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及生态局: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二期提早约两年完成
环境及生态局: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二期提早约两年完成环境及生态局表示,兴建中的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一期I・PARK1,填海工程、海堤和防波堤的建造工程已大致完成,正在人工岛上进行地基、土木、厂房等工程,当局目标在2025年内投入运作。当设施全面运作后,产生的电量除供设施日常运作,预计剩余部分每年可输出达4亿8000万度电至电网。环境局向立法会提供的文件指出,以往公布计划在屯门曾咀发展的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二期I・PARK2,当时预计拟议在2030年代初落成,自去年初通关以来,本港与海内外的大型垃圾焚烧设施企业交流。当局表示,在综合专家团队及内地大型垃圾焚烧设施企业意见,并考虑到地盘实际情况,建筑期约可由原本预计约72个月,缩减至54个月,他们预计透过加快建筑时间,以及同步进行多项前期工作,I・PARK2可望较原定估算时间提早约两年完成。拟议的I・PARK2,建议采用与I・PARK1同样的活动炉排焚化技术,处理量预计可增加最多5成至每日6000公吨,每年可输出达9亿6000万台剩余电量至电网。局方表示,研究透过精简程序及同步进行多项工作以推展拟议的I・PARK2;研究借鉴各大型垃圾焚烧设施企业包括内地发展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的丰富经验,尽量提高处理量;以及研究于合约条款中引入适当经济诱因,鼓励承建商加快建筑进度。当局正就I・PARK2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预计今年第三季提交审批,会研究在北部都会区物色合适用地兴建先进转废为能设施。2024-06-1814: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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