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万元租金 电单车出租公司女职员判监
私吞万元租金电单车出租公司女职员判监电单车出租公司女职员为了办离婚和偿还装修贷款,竟让客户直接把钱汇进她的户头,结果被公司发现她失信超过1万元。被告是30岁的本地女子努鲁尔·胡达,她共面对五项控状,控方以其中四项包括失信、提供假口供、抵触滥用电脑法令(ComputerMisuseAct)和吸毒的控状提控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被告星期一(6月24日)早上认罪后被判坐牢三年三个月。根据案情,2021年10月被告开始在电单车出租公司上班,她的工作包括向客户收钱。隔年1月,女秘书发现公司的资金不足,因此逐一询问客户,看他们是否已缴交租金。女秘书后来发现,其中九名客户把租金直接汇入被告的银行户头,而不是公司的户头,但公司并没授权给被告这么做,女秘书于是在2022年2月报警。调查显示,被告开始工作没多久,就叫客户直接把租金汇入她的户头。她以这样的方式,失信公司1万1053元。案情指被告利用这笔钱来处理她的离婚手续,以及偿还装修贷款。针对失信罪,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三到四个月。法官指出,被告失信并不是为了从中牟利,而是偿还债务,因此采取较低的刑法,针对失信罪判被告坐牢三个月。2024年6月24日3:0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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