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47人案 第四周审讯整理 控方呈共谋证据表指证所有被告 辩方透露陈鑫为新西片段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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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控方呈各被告及共谋者加入串谋时间 官多番质疑

#初选47人案 控方呈各被告及共谋者加入串谋时间 官多番质疑 审讯第61天,控方应法官要求提交列表,说明本案串谋形成、及各被告和共谋者加入串谋的时间。控方重申本案串谋于2020年1月饭局由区诺轩和戴耀廷形成,惟法官质疑区诺轩当时并无同意戴耀廷运用否决权的主张。控方又指,郑达鸿出席公民党记者会、公民党以党名义签「墨落无悔」均可显示郑参与串谋,惟法官质疑并非所有公民党党员都是共谋者。 此外,控方指前民主动力总干事黎敬辉于参与协调会议时加入串谋,指会上谈及否决预算案,黎知悉下仍多次出席会议和设计提名表格。惟法官质疑,黎只是受薪工作,不代表同意会上说法;又举例法官受雇于司法机构才须每天出席审讯,但不代表同意控方说法,强调「单单知情从不足以令人成为串谋一分子」。 昨日审讯 ▌法官要求控方交代各被告及共谋者加入串谋日期 辩方指被告未料《国安法》前言行违法造成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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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案】审讯移师西九法院 控方料审期达83天 辩方吁勿中途呈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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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法官要求控方交代各被告及共谋者加入串谋日期 辩方指被告未料《国安法》前言行违法造成不公

#初选47人案 法官要求控方交代各被告及共谋者加入串谋日期 辩方指被告未料《国安法》前言行违法造成不公 16人不认罪,踏入审讯第60天,续处理「共谋者原则」的法律争议。法官陈庆伟今表示,被告何时加入串谋属重要,惟控方没有说明,要求控方明天提交各被告及共谋者加入串谋日期的列表。控方在法官追问下,指若法庭不同意本案于2020年1月饭局已形成串谋,下个形成串谋的日期为3月25日公民党记者会,惟法官质疑该记者会与戴耀廷和区诺轩无关,亦指似乎无证据前民主动力总干事黎敬辉为共谋者。 对控方指被告或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辩方质疑不能与「颠覆国家政权罪」类比,而被告《国安法》生效前未必能预料当时言行或违法,控方以此指证被告构成不公;又指控方引用的美国案例与共谋者原则无关,对本案无约束力。法官多番追问,该案例有否提及控罪生效前已形成串谋协议,并指若然如此便需慎交朋友,否则朋友日后犯事,即使以往交往多清白,也可能成为犯罪言行。控方最终承认案例没有如此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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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第十五周审讯整理 控方传毕证人 押5.29处理「共谋者原则」法律争议

#初选47人案 第十五周审讯整理 控方传毕证人 押5.29处理「共谋者原则」法律争议 控方本周应辩方要求传召多名证人接受盘问,其中同案认罪被告林景楠称曾获沈旭晖邀请参选立法会功能组别,后因「制度败坏」决定不参选进出口界,改为参选新界东,在初选表现不佳后再重返进出口界。时任新界东选举主任则称从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获得何桂蓝FB帖文并要求她解释,惟不信纳她真诚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遂作出DQ。 至于拘捕何桂蓝的警员,供称曾向何指有理由相信她参与初选目的在达成戴耀廷提倡的「揽炒香港十步曲计划」,惟承认不知「揽炒十步」说什么;国安警亦称曾收取《立场》、《独媒》和《苹果》按「提交物料令」交出的资料,惟有人无看过提交物料令,对相关资料也不清楚。 此外,国安警供称其队伍共用一个名为「邓奇」的假名FB帐户,截图显示该帐户曾在戴耀廷帖文下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警承认只有警员能使用该帐户,同意法官指可激起他人进一步留言。帐号于警员作供后数小时已变为无法查看。 控方本周确认传毕所有证人,案件押至5月29日续审,待双方就「共谋者原则」等法律争议准备陈词。法官关注《国安法》生效前的言行能否纳为共谋者原则的证据,辩方透露拟呈交联合书面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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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辩方指被告不曾就无差别否决财案达协议 法官周五就「共谋者原则」裁决

#初选47人案 辩方指被告不曾就无差别否决财案达协议 法官周五就「共谋者原则」裁决 控方今应法官要求交代各被告和共谋者加入串谋的时间,并列出可显示被告参与串谋的证据。惟多名辩方大状均指相关证据不充分,亦强调本案不曾达成无差别否决预算案的协议,只是从政者尝试参与初选和表达一些主张,即使有协议也只是同意举行初选为民主派争胜算。 其中吴政亨被控方指为组织者,其代表大状强调吴虽与戴耀廷有联系并发起「三投三不投」约束初选参选人,但吴仅着重团结民主派,无意加入戴耀廷无差别否决预算案的串谋,与戴耀廷即使达成协议,也与本案协议不同。法官周五(2日)将就控方能否援引「共谋者原则」作出裁决。 今日审讯 ▌控方呈各被告及共谋者加入串谋时间 官多番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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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 控方就「共谋者原则」交25页证据列表 公民党抗争派记者会等均用以指证所有被告

#初选47人案 控方就「共谋者原则」交25页证据列表 公民党抗争派记者会等均用以指证所有被告 47人涉组织及参与民主派初选,16人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今(27日)踏入审讯第16天。控方今表示已完成区诺轩的主问,并向辩方呈交「共谋者原则」下针对各被告的25页证据列表,列出会依赖的文章、帖文及影片等。控方确认,本案协议于2020年2月中已由戴耀廷和区诺轩二人达成,而列表上的所有证据均用以指证所有被告,即使他们当时未加入串谋。 有辩方律师质疑,列表范围广阔,包括公民党和抗争派记者会片段、社民连网站、甚至个别被告FB帖文,问是否全用以指证所有被告,控方确认。法官李运腾指,控方立场是否合理有待辩论,并预料本案将牵涉两方面法律争议,包括「共谋者原则」是否适用于当时尚未变成违法的协议(《国安法》于2020年6月30日才生效)、及当时尚未参与其中的被告。法官陈庆伟批准将案件押后至周三(3月1日)续审,以让辩方审视文件。 ▌第三周审讯整理 区诺轩:各区协议无公开惹争议 戴耀廷初选后称「不说瘫痪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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