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报导快必发表煽动文字 11罪成 3罪脱 官:煽动他人不理会国安法
#法庭报导 快必发表煽动文字 11罪成 3罪脱 官:煽动他人不理会国安法 今早开庭时,有公众人士向犯人栏内的谭得志挥手,《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见状即表示:「原本我打算先处理辩方事务,但既然不少公众人士向被告挥手⋯⋯」旁听席上一名女士此时举手高声谓:「我唔系挥手,我头发长,拨头发啫。」陈官命令谓:「请你企起身,喺刑事法庭你冇权出声。」惟女士继续反驳,陈官再高声谓:「坐低!如果你唔坐低就叫你走!麻烦抄低佢身份证,然后要佢离开法庭。」 快必案 辩方质疑条文回归后从未动用 法官反驳解读需「因时制宜」 辩方强调政府过去数十年均未有动用「发表煽动文字」条例作出检控,但陈官指解读条例要与时并进⋯⋯陈官认为警察是执法机关,亦是特区政府重要一环,而警方亦自然是「执行司法公正」的一环。被告煽动他人解散警队,诅咒警察甚至祸及警察家人;亦采用及叫喊「光时」的口号,自然是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香港依法制定的架构,其煽动意图明显不过;又诅咒地说警员的父母不能过年,强调任何人听到和见到当日的「出位」表现,都不难看见被告的狡猾和恶毒心肠。 ⎯⎯⎯⎯⎯⎯⎯⎯⎯⎯⎯⎯⎯ 初选案辩方律师阻差办公罪成囚7天 官指无悔意不宜判社服令 初选47人案提堂首晚,警方围封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入口,一名辩方事务律师尝试进入法院范围以处理案件,期间拒绝应警方要求出示身份证明文件。裁判官郑念慈指阻挠时间不长,过程中无使用暴力和粗言秽语,惟案情严重,被告知法犯法,且看不到有真诚悔意,不宜判处社会服务令,最终判监7日。被告获准保释以等候上诉。 ⎯⎯⎯⎯⎯⎯⎯⎯⎯⎯⎯⎯⎯ 【光城者案】15岁女生第二度向高院申保释遭拒 15岁被告女生今紥起马尾,散庭时表现平静,有旁听人士向她挥手并说:「保重。」 ⎯⎯⎯⎯⎯⎯⎯⎯⎯⎯⎯⎯⎯ 美留学青年藏伸缩棍罪成 高院驳回上诉:原审官分析没有可批评之处 他服刑完毕后提出定罪上诉,原讼庭法官李运腾今驳回上诉,在书面判词指,原审裁判官没有出错,其分析完全合理,没有可批评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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