变,所以酌情减刑。东九龙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高级督察潘崇礼在法庭裁决后见传媒,指案件共拘捕213人,有200人已被裁定罪成,有160多人被判监禁,仍有22人等候判刑。2024-06-2213:54:55

封面图片

10人涉参与2019年尖沙咀暴动 9人罪成还押3月判刑

10人涉参与2019年尖沙咀暴动9人罪成还押3月判刑10名男女涉嫌参加2019年在尖沙咀警署外的暴动,其中九人今天(22日)被裁定罪成,还押至3月判刑。综合《星岛日报》、网媒“香港01”等港媒报道,这10人涉嫌在2019年8月11日与多名示威者在尖沙咀警署外聚集,期间曾有人包围警署,并向警署行车入口投掷汽油弹,令一名男警双腿有5.5%二级烧伤。控方引用终院去年颁下2019年7月28日中上环冲突中的“赴汤杜火”案例,指无论被告是以主犯或从犯身份在场,若以协助、教唆或鼓励的方式参与,均属同犯,并指本案被告衣着相似,人多势众并互相掩护,但10名被告均否认暴动罪,法官游德康今天在区域法院裁决,其中九人罪成。法官称需时间阅读求情文件,将押后至3月5日判刑。10名被告依序为刘维颖(19岁,女)、郭嘉辉(22岁),张文俊(17岁),梁卓华(24岁,女)、黄奕玮(20岁)、梁俊伟(26岁)、吴绍勤(28岁)、韦婷婷(26岁,女)、卓丽馨(24岁,女)和潘慧雯(43岁,女)。他们被控于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与堪富利士道之间的弥敦道参与暴动。10名被告中,除26岁的梁俊伟外,在现场被捕的其他九人全部罪成。法官游德康指出,案发当天的破坏行为在傍晚6时半左右开始,警方至7时半左右开始在弥敦道一带推进,且不断向在场人士作出警告,在晚上8时过后才展开拘捕行动。法官认为若非参与集结人士,在警方不断作出警告时,理应知道要离开并有足够时间这么做。虽然部分被告辩称没听到警方警告,以及没时间离开等,法官认为说法不能成立。唯一脱罪的被告梁俊伟,当晚8时15分在堪富利士道路口被截停。他没逃跑,只是举高双手,虽身上也有示威者惯用装备,但并非在暴动现场被捕,不可被视为参与者,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发布:2022年1月22日3:10PM

封面图片

4人参与金钟暴动罪成 连同认罪5人囚28至50个月

4人参与金钟暴动罪成连同认罪5人囚28至50个月96人被控于2019年9月29日在金钟政府总部及金钟道涉及暴动,其中4名被告被控在金钟道参与暴动,经审讯后裁定罪成,同案另外5人早前认罪,法官练锦鸿在区域法院判处9被告入狱28至50个月。案情透露,案发当日有示威者从铜锣湾崇光百货外,游行至政府总部。其后有人在政总外的夏悫道堵路,人数持续增长,及后有人投掷汽油弹及砖头等硬物。警方施放催泪弹并驱散示威者。同日下午5时仍有约500人在金钟道堵路及纵火,警方及后推动,制服多名被告,他们身穿黑衣和蒙面。法官练锦鸿判刑说,案发时有人在现场派示威装备,有人控制人流,有人合力操作巨型橡筋,示威者互相合作、与警方对抗,认为案中暴动并非即兴。而示威者用雷射光射向警方,亦投掷硬物和汽油弹,法官认为警方因有训练和装备才没有严重受伤,并非示威者有所保留。法官又说,金钟是重要商业区,暴动持续两小时,警方于6分钟内发射64枚催泪弹,认为情况极为严重,示威者眼中的高尚理念已沦为专制,而最大损失是香港的和谐、互信和国际形象。法官最终就案中各被告刑期,以48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其中就1名不认罪的被告,因考虑到身上装备及积极参与暴动意图等,判囚50个月。有认罪被告因案发时年轻及身上无特别装备,判囚28个月。2023-01-1319:08:14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