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议员倡一刀切禁海外律师处理国安案 林定国有保留

有议员倡一刀切禁海外律师处理国安案林定国有保留政府建议修例,规范海外律师以专案认许方式来港,参与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诉讼,包括引入由行政长官决定的甄别和认定程序,亦会有覆核机制。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说,政府建议以逐案处理相关申请,新机制只适用于修例后提出的专案认许申请。至于修例前的个案,他说不排除有其他方法处理。有法律界立法会议员认为,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师来港参与国安案件更为适合。2023-03-1718: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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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议员倡一刀切禁海外律师办国安案林定国建议逐案处理

有议员倡一刀切禁海外律师办国安案林定国建议逐案处理政府建议修例,规范海外律师以专案认许方式来港参与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诉讼,新机制只适用于修例后提出的申请,并以逐案处理方式审批。在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议员梁子颖关注修例生效前的一些专案认许个案,或会引起国安风险。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会有其他合适方法处理有关风险,强调这些个案与今次修例扯不上关系。议员林新强认为,应该一刀切禁止所有海外律师参与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他指出《香港国安法》以中文撰写,没有法定英文译本,加上有成文法的考量,不适合海外律师参与。林定国回应说逐案处理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更符合人大常委会的释法精神,亦更具弹性,能够将新安排对专案认许制度的影响减到最低。林定国又不认同只有熟悉中文的人士才可参与国安案件诉讼。他解释法例实施两年,有不少权威及重要的案件,均以英文审讯,有不熟悉中文的律师甚至法官参与,并撰写判词,作出很大贡献,亦加深香港以外英语地区人士对《香港国安法》的准确理解。2023-03-1713: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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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公会不希望一刀切禁海外律师办国安案与当局一致

大律师公会不希望一刀切禁海外律师办国安案与当局一致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讨论政府建议,修例规管海外大律师参与国安案件的安排。律政司提出加入海外律师申请专案认许前的甄别程序,由行政长官决定是否容许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处理申请时必须先取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而即使个案已获批,当及后发现案件牵涉国家安全因素,相关专案认许亦会被覆核。出席会议的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表示,并非每宗案件都涉及危害国家安全风险,公会不希望修例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对于律政司提出的建议方案,他认为想法与公会一致,对此表示欢迎。对于当局建议的机制,或会令牵涉国家安全的民商事案件亦受影响,杜淦堃认为,修例对国家安全的定义非常重要,期望会有清晰指引,亦希望厘清在行政长官作出决定时,律政司司长的角色。针对覆核机制,杜淦堃表示,或会令被告人需要更换法律代表,期望当局尽量交予法庭作决定,确保被告的权利不受影响。委员会副主席容海恩关注,当局的建议不适用于修例生效前已批出的专案认许申请,是否包括及后的覆核机制。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解释,政府的建议是新系统,要通盘处理,覆核机制同样不适用于修例生效前批出的申请。本身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经民联梁美芬认为,本港有足够的资深大律师处理复杂的诉讼,海外大状来港处理国安案件,不是正常做法,除非证明本地没有人才,否则这类申请不应获批。林定国说,相信在新机制获批的申请,一定是例外中的例外,法院考虑批出专案认许的门槛亦很高。2023-03-1710: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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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议员呼吁“一刀切” 禁止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

