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机构对房屋政策排除同性配偶违宪裁决提上诉被驳回
港府机构对房屋政策排除同性配偶违宪裁决提上诉被驳回香港法院星期二(10月17日)驳回香港房屋委员会的上诉请求,维持当地房屋政策排除同性恋配偶违宪的裁决。综合香港01、星岛头条和《明报》报道,上诉请求涉及两对男同性恋伴侣,每对伴侣各有一起案件。其中一对伴侣向房委会提出公屋申请,但房委会基于不符合“夫妇”定义,拒绝他们的申请,这对伴侣的其中一人为此提出司法复核。香港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原告胜诉,房委会须要重新考虑他们的申请,并说房委会的做法使同性与异性伴侣存在不同待遇,有违公平原则。在另一起案件中,房委会不承认同性婚姻,使另一名男子的同性伴侣无法与他一同住在购入的住屋单位,这对伴侣也提出司法复核。高等法院认为,房委会相关政策违宪,同性及异性伴侣对于房屋及联名置业有同样的需求,裁定原告胜诉。房委会针对两起案件提出上诉,但上诉庭裁定,上诉理据一概不成立,房委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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