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移动智能终端应提供未成年人模式,退出需家长同意。使用时长管理,超出后关闭非必要应用。默认使用总时长,8岁以下40分钟,8到16岁1小时,16岁以上不满18岁2小时。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应对未成年人提供分龄内容服务,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网络直播限制消费,社交网站应关闭陌生人私信功能。不满12岁不让自己下载app,12岁以上不满16岁只能下载未成年人专区中的应用,禁止通过外链下载应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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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 ========= 据悉,如果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未落实充值限额要求,导致用户在实名信息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超额充值,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承担100%责任。如果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已经依法配置防沉迷措施,而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限制,或监护人未充分履行监护职责,根据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情况,建议过错方承担责任比例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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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以下规定: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对容易导致沉迷的、存在不适合未成年人使用内容的游戏,应禁止未成年人登录;严格执行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的限制性要求,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账号租售、游戏币及虚拟道具交易服务,以及陪练、代玩等第三方服务;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随机抽取服务;网络游戏直播不得出现未成年人打赏情况;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有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的网络游戏经营行为。 via 匿名 标签: 频道: @GodlyNews1 投稿: @GodlyNews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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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该标准是游戏行业首个完整的消费管理规范,可用于未成年人游戏消费退费纠纷解决,也可为相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提供参考。根据各自过错情况,该标准明确划分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监护人等责任方的担责比例。如果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已经依法配置防沉迷措施,而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限制,或监护人未充分履行监护职责,根据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情况,建议过错方承担责任比例 30%-70%,若重复进行多次过错行为,可能承担全部责任。中国互联网协会未成人网络保护与发展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黄澄清表示,团体标准填补了业界空白,将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巩固防沉迷成果,助力游戏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财经慢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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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规范校外培训活动,提高校外培训质量,满足多样化的文化教育需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教育部在近些年集中治理实践和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8 日。 来源:财经慢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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