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观察 | 周泽律师:小事与大事

辩护律师的职责从来不是,即使在大清时期,也不是配合司法机关把当事人顺利办成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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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举能指决定容许个别律师参与案件属酌情权

张举能指决定容许个别律师参与案件属酌情权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被问到若一刀切禁止所有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法案件,会否削弱被告的权利及令法院得不到适切的协助。他表示,以往在各级法院、不同案件中,讨论能否容许海外律师参加时,均没有一方提及若没有海外律师参与,会出现不公平的审讯。他强调,大前提是当事人有没有获得公平审讯的机会。张举能说,是法例授权法庭在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决定是否容许个别律师参与案件,这是酌情权,从来不是绝对权力。他提到,从来没有人争辩不能聘请海外律师会损害基本权利,指出基本法保障当事人可以聘请法律代表,而相关法律代表是指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所以不能聘请海外律师,不会影响基本权利。张举能又表示,如何修改《法律执业者条例》属立法机构的范畴,作为司法机构,不参与立法程序、亦不会表达意见。张举能说,基本法授权法庭及法官独立去判案,在最近一系列的案件都反映出,本港法庭很独立。他强调,法庭独立行使司法权,严肃处理案件。另外,他表示正积极探讨现场直播选定的司法程序,提到终审法院的上诉案件只涉及律师代表,不涉及证人,较容易处理,值得考虑直播。至于涉及国安法的案件是否应该直播,就交由工作小组研究。2023-01-1620:5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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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杰律师:任全牛没认罪

张俊杰律师:任全牛没认罪[比李庄案还离奇的任全牛案和比李庄还迷惑不解的任全牛律师]今天上午,常伯阳律师和张俊杰律师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会见了因自己当事人“举报”而被刑拘的任全牛律师。三位律师分处铁窗内外,对案情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律师精神状态很好,在打完招呼后,律师向律师的律师简要介绍了受托担任赵威(网名考拉)的律师后所做的主要辩护工作。他直言:自己在担任赵威律师后近一年的时间里,经多次努力会见自己当事人而未果,受到了包括赵威家人在内的关注该案的社会各界人士质疑,更在今年五月下旬被有人告知赵威在看守所处境堪忧,根据一年来遍寻办案单位和具体承办人不得的经验判断,认为就此向办案单位或看守所直接落实的可能性极小,但因律师职责所在,无奈隔空喊话,要求天津警方对此进行调查,并继而向天津检察机关寄交申请,请求对此展开调查,是履职行为,并无不当,更遑论造谣、诽谤、侮辱的故意。律师的律师就相关问题向律师进行了求证。第一,律师是否已如郑州警方警情通报所称认罪?第二,如果多次向天津警方提出会见申请,天津警方至少应依法告知赵威此一情状,赵威岂会不知?又为何在网文称看到警方拘捕律师后才知其家人委托的律师是你?律师闻言十分愕然,自称除对发布微博的事实有陈述外,并未有认罪,亦无罪可认,发出微博的内容也申明是听闻,自己并非消息源,而且只概然表述为“人身侮辱”,并不构成污人清白,且意在求证而非传谣。对赵威网文所指则非常迷惑,难道天津警方在一年时间里竟然对家人已委托律师且多次来申请会见的事实也未曾告知赵威?律师的律师对此自也同样费解。会见持续一小时。据知,这是中国近年来当事人指证律师第二案,第一案为发生于重庆的李庄案,而与李庄案不同的是,这次律师是被当事人主动控告的,且不是常见的伪证,而是诽谤(注:赵威在网文里说她第一时间提出的控告,但未同时写明控告的罪名)。从此角度讲,任全牛律师堪称第一人。警示:刑辩有风险,执业需谨慎。还有,即便你自认无罪,也最好什么都别辩解,因为你说的一切都有可能被“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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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官干扰办案,被律师抓怕,律师竟被法院判定为寻衅滋事。下面是相关律师对此做出的回应。

