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2019年理大冲突 13人涉暴动罪被判处监禁

港2019年理大冲突13人涉暴动罪被判处监禁香港警方2019年11月包围理工大学期间,有13名被告涉嫌参与反修例示威者发起的“围魏救赵”行动,于星期六(12月31日)被判暴动罪成立,入狱29个月至63个月。综合《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13名被告依次为26岁文员李卓珩、28岁地盘工陈骏炜、26岁IVE学生刘嘉乐、33岁摄影师郑家裕、22岁IVE学生林敏诺、25岁兽医护士廖卓贤、27岁理大学生马宇亮、25岁酒店接待员谢澔庭、26岁仓务员容家俊、26岁运输工劳尚文、21岁学生梁楀燊、23岁无业张贺祺及21岁港大生郭子麟。13人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部分人另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所涉物品为板手、六角匙、雷射装置、打火机、钳、索带、喷漆等。林敏诺及郭子麟早前认罪,还押至今与其他被告一同接受判刑。法官判刑时形容当天的示威有一定程度的计划和预谋。当天过千名示威者到油麻地一带聚集,远超200人的警力。在历时约50分钟的暴动中,他们投掷了逾250枚汽油弹,也向警方推进、照射镭射光和投掷砖块,现场犹如“小型战场”。虽然辩方陈词指,本案中无证据显示各被告带领、号召或鼓吹他人参与暴动,以及其在人群中位置和逗留时间。但法官说,案件的严重性不能只因应被告的个别行为判断,正如案例指出,单是身处现场壮大声威已代表他们认同该批示威者的行动。法官续称,事发时交通严重受阻,而油尖旺区人烟稠密,警方已多次举旗警告,但示威者仍然继续破坏社会安宁,直至遭截获为止,这会令不同政见的人士分歧加深,破坏社群关系。他们除损坏公物,也增加市民受伤的风险,例如汽油弹曾在警员脚边爆开,无人受火光波及属万幸。法庭不容许无故暴力行为,尤其针对执法人员,本案是非突发、有预谋及一定程度计划,示威者目无法纪,目的在于挑战警方权威。...发布:2022年12月31日3:2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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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理大冲突再有11人被判暴动罪成

港理大冲突再有11人被判暴动罪成香港法庭近期集中审理2019年香港理工大学爆发冲突的案件,星期六(2月4日)再有11名示威者因尝试救出被警方围困的示威者而被判暴动罪成立。综合《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这11名被告是陈建熹(18岁)、陈子健(22岁)、郑浩麟(25岁)、郑伟杰(23岁)、张浩然(24岁)、张元山(23岁)、周明挚(41岁)、方淦辉(23岁)、冯天程(21岁)、何焯铭(34岁)和何仲玹(22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一段弥敦道,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另外,郑浩麟及冯天程案发时分别持有一包及三包索带,也被裁定持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成。案情指,当天油尖旺区的弥敦道有示威者聚集及与执法人员冲突,期间有人投掷汽油弹,交通严重受阻,执法人员多次发出警告并发射催涙烟等,但示威者仍拒绝离开。执法人员于晚上近11时半展开围捕行动,成功围堵并拘捕多人,包括11名被告。法官徐绮薇裁决时说,当天如果没有警方的批准下,任何人不得进出警方封锁区,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她确信当晚所有被捕人士都是在封锁区被截获,即案发时11名被告均身处暴动现场。她续称,当晚示威者不断向警方防线猛烈攻击,投掷多枚汽油弹,现场因马路多处火堆燃烧烟雾弥漫,且催泪气体充斥,身处现场的人不可能不知道暴动发生,也必然意识到潜在危险,即使听不到警方警告,也应尽快速离现场。徐绮薇称,各被告如果有意离开,在警方开始推进前,可以向北沿弥敦道、或沿窝打老道、碧街等离开,她不相信有人会在警方围捕的前一刻才不经意地误闯暴动范围,被警方截停拘捕。因此她判断,被告没有离开现场是选择不离开,而非警方没有给他们离开的机会和时间。当时没有离开暴动现场的人必然是借着留守现场,从而支持及鼓励其他示威者,以增加示威者的人数,助长他们的气焰,属参与暴动。案件押后至2月18日求情,及于3月11日判刑,期间各被告须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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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理大冲突 歌手庄正等10人暴动罪成被判监禁

港理大冲突歌手庄正等10人暴动罪成被判监禁香港警方2019年11月包围理工大学期间,包括歌手庄正等10人因涉嫌参与反修例示威者发起的“围魏救赵”行动,于星期六(1月7日)因暴动罪成被判处50个月至52个月的监禁。综合香港《星岛日报》和中通社报道,10名罪成的被告为欧阳浩明(28岁电器技术监督)、翟柏龙(31岁摄影师)、湛沛林(22岁学生)、陈思进(21岁发型师)、郑太君(28岁无业人员)、庄正(31岁音乐教师)、周嘉慧(22岁学生)、周诺澄(22岁学生)、简澧然(27岁音乐教师)及黎子欣(25岁售货员)。控状称,这10名被告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一些人也被控在公众地方持有攻击性武器及持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所涉物品为板手、六角匙、镭射装置、打火机、钳、索带、喷漆等。他们去年12月被控暴动罪成立,于星期六分别被判处监禁50至52个月。法官林伟权判刑时说,此案发生于九龙核心地点之一油麻地,暴动者与警方对恃40分钟,并向警方投掷逾250枚汽油弹,造成猛烈火势,警察人数也远少于暴动者,所以并不同意辩方指此案严重程度较低。虽然案件没有证据显示被告亲自作出暴力行为或威胁,即使参与者“不动口不动手”,也可借到场现身去壮大声势及鼓励其他暴动者,罪责不会较轻,以为自己在场“不动口不动手”便无需负上刑责是错误的想法。林伟权认为,此案暴动情节十分严重,行为极之暴力,参与人数众多,对周遭环境造成不少破坏,有关片段令人恐惧及担心。他表示,相信各年青被告已获得沉重教训,重犯机会十分轻微,但香港是法治社会,必须对犯案滋事者当头棒喝,判刑必须有阻吓作用,众被告加入人群,让其他暴动者恃著人多势众而继续犯案也是犯下大罪,法庭有责任重判。...发布:2023年1月7日5:0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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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理大冲突再有10人暴动罪成

