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集团前副总监孙健荣私吞客户1.31亿元人民币判囚10年
瑞银集团前副总监孙健荣私吞客户1.31亿元人民币判囚10年瑞银集团前副总监孙健荣2016至2018年间向内地客户讹称助对方从内地银行帐户汇款到港,私吞客户款项1亿3200万元人民币,被发现拥有法拉利及林宝坚尼等6部名车以及至少6个海外物业。孙健荣开审前承认两项洗黑钱罪,在高等法院被判处监禁10年。法官陈仲衡判刑时指,案中牵涉巨额款项达港币1.34亿元,被告犯案获利,坐拥物业名车显示其过上奢华生活,案中更涉及跨境国际元素,须判刑阻吓。两项洗黑钱罪各以10年和6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被告在订定审期、控方准备好文件开审后才认罪,惟亦能助法庭节省时间公帑,终决定扣减认罪折扣,部份刑期分期执行,共判处监禁10年。案情指,36岁被告孙健荣2013年12月起任职瑞银集团香港副总监,自2014年起服务事主夫妇于全利及楼小洁。2016年10月于全利曾在电话通话中表示从内地汇款到港兑换港币十分麻烦,为简化过程,于全利同意存款到被告指定内地银行帐户,被告经表姐帐户再汇款到事主瑞银银行帐户。由2016年11月22日到2018年2月2日,于全利按被告指示在14日37次交易中,存入1亿3200万元人民币到29个被告指定内地银行帐户,被告则提供虚假影像及银行月结单确认存入相等港币款项。被告2018年6月8日辞职,新职员接手后2事主核对银行月结单时,发现帐户少了近1亿2500万港元。事主3日后与被告对质,被告最初指交接问题,其后指以另一帐户持有该笔款项,瑞银后来确认没有上述帐户,翌日众人其中一次到瑞银分行查询期间,职员报警处理,警员到场后拘捕被告。2024-06-2123: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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