法院法官干扰办案,被律师抓怕,律师竟被法院判定为寻衅滋事。下面是相关律师对此做出的回应。对海西州中院“情况通报”的回应一、辩护人没有违反法庭纪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三条规定:“法庭分设审判活动区和旁听区,两区以栏杆等进行隔离。”公诉席和辩护席均属于审判区,我们没有“擅自进入审判区”。该规则第十七条规定了法庭纪律,要求全体人员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而事件发生时,审判长已宣布休庭,合议庭成员全部离开法庭,庭审活动已结束。二、法院工作人员并非“制止”,而是涉嫌转移、毁灭证据法院工作人员在场的具体行为,是遮挡屏幕、拔掉电脑电源线,并试图搬走属于重要证据的主机(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封存)。这一行为涉嫌转移、毁灭证据。如果律师不立即拍照取证,并将主机保护至公安机关到场扣押时,这一违法证据极有可能灭失。任何人不具有豁免他人对其违法行为取证的权利。三、媒体在事发后报道这一事件,不属于“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旁听案件庭审、采访报道法院工作、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便利。”在法庭已经休庭,诉讼活动已经停止的情况下,新闻媒体对该事件进行舆论监督,不属于“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此乃自明之理。四、海西州中院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哈斯朝鲁,天县法院院长樊旭华实时指挥庭审的行为,是对案件的不当干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第四条明确:“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和上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履行领导、监督职责,需要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应当依照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由办案人员记录在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第十条明确了院庭长对“四类案件”能够采取的监督管理措施,涉及庭审活动的仅限于“(五)调阅卷宗、旁听庭审”,不包括实时指挥庭审。哈斯朝鲁作为海西州中院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樊旭华作为天峻县法院院长,通过微信群实时指挥庭审活动,显然不是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也超越了“旁听庭审”的监督管理权限,属于“违反规定千预过问案件”。五、为澄清事实真相,维护司法权威,我们要求海西州中院立即公布该微信群聊天记录及事件现场视频,以正视听《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海西州中院称其是在“监督管理”,有辩护人“推倒法庭工作人员”由于该聊天群系海西州中院、天峻县法院的工作群,与现场视频一样不存在隐私问题,我们要求海西州中院立即公布该微信群聊天记录及事件现场视频,以查明真相。六、我们希望海西州政法委、青海省高院、青海省检察院向我们了解现场情况,不能听信作为当事方的海西州中院的一面之辞。针对海西州中院、天峻县法院暴露出来的严重违法问题,我们注意到有媒体报道称,海西州政法委已牵头组成调查组,青海省高院和青海省检察院均已高度重视。我们希望海西州政法委、青海省高院、青海省检察院向我们了解相关情况后,依法对这一事件做出处理。参加该次庭审的全体辩护律师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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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被迫与印企合资 印度又来搞事情了?

