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报导5青年暴动罪成 3人囚51个月至4年半 2人判劳教及教导所 官:自挟理想牺牲他人自由
#法庭报导 5青年暴动罪成 3人囚51个月至4年半 2人判劳教及教导所 官:自挟理想牺牲他人自由 2019年10.1国庆日,有市民发起「六区开花」,有人于黄大仙龙翔道聚集,警方以催泪弹驱散。5名青年被裁定暴动罪及拒捕罪所有罪名成立,其中3人包括舞台剧演员及学生,分别判囚4年3个月至4年半;而兽医助理及港大生则分别判入劳教中心及教导所。法官练锦鸿指,暴动并非源于《逃犯条例》,只是借题发挥,因政府于6月已宣布暂缓。他又强调,示威者令社区如战场,其行为自私自大、「自挟心中高尚理想,牺牲他人自由」,他们口中的崇尚自由民主已变成专制。练官于去年12月裁决时指,虽然没有证据显示各被告有明显行为,但考虑到各被告的黑色衣著能作鼓励作用,加上被告被捕时反抗,裁定他们参与暴动。 ⎯⎯⎯⎯⎯⎯⎯⎯⎯⎯⎯⎯⎯ 「姜牧师」认警署搜身室头撼警员 事后鼻骨骨折 判监2个月 人称「姜牧师」、Free HK Media 创办人姜嘉伟今年1月往屯门警署续保期间,被指大闹警署报案室,并用头撞伤一名男警,自提堂起还柙至今共10星期。案件因疫情而屡次押后,姜今被解往法院应讯,即承认一项袭警罪,案情透露他在事件中亦出现鼻骨骨折。主任裁判官苏文隆考虑各项因素,以监禁3个月为量刑起点,由于姜认罪,刑期扣减至2个月。 ⎯⎯⎯⎯⎯⎯⎯⎯⎯⎯⎯⎯⎯ 女学生阻差罪成囚3个月 刑期上诉得直改判9周 2019年11月14日有市民发起「曙光行动」,当晚将军澳有警员制服一名黑衣女子时,20岁女大专生涉欲拉扯该女子手臂约5至6秒,令警员制服失败,早前被裁定阻差办公罪成,判囚3个月。女大专生早前获准保释候上诉,高院今驳回其定罪上诉,刑期上诉则得直,改判9星期,她须即时服刑。法官黄崇厚认同上诉人行为的性质等同「抢犯」,但毕竟其行为是一瞬间的反应,用双手扯被制服女子的手,于同类案件属于较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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