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二号桥冲突】两人暴动罪脱遭律政司上诉 一人缺席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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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中大二号桥冲突 一人脱暴动罪 律政司上诉得直 案件发还原审法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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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1⃣11.12中大二号桥冲突 一人脱暴动罪 律政司上诉得直 案件发还原审法官处理

#法庭报导 1⃣11.12中大二号桥冲突 一人脱暴动罪 律政司上诉得直 案件发还原审法官处理 2019年11月12日,中大二号桥爆发严重警民冲突,警方一度进入校园施放催泪弹和橡胶子弹等驱散示威者。三男一女大专生遭控暴动、蒙面等罪,其中两人被裁定暴动罪脱。律政司不服裁决,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诉,上诉庭聆讯处理,只有其中一名答辩人应讯,据悉另一人已离港。律政司指原审法官李庆年过份著眼于没有证据显示答辩人何时到达暴动现场、逗留了多久,而未有考虑其他压倒性的证据,包括他被捕时身穿黑衣黑裤,背囊有保鲜纸等。3名法官即日宣布批准律政司上诉,撤销原审的无罪裁决,并将案件发还给原审法官,让他继续处理。案件定于9月5日于区域法院提讯。 2⃣【初选47人案︱求情】辩方指彭卓棋被捕后推广《基本法》、维护国安 官质疑属投机 代表彭卓棋的大律师卢敏仪表示,彭基于对新法无知而犯案,他在《国安法》后已通知民主动力移除政纲,误以为足以确保不违法;而彭具持续的爱国联系、热心服务国家,曾推广年轻人到大湾区创业,被捕后又受雇于「香港基本法基金会」,推广《基本法》、维护国家安全,犯案是与其良好品格相违。惟法官拒纳彭有撤回政纲,并质疑彭初选时以极端激进言辞反对政府和国家,被捕后改为到推广基本法的组织工作,其行为不一致、只是另一投机之举,彭或是「一个伪装成爱国者的机会主义者」;法官又质疑,辩方求情明显与法庭裁决、以及彭在初选的形象相违,明言难以接纳。基本法基金会秘书长侯叔祺也有到庭旁听。 第二批被告完成求情,本周五将处理第三批被告求情,为6名九龙东初选参与者: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及施德来,料需时2天。 3⃣【串谋杀警案】警长称人员用 Cellebrite 程式修复已删除讯息 但并非「万能」 第45日审讯,负责数码法理鉴证的警长吴晓曦供称,撷取人员曾用 Cellebrite 程式修复涉案电子装置内的已删除讯息,但功能并非「万能」,且有机会未能修复讯息的建立或修改日期。而吴负责检视相关资料,包括分析相片由涉案电话拍摄还是从其他途径接收后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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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港中大二号桥暴动罪成 四人上诉被驳回继续服刑 2021年11月香港中文大学二号桥爆发冲突,当时五名中大学生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及违反《禁蒙面法》等四罪罪成,被判囚四年九个月至四年11个月。上诉庭星期二(9月5日)开庭审理其中四人提出的上诉案,最终驳回他们的上诉,四人继续服刑。 综合《明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四名上诉人依序为刘晋旭(定罪时23岁,下同)、高梓斌(23岁)、陈历释(20岁)及许贻颛(22岁)。高梓斌和许贻颛原不服定罪及刑期上诉,两人星期二在庭上确认只就刑期上诉,撤回定罪上诉。陈历释就定罪上诉,刘晋旭、高梓斌和许贻颛就刑期上诉。同案被告符凯晴则没提上诉。 四名上诉人均认为判刑过重,但上诉庭法官指,判刑需考虑案情的潜在风险,若示威者夺回二号桥,抛掷杂物至铁路或公路,可致港铁出轨,或出现十车连横相撞。上诉庭在听取陈词后,驳回定罪及刑期上诉许可申请,并于六个月内颁判辞解释理据,四名上诉人须继续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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