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18日早上举行第3场「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公开说明会」,由于中介法要求平台业者管制违法内容,此次找
台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18日早上举行第3场「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公开说明会」,由于中介法要求平台业者管制违法内容,此次找来PTT、Dcard、巴哈姆特、脸书、LINE等网路平台业者与会,与会业者认为此法有许多技术与实务上无法做到的部分,PTT法务部顾问许哲仁更直言,PTT非营利平台,草案要求大的商业平台应该要负担特别义务,若PTT也被纳管,根本不可能做到,将形同关站。「巴毛律师」陈宇安也透过粉专点出,此项草案问题非常多。数位中介法成为侵害人民言论自由的讨论,在近一两日掀起风暴,「巴毛律师」表示,她稍微看了一下草案,其中最让她感到疑虑的地方,就是「资讯限制令」,她指出,草案的第18条规定如果主管机关认为平台上面的资讯为谣言或是不实资讯且违反法律规定者,可以向法院声请资讯限制令,法院专责窗口必须在48小时之内做出裁定。在法院下裁定前,如果机关若认定为不实且违法讯息,可以要求业者对特定讯息加注警告标志。「巴毛律师」指出此项规定的细节,第一个是要求法院要设置专责窗口处理限制令,并要求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虽然限制令规定要通过法官审查,不是直接由主管机关决定这点是好的,但她提到,这点根本没有考量到现在法院量能已经紧绷,又要求48小时以内就要做出裁定,这么短的时间以内,法官是否能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审查,做出正确裁定,这个裁定品质她很存疑。接著她指出,虽然主管机关要做出资讯限制令必须要通过法院裁定,但是在法院还没裁定之前,又给主管机关权限可以针对他们认为谣言或不实讯息,且违反法律强制或禁止规定者直接加注警示,而且最高可以执行30天,有人可能会觉得加注警示听起来好像没有怎么样,就像Youtube黄标一样,不要开营利就好,但是这样的做法可能对特定言论产生标签化的负面效果。然而,当大家看到一个讯息被下假消息警语,多少会对内容有点存疑。她引述司改会常务董事律师林俊宏所举的例子,如果选举期间,主管机关在短时间内大量作成暂时加注警示的行政处分,且执行期间长达30日,还是可能对网路言论自由产生很大的干预。重点放在「主管机关」有权限可以直接这么做,如果事涉选举,执政党的主管机关把对自己不利的资讯大量先加注警语,她质疑,「这样对言论自由没有影响吗?如果我在投票前一天把对手阵营的言论全部下警语,这样他们来得及异议来得及反驳吗?」「巴毛律师」认为,草案这些做法将间接管制人民的言论自由,更遑论草案还授权行政机关可以透过行政处分调取人民的资料,涉及人民个资隐私问题,她直言,这个草案问题真的非常多,一旦通过真的又是腥风血雨,希望相关单位要做好审慎的评估,不能贸然让这样的法律上路。
在Telegram中查看相关推荐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