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立法|汤家骅指草案加入公众利益作辩护 回应社会意见

23立法汤家骅指草案加入公众利益作辩护回应社会意见政府今日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政府整体有回应社会在咨询期提出的意见,包括在「国家秘密」方面加入「公众利益」作为免责辩护;而条例草案较其他国家温和及合理,同时亦列明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亦要尊重《基本法》下订明的个人权利,相信可令对草案有疑虑的人士安心。汤家骅指出,英国政府拒绝将「公众利益」作为免责辩护,加拿大虽有相关条文,但涵盖面相当狭窄,相反23条草案条文的涵盖面则较为广阔。至于会否担心被滥用,他认为有关门槛高,相信不会削弱维护国家安全的精神。对于草案下部分罪行如叛国、叛乱等,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汤家骅说,国家安全法例下的罪行是相当严重,是对整个国家的犯罪行为,终身监禁是国际标准。至于会否担心有人会误堕法网,汤家骅相信不会,因为有关法例其中一项重要元素是有犯罪意图,要有意图伤害国家利益,相信绝大多数港人都不会有该意图,因此应该不会出现误堕法网的情况。2024-03-0818:3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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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谈23条立法:若公众利益作为答辩理由可更安心

港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谈23条立法:若公众利益作为答辩理由可更安心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正进行公众咨询,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星期六(2月3日)重申,不认为有任何公众利益凌驾国家安全,但若将公众利益加入窃取国家机密罪的答辩理由可令市民安心,当局可考虑相关建议。根据星岛日报报道,汤家骅在一档电台节目中就《基本法》23条立法的咨询工作作出如上表述。他说,可考虑公众利益加入窃取国家机密罪的答辩理由,但条文必须写清楚以供法庭衡量,客观考虑整体社会利益,不能让市民有错觉,以自己准则来判断属公众利益便挑战国家安全。汤家骅补充说,涉及市民健康、性命等属公众利益,但涉经济策略则不属于。被问及媒体干犯相关罪行的可能性,汤家骅认为可能性不大,媒体在披露政府资料前,应先进行查册确定披露资料是否超越权限,如媒体报道高官透露的政策内容,无犯罪意图,不属违法。至于23条立法咨询一个月,汤家骅认为时间虽逼切,但绝非“走过场”,香港目前面对国家安全风险,早一日完成立法对安定社会有帮助。他认为,学者若愿意花时间去研究内里的对与错、平衡,相信能在咨询期内提出中肯及有建设性意见。2024年2月3日9:0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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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汤家骅:如伤害国家安全的事不会是公众利益

23条立法汤家骅:如伤害国家安全的事不会是公众利益《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展开,包括建议立法禁止窃取国家机密及间谍行为,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留意到立法会昨日的联席会议上,有讨论关于公众利益作为答辩理由,他个人觉得有关说法在法理上不成立,认为如果是伤害国家安全的事就不会是公众利益,因此认为单单是公众利益不能成为答辩理由。咨询文件就「国家秘密」作出定义,汤家骅在本台节目《千禧年代》说,国家已经通过国家秘密法,没有可能有一些事情是国家秘密,来到香港就不是秘密,或香港认为是秘密,去到内地就不是秘密,有关法律上要有一致性。他表示,同意「国家秘密」这条线要划得很清晰。被问到假如有传媒报道引述消息,影响到楼市股市等,有关消息算不算是「国家秘密」,汤家骅说机会相当低,即使在内地商业讯息都不是「国家秘密」,很多时「国家秘密」是与政府政策或重要决定有关。咨询文件亦提到具煽动行为的罪行,当中煽动意图涵盖包括意图引起香港特区居民间或中国不同地区居民间的憎恨或敌意,汤家骅说,相关建议的重点是广泛引起对政府或制度的憎恨,普通的批评未去到这个程度,批评未必会引起憎恨。被问到如果有人将内地旅客一些行为拍照并放上社交平台,或内地旅客在网上发布香港待客之道不好的问题,会否算作引起敌意而有煽动意图。汤家骅说如果夸大其词,将日常矛盾无限放大,呼吁其他人对某个群体产生憎恨,应属法律规管,又说个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2024-01-3109:28: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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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草案加入公众利益作为指明披露国家秘密的免责辩护

23条立法草案加入公众利益作为指明披露国家秘密的免责辩护政府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刊宪,草案列明「国家秘密」的定义除关乎中国或特区重大决策,亦包括经济或社会发展、科技发展的秘密。草案加入「公众利益」作为指明披露「国家秘密」的免责辩护。草案又提出,涉及危害国安罪行的被捕人,警方申请延长48小时羁留期限,最多延长14日,当局亦可向法院申请,对获保释人士限制行动令。2024-03-0812: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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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汤家骅:以公众利益作答辩理由在法理上不成立

23条立法汤家骅:以公众利益作答辩理由在法理上不成立《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展开,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留意到有关以「公众利益」作为答辩理由的讨论,他个人认为,有关说法在法理上不成立,认为如果是伤害国家安全的事就不会是公众利益,不能成为答辩理由。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谭耀宗说,社会对23条立法、完善国家安全法律已有共识,大家都想尽快去做,尽快完成咨询可以开展下一步工作。2024-01-3112: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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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国家秘密」拟加入「公众利益」相关免责辩护立法会三个委员会将就《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下午举行联席会议。部分本身是港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议员,昨晚由北京返回香港出席会议。政府向立法会提交交件,交代咨询结果。当局说,大部分的意见或建议围绕个别罪行的涵盖范围、适用对象、刑罚、免责辩护等方面,当局会参考有关建议,合适的将于条例草案中采纳,包括考虑「国家秘密」相关的罪行,加入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免责辩护。另外,政府亦会考虑,当干犯某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时,如涉及勾结境外势力,应属罪加一等;考虑就保护「国家秘密」引入类似「资料的保障」条文;及考虑「间谍活动」罪中意图危害国家安全,而接近、查察、从上方或下方越过、进入或接达禁地,或出现于毗邻禁地之处的情况,应涵盖无人机等工具。当局亦会考虑,收紧囚犯获得提早释放的门槛;考虑完善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的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考虑订明可应对、打击、阻吓及防止潜逃行为,并促使潜逃人士回港接受执法和司法程序的措施;及研究制定措施以保障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或工作的人员。文件又提到,大部分的回应者,支持就某些罪行中设立相称的域外法律效力。政府在咨询期内,共收到13489份意见,13297份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见、占98.58%;95份只提出问题或表达意见,不反映立场;97份反对、占0.72%。政府说,立法建议获大部分公众人士及市民支持,争取尽快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定稿,以提交立法会进行审议。2024-03-0611:27: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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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闻【Now新闻台】政府就《基本法》23条立法进行公众咨询。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建议,可考虑列「公众利益」作为答辩理由;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条文须写得十分清楚。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我看不到有公众利益是会高于国家安全的公众利益,我会说若以这作答辩理由,必须要写得很清楚,大家亦应理解,是非常罕见的,最低限度我现在想不到,大部分人都想不到的。但若说有这个答辩利益(理由),我们便会安心一些,我觉得这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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