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两高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列为逃税手段
中国两高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列为逃税手段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两高”)发布公告,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列为逃税手段。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中国“两高”星期一(3月18日)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将于星期三(20日)起施行。《解释》明确新型犯罪手段的法律适用,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的手段明确列举。《解释》针对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进行逃税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文娱领域发生的几起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进行逃税、影响极坏的案件,旗帜鲜明地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方式之一予以明确,为司法机关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确切的依据。据中国《证券时报》2022年7月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加大对利用“阴阳合同”逃税、文娱领域高净值人群逃税等行为的惩处力度。中国过去几年曾发生艺人被指利用阴阳合同逃税的事件。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2月发文规定,每部电视剧的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则不得超过演员总片酬的70%。2024年3月18日2:27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