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公会不希望一刀切禁海外律师办国安案与当局一致

大律师公会不希望一刀切禁海外律师办国安案与当局一致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讨论政府建议,修例规管海外大律师参与国安案件的安排。律政司提出加入海外律师申请专案认许前的甄别程序,由行政长官决定是否容许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处理申请时必须先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而即使个案已获批,当及后发现案件牵涉国家安全因素,相关专案认许亦会被覆核。出席会议的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表示,并非每宗案件都涉及危害国家安全风险,公会不希望修例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对于律政司提出的建议方案,他认为想法与公会一致,对此表示欢迎。对于当局建议的机制,或会令牵涉国家安全的民商事案件亦受影响,杜淦堃认为,修例对国家安全的定义非常重要,期望会有清晰指引,亦希望厘清在行政长官作出决定时,律政司司长的角色。针对覆核机制,杜淦堃表示,或会令被告人需要更换法律代表,期望当局尽量交予法庭作决定,确保被告的权利不受影响。委员会副主席容海恩关注,当局的建议不适用于修例生效前已批出的专案认许申请,是否包括及后的覆核机制。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解释,政府的建议是新系统,要通盘处理,覆核机制同样不适用于修例生效前批出的申请。本身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经民联梁美芬认为,本港有足够的资深大律师处理复杂的诉讼,海外大状来港处理国安案件,不是正常做法,除非证明本地没有人才,否则这类申请不应获批。林定国说,相信在新机制获批的申请,一定是例外中的例外,法院考虑批出专案认许的门槛亦很高。2023-03-1710: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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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公会指不应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师处理国安案件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表示,未收到政府有关《法律执业者条例》的具体修例建议,但执委会一致认为,不应「一刀切」禁止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大律师,在香港就一些涉及《国安法》的案件,代表控方或辩方。大律师公会举行会员周年大会,连任主席的杜淦堃见传媒时表示,不是每一宗案件均涉及国家机密,为保持灵活性,令控辩双方在选择律师时更有弹性,应该与非《国安法》的案件看齐,观感上会更加令公众接受并得到外界支持。杜淦堃表示,如果最终政府提出「一刀切」方案,是公会不乐见,相信国安委及行政长官会充分考虑所有意见才作出决定。他又认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已考虑各方面不同意见,同意今次释法保留弹性;而国安委及行政长官提出的做法是修改本地法律,透过修例去处理,公会也希望以本地立法方式去处理香港问题。被问到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法律年度开启典礼致辞时表示,涉及国安事宜应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决定,杜淦堃说,《国安法》是新事物,行政机关及法院在国安问题上有不同意见、实践上出现张力,不是香港独有,外界应给予时间去磨合。司法程序明显是由法院处理,相信行政机关会充分考虑才决定会否参与或给意见,他不相信律政司及国安委会忘记原则及做出破坏香港法治的行为。2023-01-19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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