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壹传媒集团行政总监黄伟强,被指向科技园公司隐瞒违反将军澳工业邨租约,被控两项欺诈罪。两人早前被裁定罪成,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壹传媒集团行政总监黄伟强,被指向科技园公司隐瞒违反将军澳工业邨租约,被控两项欺诈罪。两人早前被裁定罪成,10日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监禁5年9个月和21个月。黎另被罚款200万港元。法官陈广池在判刑时指,黎智英没有求情及呈交求情信,“表示他没有一丝一毫悔意”,指这不是加刑因素,但他没有悔疚,“可说是没有减扣刑期基础”。法官认为本案的加刑因素,包括欺诈横跨多年;涉案力高公司对黎智英有私人利益;黎在传媒保护伞下行事,令科技园不敢突击巡查。至于黄伟强,法官指他虽然没有收取个人利益,但他“忠于黎智英”、“听从其指示助纣为虐”,如负责驾车、协助劫匪逃离现场的人。法庭考虑黄伟强承认不少案情、节省法庭资源,亦体谅他有疾患、深受家人同事爱载,酌情扣减刑期。同案被告周达权,早前以控方特赦证人身份作供,其案件押至2023年3月13日再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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