香港立法会议员呼吁“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对于海外律师在香港参与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香港立法会法律界议员林新强建议“一刀切”禁止。他说,维护国家安全不是作秀,全世界都不会让海外律师在国安案件中作代表律师。综合香港01和星岛网报道,香港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星期五(3月17日)审议律政司提出的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其中包括海外律师申请参与国安案件前,需要逐案处理并取得“特首证明书”。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会上说,修订条例是履行维护《香港国安法》责任,也是优化让海外律师参与的框架。林新强在会上指出,《香港国安法》以中文撰写,并提问律政司是否同意海外律师根本不适合作为国安法案件律师,质疑为何条例不“一刀切”。他又说,“一刀切”禁止可以与全世界看齐。他以美国为例说,处理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时,若不是在美国出生的律师,都不可以查阅相关文件。林定国不认同相关说法,认为个案处理方式符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可将对现行制度影响减到最低。林定国认为,熟悉中文是一个优势,但《香港国安法》亦有英文译本可供参阅。不过,林定国也说,很难想像海外律师对国安法理解比香港律师更有优势。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也不希望“一刀切”。他认为并非每一宗案件都会影响国家安全,律政司提出没有“一刀切”的方案与立法会的想法一致,希望双方就有关建议都继续沟通。对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下称“国安委”)的角色,香港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立法会议员廖长江提问,人大释法时列明有国安委角色,但本次修例几乎没有提及,是否有意淡化?林定国回应说,《香港国安法》及中国人大释法清楚列明国安委责任,不需要白纸黑字重提。他还说,希望做到尽可能不需要国安委处理,并确保所有个案都有申请和取得证明书,避免出现忘记索取证明书的情况。对于新条例的适用范围,香港大律师委员会副主席、新民党议员容海恩提问,已经进行的案件是否适用于本条例,以及控方是否有责任提出申请,法院是否有责任提醒要申请“特首证明书”,希望厘清相关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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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国:建议逐案处理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诉讼

林定国:建议逐案处理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诉讼政府建议修例,规范海外律师以专案认许方式来港,参与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诉讼,包括引入由行政长官决定的甄别和认定程序,亦会有覆核机制。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说,政府建议以逐案处理,而非一刀切的方式处理相关申请,新机制亦只适用于修例后提出的专案认许申请。大律师公会欢迎以逐案处理方式审批申请,但有法律界立法会议员就认为,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师来港参与国安案件更为适合。2023-03-1712: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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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公会指不应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师处理国安案件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表示,未收到政府有关《法律执业者条例》的具体修例建议,但执委会一致认为,不应「一刀切」禁止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大律师,在香港就一些涉及《国安法》的案件,代表控方或辩方。大律师公会举行会员周年大会,连任主席的杜淦堃见传媒时表示,不是每一宗案件均涉及国家机密,为保持灵活性,令控辩双方在选择律师时更有弹性,应该与非《国安法》的案件看齐,观感上会更加令公众接受并得到外界支持。杜淦堃表示,如果最终政府提出「一刀切」方案,是公会不乐见,相信国安委及行政长官会充分考虑所有意见才作出决定。他又认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已考虑各方面不同意见,同意今次释法保留弹性;而国安委及行政长官提出的做法是修改本地法律,透过修例去处理,公会也希望以本地立法方式去处理香港问题。被问到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法律年度开启典礼致辞时表示,涉及国安事宜应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决定,杜淦堃说,《国安法》是新事物,行政机关及法院在国安问题上有不同意见、实践上出现张力,不是香港独有,外界应给予时间去磨合。司法程序明显是由法院处理,相信行政机关会充分考虑才决定会否参与或给意见,他不相信律政司及国安委会忘记原则及做出破坏香港法治的行为。2023-01-19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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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研修法律执业者条例 律政司副司长:并非“一刀切”

香港研修法律执业者条例律政司副司长:并非“一刀切”针对港府向立法会提出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规范海外律师参与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诉讼一事,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称,修订条例并非“一刀切”,且香港已较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开放。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聘用英国大律师为其涉香港《国安法》案件辩护引发争议后,香港律政司提出的修订建议,不论案件属民事、刑事或其他性质,任何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专案认许,须按例先向特首提出并取得证明书。综合香港中通社和《星岛日报》报道,张国钧星期天(3月19日)出席电视节目时说,这一修订并非“一刀切”,若案件不涉及国安事件,海外律师仍可来港处理。他指出,律政司提出增设申请前甄别程序及覆核机制,是为了避免“有心人”滥用机制,不断委任海外律师,拖延法律程序、浪费司法资源。张国钧说,律政司此次修例要从释法和制度设计做好制度前置,形容目前制度上有空隙,为避免到时出现问题“难咎其责”,有必要填补漏洞。张国钧还说,目前不少普通法国家都不容许海外律师处理案件,也不设专案认许制度,认为香港已较其他司法管辖区开放。另一方面,针对香港大律师公会约20名成员将于下月时隔五年访问北京,张国钧说,不管是律政司、大律师公会还是律师会,进行法律人才交流、向市民推广法治精神,都是应有之义,律政司与两个律师团体合作十分紧密,可产生协同效应,让律政司工作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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