港理大冲突再有10人暴动罪成香港法庭近期集中审理2019年香港理工大学爆发冲突的案件,星期六(2月18日)再有九名示威者被裁定暴动罪成,另有一名女学生此前已认罪。综合香港中通社和《星岛日报》报道,这10个人分别是技术员黄权龙(25岁)、学生高晞朗(21岁)、运输工林子浩(33岁)、数码媒体工作者李沛翘(28岁)、学生马奕熙(22岁)、侍应彭大展(29岁)、电脑技工宋博通(33岁)、学生邓永明(25岁)、检查员董浩霖(27岁),以及女学生林君悦(18岁)。上述10人在2019年11月在油麻地一带被捕,被控于当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参与暴动。案件将于3月11日判刑,期间会为女学生索取教导所报告。案件暂委法官郑纪航说,本案暴动历时至少38分钟,九名男被告身穿深色衣物,表示他们与示威者是同路人。他们清楚知道当时当地正发生暴动,却意图透过身处暴动现场壮大声势,从而鼓励、协助或利便其他暴动参与者破坏社会安宁。港理大冲突事件指2019年11月18日,有示威者在香港理工大学发起“围魏救赵”行动,尝试营救被警方封锁而困于理工大学的示威者。期间有示威者堵路、投掷汽油弹等物,警方当晚设立封锁区及后展开围捕行动,在弥敦道拘捕213人,案件分多批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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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理大冲突再有18人被判暴动罪成

港理大冲突再有18人被判暴动罪成香港理工大学2019年曾爆发大规模警民冲突,共213人被捕,其中再有18人星期六(6月17日)被判处暴动罪成。综合香港中通社和网媒“香港01”报道,这18名被告介乎17至27岁,职业分别是学生、护士、摄影师等。他们被控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和咸美顿街之间一段弥敦道参与暴动,其中一名被告张振鸿还被控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案情指,2019年11月18日晚,大批示威者在油麻地及旺角一带聚集,香港警方在晚上约10时半至11时22分期间,在油麻地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一段弥敦道划出封锁区,并拘捕了213人,而18名被告是在油麻地港铁站A1出口与安利大厦间的小巷一带被截获,被告张振鸿当时身上并有一个装有汽油的胶樽、三块布及四个打火机,其他被告也带有口罩、消毒药水等。经法院裁决,法官游德康认为他们当时均在封锁区范围内,且被捕时必然知道该处正发生暴动,认为他们有鼓励他人破坏社会安宁的意图,因此裁定18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7月15日判刑,18名被告期间需还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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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理大冲突再有八人判涉暴动罪成

港理大冲突再有八人判涉暴动罪成涉及2019年香港理工大学冲突事件的八人,星期一(10月10日)被控暴动罪成。综合《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等报道,香港警方2019年11月围堵理大,有市民则发起营救理大行动,多区爆发警民冲突。其中10人在尖沙咀厚福街被捕,被控暴动等罪。有两人早前认罪,其他八人不认罪,10日上午在区域法院均被裁定暴动罪名成立。早前认罪的16岁吴姓少女被判入教导所,与她一同认罪的21岁男子李昌源将与上述八名被裁定罪成的被告,暂定本月22日判刑。今天(10日)被裁定罪成的八名被告是两名同为20岁女子何可珊和许卓玲、29岁女子杨淑珍,以及五名男子梁展荣(34岁)、张启铿(24岁)、李骏轩(20岁)、彭绍轩(21岁)及何国栋(23岁),均被裁定一项暴动罪。何国栋另被裁定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法官李庆年裁决时提到,案发当日多名被告凌晨3时路经楼宇梯间天台,该处有大量示威者弃置装备,无辜路人不会跟随示威者走入楼宇,只是怀有意图参与暴动的人,才会接近堵路及引爆汽油弹的暴徒。法官李庆年认为众被告有备而来,蓄意留守在暴动现场,意图参与暴动,因此裁定他们罪名成立。发布:2022年10月10日4:28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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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冲突 11人涉暴动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名成立

理大冲突11人涉暴动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名成立2019年11月18日理工大学一带发生连串冲突事件,示威者向警方投掷汽油弹及杂物,用雨伞等物件堵路,警方当晚拘捕213人。其中11名被告否认暴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11人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11名被告依次为26岁文员李卓珩、28岁地盘工陈骏炜、26岁IVE学生刘嘉乐、33岁摄影师郑家裕、25岁兽医护士廖卓贤、27岁理大学生马宇亮、25岁酒店接待员谢澔庭、26岁仓务员容家俊、26岁运输工劳尚文、21岁学生梁楀燊、23岁无业张贺祺。全部人被控于事发当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与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部分人另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武器及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涉及的物品包括板手、六角匙、镭射装置、锤、打火机、钳、索带、喷漆等。同案被告的「12港人」之一,20岁港大生郭子麟及21岁IVE学生林敏诺早前认罪,还押至本月31日判刑。2022-12-0312: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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