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夏茵:预设医疗指示会以「慎入易出」原则订立
李夏茵:预设医疗指示会以「慎入易出」原则订立政府正草拟《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草案》及相关法例修订,落实有关预设医疗指示及病人在居处离世的建议。在立法会衞生事务委员会上,多名议员支持立法,多名议员也建议设立中央纪录,储存市民的预设医疗指示。草案将规定任何年满18岁、精神上有能力行事人士可订立预设医疗指示,以订明如果该人无精神能力行事,而他订立的其他条件获符合时,不得对该人施以指明的维持生命治疗。当局建议预设医疗指示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医务衞生局副局长李夏茵表示,预设医疗指示会以「慎入易出」原则,让病人可谨慎考虑订立,若果突然改变决定,亦有机制容易宣告指示无效。她说,如果采用中央电脑系统,当病人去到末期已体弱,仍要花长时间的程序在电脑系统核对,再宣告指示无效,过程可能会较艰难,因此建议使用纸本作指示,病人若后悔,可以撕烂指示或删去签名。医务衞生局副秘书长李力纲补充,若要撤销预设医疗指示,可不展示、烧毁或「揸巢晒」文件,亦可在证人作证下,口述宣告撤销指示。2023-05-1213: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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