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顺认为政府修例有助推动兴建改善海滨畅达性设施

吴永顺认为政府修例有助推动兴建改善海滨畅达性设施海滨事务委员会主席吴永顺认为,政府提出修订《保护海港条例》,仍会保持维港不可填海造地,并有助推动兴建改善海滨畅达性的设施予市民使用,形容是好事。他指出,因为有《保护海港条例》,香港才有永久的海岸线,以至过去20多年,可进入优化维港海滨阶段;但同时基于条例严格,为优化工程带来障碍。他举例,建造海岸台阶时,如要在海港内加设台阶,做法形同填海,在现行条例下并不容许,若要进行有关工程,需要解释具凌驾性公众需要。至于如何在让市民享用海滨与保护海港之间取得平衡,吴永顺认为,保护维港是社会的共识,相信大部分人不会赞成在维港造地建屋,亦没有人想将维港变得更窄更细。他说,修订建议列明工程类别及面积限制等要求,亦设有咨询机构把关,并由司长级官员批出豁免,认为连串做法可平衡保护维港与市民更好享用海滨的需要。2023-03-2121: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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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嘉慎反对政府就填海修例 忧虑维港或会迟早消失

徐嘉慎反对政府就填海修例忧虑维港或会迟早消失发展局提出修订《保护海港条例》,建议不多于0.8公顷的特定类别海滨改善工程、涉及海港范围不多于3公顷及3年的「非永久性填海工程」,毋须证明工程须具「凌驾性公众需要」,并由司长级官员审批。曾就维港填海提出司法覆核的保护海港协会副主席徐嘉慎反对修例,形容有如废除现行条例。徐嘉慎指出,过去在条例保障下,透过诉讼救回约600公顷海港、相等于九龙半岛面积,今时今日仍有维港,是因为条例能保障将海港交在市民手上。他认为,政府提出填海工程交由政府审批的建议,是不合逻辑,又指过去社会花了30年精神时间,为下一代保护维港,忧虑今次修例后,若市民失去法律赋予相关权力,维港或会迟早消失。徐嘉慎强调,2008年至今,协会均支持政府兴建海滨长廊、小码头等工程,所有工程顺利,不认为有需要修例。本土研究社认为,今次建议修订范围远超实际所需,质疑行政权凌驾法院判决,关注修例框架将「无差别豁免」公共及私人工程。本土研究社亦质疑,有关建议有如「自己人制衡自己人」,政府指为减轻公众疑虑,建议司长审批豁免项目作适当「内部制衡」,但做法难以令公众信服,认为真正有效做法需要外部监察或制衡。2023-03-2120: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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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筱鲁:保护海港修例对海滨小型工程拆墙松绑新构思受惠发展局调整《保护海港条例》修例建议,引入非永久性填海最多7年的总时限,最多可申请延期一年,确保工程在合理时间内竣工;又建议面积不超过0.8公顷、符合指定类别的海港改善工程可申请填海,合共涉及14项设施,预计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修例草案。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林筱鲁表示,修订令填海工程有更清晰规范,对海滨小型工程拆墙松绑,同时对大型填海工程维持极严格要求,有助将海港功能转型。他举例,新修例实施后,西环海傍行人板道将更易推行;湾仔海傍岸边发展,例如曾经有意见提出增设海岸泳池,受到现行条例规范,相信有关构思日后将受惠。他说,原有条例已视保护海港为大原则,以往市民如果质疑工程没有凌驾性公众需要,可以提出司法覆核,令政府推出海港改善工程时非常谨慎,搁置不少项目,新修订令条例有适度调整,避免裹足不前,同时亦强调推行大型填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时需要以「凌驾性公众需要」为前设。林筱鲁提到,关注修例后大型填海公众咨询的做法,以及财政司司长在考虑审批非永久填海和小型海港工程时的考虑因素,预料日后审议法案时将在立法会提出。发展事务委员委员刘国勋说,过去临时工程要经过测试,门槛高、程序成本大,令小型工程或海滨连贯性美化工程受束缚和影响,新修订既能保障维港避免过度发展,同时可以更简单地推动工程。而引入最多7年的总时限,并规定最多延长一年,亦能避免倡议人滥用机制,做法合适。2024-06-2114: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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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冀修订保护海港条例为市民享受海港设施拆墙松绑海滨事务专员李恺仑表示,近年社会有声音要求检视《保护海港条例》,让某类海滨改善工程及早落实,当局亦希望可以修例。李恺仑认为,如果填海是为了发挥海港功能,让市民享受到海港相关设施,例如登岸堤阶、码头、行人板道等,当局属意「拆墙松绑」,在法例引入一个比较简单机制处理;稍后会将建议提交海滨事务委员会及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亦会展开公众咨询。她举例,一些较小型的海滨改善工程,例如在坚尼地城新海旁增设行人板道,甚或重新发展已荒废码头,例如启德前跑道的旧码头等,由于这些工程规模未必能证明《保护海港条例》下的「凌驾性公众需要」,因而未有推展。她指出,根据在1997年制定的《保护海港条例》(第531章),在海港范围内增设行人板道,不论规模大小均属填海工程,基于条例列明不可于维港范围内进行填海工程的推定,若要进行有关工程,必须证明项目有「凌驾性公众需要」,相关考虑及决定应以书面记录,并拟备「具有力和令人信服的资料」证实「凌驾性公众需要」,形容门槛相当高。2023-02-1913: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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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大多支持修订保护海港条例称不再一刀切禁维港填海工程发展局建议修订《保护海港条例》,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上,大多数议员都表示支持,认为可为改善海港,提升海滨畅达性的工程拆墙松绑,不再一刀切禁止所有维港的填海工程,平衡了发展和市民意见,增加透明度。对于当局建议,「非永久性填海」必须符合最多3公顷的面积上限,并引入最多7年的总时限,以及不超过1年的延长时间。实政圆桌的田北辰认为,当局要解释清楚,假如日后有工程,原本表示用3年时间完成,最终需要延期,政府是否都只会提供1年时间作为缓冲期。发展局局长宁汉豪表示,修订的原意是「7+1」,至于如果日后有工程部门或人士,原本只申请进行3年临时填海工程,但最后要多两年时间,当局是否要用一个较紧的方式,不给予考虑,她说会吸纳议员意见,再作思考。2024-06-2517: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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