上汽被迫与印企合资印度又来搞事情了?而且连具体的发展规划都已经定好了,公司年产能会从今年的10万台,拓展到30万台,并且每3到6个月就推出一款新能源产品。JSW集团主席SajjanJindal还站出来说,他们的目标是到2030年在印度销售100万辆电动车,在新能源车中的份额也要从现在的2%增长到33%。所以,多年被合资的上汽,终于有机会合资别人啦?按道理说,用技术换市场这是好事啊,毕竟中国以前也是这么干的,还成就了大众、奥迪等一系列品牌,但为什么现在会有这么多争议呢?实际上,上汽的这次合资和国内的情况还真不一样。中国过去的合资是准入门槛,不合资就不给进来,因为怕你冲烂国内还比较稚嫩的汽车市场,所以才有用技术换市场这一说法。而上汽名爵,其实早就在印度立足了。2017年,上汽集团投资了32.75亿元人民币,在印度独资设立MG印度汽车有限公司,而且是工厂设备都跟过去了,包括整车制造基地及配套供应商园区。并且在2019年,MG印度的第一款车Hector就已经开卖了,在国内,这车其实就是宝骏530……后来又加入了Gloster(大通D90)、Astor(ZS燃油版)、ZSEV、和CometEV(五菱AirEV),反正按上汽在欧洲的打法,只要拿自己的车贴个地道英伦正米字旗的标,就能在海外大受欢迎。到目前为止,MG在印度的总销量大约是20万辆,光去年就实现了年销6万辆,增长18%,前景一片大好。但印度……过去的事实告诉我,当你想要印度的钱,印度就想要你的命。当年小米、华为、OPPO、vivo以及中国的各种APP都无不惨遭印度毒手,小米先是因为税务问题被罚款5亿多,又是被冻结48.5亿资金,后来在多方压力下才不得不撤销。所以,上汽在印度合资的这个事,更像是一种妥协。在去年6月,《印度斯坦时报》就有传闻透露出来,说JSW集团准备收购MG印度的部分股权,最终会导致上汽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当时上汽还立即发文澄清,称消息“严重背离事实”,但现在看来这并不是空穴来风。在合资公司成立后,上汽最后只有这个公司49%的股份,而JSW将拥有35%,另外的16%也将在印度的经销商和员工手里,也就是说主导权是在印度人手里,这家公司就是印度公司。那中国的合资难道不是这样的吗?还真不一定。在1994年,国务院印发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第六章第32条上规定:“生产汽车、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产品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所占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合资公司不得超过两家。”但事实上,大多数合资企业,比如上汽大众、一汽丰田、广汽丰田、广汽本田、奇瑞路虎捷豹等,都是卡在50%这个坎,也就是和国外车企五五开,更别说,现在国内都已经完全放开股份占比限制了。像印度这样占比51%的其实只有北京奔驰,占的比较多的也就一汽集团,它占了一汽大众的60%。股份占比高倒也不一定说产品规划都得听你指手画脚,一般来说,外资负责技术和产品,内资负责人事和执行。但如果你不占主导位置,至少在利润分配,以及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时,你的权重就要小得多。还记得曾经在问到上汽会不会与华为合作时,上汽说“要把灵魂掌握在自己手里!”而这次,灵魂是保住了,但躯体恐怕要没了……不仅如此,这件事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当时上汽对MG印度的估价是80-100亿美元,但在印方邀请“喝茶”以后,最后的合资公司的总估值仅有15亿美元,这上汽居然也同意了。也就是说,上汽的这个“合资”,几乎是把一半股份“白送”给印度的,合资只是一个幌子而已。所以,上汽在印度忙活了整整7年,最后把成果拱手让人,而JSW几乎空手套白狼就把MG给拿下了?那上汽是傻吗?也不能完全这么说,咱们再拿手机行业举个例子,之前被折腾得死去活来的小米和中国手机厂商们,其实到现在都还混得不错,小米在重压之下,2023年竟然还增长了31%,真的一点毛病没有。网上那些劝中国品牌离开印度的声音,可能得歇歇了。而汽车也是同样的道理,印度的汽车市场放眼全球也是相当巨大,在2023年,印度汽车年销507万辆,仅次于中国和美国。虽说同样15亿人口,中国年销3000万辆,印度只有六分之一,但在印度,许多人还只习惯三轮车、摩托等交通工具,完全是一块处女地,在未来有相当可观的增量空间。不仅如此,如果说燃油车在印度还是一片青草地,那电动车,更是连毛都没有,MG上来就成了印度仅次于塔塔的电动车品牌。而且印度政府还在积极推动电动化进程,你可能没想到,印度还宣布在2030年禁止燃油车,并且对满足特定条件的电动车,可以享受15%的进口税减免。所以,上汽通过英国汽车品牌的契机进入印度市场,绝对算不上一手烂棋。说白了,印度能让你进来吃口饭,已经很不容易了,此时舍车保帅,断臂求生,对上汽来说,可能更务实一点。毕竟赚钱嘛,不寒碜。正如当年大众进入中国,谈判过程也并不轻松,长达六年的漫长“桑车谈判”,让当事人从黑头发都谈到了白头发。所以国际化是有代价的,随着中国汽车出口越来越多,这样的“吃亏”也可能越来越频繁。但在汽车行业,车企的地位从来不在于股份多寡,而在于你真正能掌握的技术实力。希望上汽这次真的能保住自己的灵魂。...PC版:https://www.cnbeta.com.tw/articles/soft/1424792.htm手机版:https://m.cnbeta.com.tw/view/14247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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