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诉“今日油条”案败诉 法院判定不构成商标侵权

今日头条诉“今日油条”案败诉 法院判定不构成商标侵权 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各被告不构成商标侵权,亦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驳回北京抖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北京抖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又主动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据悉,今日油条从店面门头到菜单都与今日头条APP有相似之处。甚至还把今日头条的slogan“你关心的,才是头条”改成“关心你的,才是好油条”。此前日油条法定代表人回应表示,大公司今日头条起诉卖油条的小公司今日油条,这令他不解,他天天刷今日头条APP,是忠实用户,“傍大牌”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 PC版: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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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直播起诉丫丫直播商标侵权胜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YY直播诉“丫丫直播”、“吖吖直播”商标侵权一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广州市九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认定“丫丫直播”、“吖吖直播”侵害YY直播的商标权,九浚等5家公司承担3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并全额承担二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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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诉威马技术侵权案终审获赔6.4亿余元

吉利诉威马技术侵权案终审获赔6.4亿余元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6月14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审结一起国内两家知名车企之间因大量员工“跳槽”引发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该案原告索赔额高达21亿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余元,创中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该案所称“国内两家知名车企”即吉利控股集团与威马汽车。2018年,因涉嫌侵害吉利方涉案技术秘密,吉利方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威马方停止侵害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21亿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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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特斯拉诉「上海车展事件」车主名誉权侵权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认定西安李女士名誉侵权责任成立,须向特斯拉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 2000 元,同时承担 2 万元车辆鉴定费。经鉴定,涉案车辆不存在刹车问题。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特斯拉一审要求李女士赔偿 500 万元,但判决的赔偿金额仅为 2000 元。特斯拉方面昨日表示,该事件对其造成的损失巨大,经司法评估机构评估特斯拉订单及商誉损失高达上亿元。特斯拉表示将继续上诉。 据此前报道,被告西安李女士 2021 年 3 月驾驶特斯拉发生交通事故。 2021 年 4 月 19 日,西安李女士和河南张女士,身着带有「刹车失灵」字样服装,出现在上海车展特斯拉展台。 当天,河南张女士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西安李女士被处以行政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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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苏”啤酒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终审判决 上诉被驳回

“鸟苏”啤酒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终审判决 上诉被驳回 据了解,1986年,新疆乌苏啤酒公司开始生产“乌苏”牌啤酒,2006年获注册商标,经长期持续使用和推广,品牌在国内啤酒业有较高影响力,2016年起,公司一直使用“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的包装装潢。被告鸟苏啤酒公司将“鸟苏”作为企业字号,使用天津某公司申请注册“鸟苏NIAOSU”商标,委托相关公司生产、销售与“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近似的“鸟苏”牌啤酒。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侵权“鸟苏”啤酒使用的标识与原告的涉案注册商标相比较,两者极为近似,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或误认,构成商标侵权。被告天津某公司辩称“鸟苏”啤酒系对其第36942919号“鸟苏NIAOSU”注册商标的使用,但该商标已因与原告涉案商标构成近似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权利取得缺乏正当性。将被诉侵权“鸟苏”啤酒的包装与原告红罐装乌苏啤酒进行比对,两者虽然存在细节元素的差异,但均以红色作为主要包装底色,商标使用方式、商品名称、商品形状、标识位置、净含量等文字信息及其排列布局基本相同,整体高度近似。原告红罐装乌苏啤酒包装装潢经长期持续推广使用,已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各被告作为同业竞争者在应当知晓的情况下仍使用侵权包装装潢,客观上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故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 PC版: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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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仪眼镜起诉雍正眼商标侵权,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 近日,一起由香港眼镜品牌“溥仪眼镜”起诉武汉眼镜品牌“雍正眼镜”的商标侵权案引发关注。2023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支持了原告代理律所提出的行为保全禁令申请。 据原告代理律所披露,2022年6月,中雅有限公司在武汉市发现两家“雍正眼镜”店,与其经营的“溥仪眼镜”店直线距离仅四公里,极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经研判,该律所认为二者标识中文部分“溥仪眼镜”与“雍正眼镜”虽然从“音、形、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但整体考虑到“溥仪眼镜”的知名度及“雍正眼镜”恶意攀附、模仿等因素,“雍正眼镜”的使用已足以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涉嫌构成商标侵权。2022年9月,律所代理中雅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商标民事侵权诉讼。同年12月,原告代理律所向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请求法院立即制止“雍正眼镜”店的商标侵权行为。(澎湃新闻) 标签: #商标 频道: @GodlyNews1 投稿: @GodlyNews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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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事件(新闻 曝光 悬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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