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幸彤煽惑集会脱罪 律政司上诉至终院:刑事审讯不容挑战警方禁令 若有争议应申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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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1⃣邹幸彤煽惑集会脱罪 律政司上诉至终院:刑事审讯不容挑战警方禁令 若有争议应申司法覆核

#法庭报导 1⃣邹幸彤煽惑集会脱罪 律政司上诉至终院:刑事审讯不容挑战警方禁令 若有争议应申司法覆核 2021年六四悼念晚会遭警方禁止,已解散的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被控于六四前,在社交媒体 Twitter 和《明报》发表文章,煽惑市民前往维园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获高院法官张慧玲裁定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刑罚。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诉,终院今进行上诉聆讯。律政司一方指,任何人若打算挑战警务处或上诉委员会的决定,可以循司法覆核途径处理,而不应在刑事法庭中处理。如果警方禁令的合法性是「未经批准集结」罪的重要控罪元素之一,游行及集会上诉机制便会变得形同虚设。律政司又重申,警方考虑病毒传染性高、可致命,即使采取防疫措施,爆发的风险依然存在,所以禁止集会是合理及有需要。法官需时考虑,宣布押后裁决。 2⃣【元朗7.21】辩方指林卓廷制止白衣人及保障市民安全 控方反驳:会唔会可以讲和? 审讯第21日,林卓廷与另一被告的大律师均有中段陈词。辩方指,一般市民有责任制止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林卓廷到元朗站目的为保障市民安全,他多次呼吁市民「唔好褪」,避免白衣人冲入闸。控方则反驳,林以打击黑社会及监察警方作包装掩饰,他到场后有助壮大声势、亦曾发号施令。控方又指:「其实要制止有好多其他选择,会唔会可以同啲人讲和呢?或者劝大家企埋一边?」辩方回应当时情况难作决定:「如果见到100人企喺度揸住棍,可以点做呢?」法官陈广池回答:「即走,就系咁简单」、「普通人第一个反应,有危险,阿妈教落即刻走,呢个系常理嚟㗎」。陈官将于一日下午2时半宣布表面证供是否成立。 3⃣最后一宗油麻地围捕案开审 5男子承认暴动 还柙候判 4人不认罪受审 213人于油麻地遭围捕及被控暴动罪,分拆成17宗案件审理。最后一宗9人案件开审,其中5名被告选择认罪,案情指他们案发当日均穿黑色衣服,在警方展开围捕时遭到拘捕。各人还柙至同案其他不认罪被告的审讯有裁决后再求情及判刑,有家属和亲友落泪,与被告相拥道别。余下4名被告则不认罪受审,控方将于翌日作开案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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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 邹幸彤煽惑六四集会案脱罪 律政司获批上诉至终院 11.22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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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 1⃣邹幸彤煽惑六四集会案脱罪 律政司获批上诉至终院 11.22审理 2021年六四悼念晚会遭警方禁止,已解散的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被控于六四前,在社交媒体Twitter和《明报》发表文章,煽惑市民前往维园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早前高院法官张慧玲裁定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刑罚。终院进行聆讯,批准律政司就两项重大法律议题上诉,并定于11月22日正式审理。 2⃣【理大围城】4人暴动罪成 判囚4年5个月至4年9个月 油麻地共213人被围捕,被控暴动罪。18人案件中,13人不认罪受审后罪成,9人已判刑,其余4人今被判囚4年5个月至4年9个月。有被告求情指因案患创伤后遗症,但仍努力工作。区院暂委法官严舜仪考虑到各被告候审期间积极生活,故减刑一个月,另因年轻等因素再作减刑。 3⃣声援泰国示威者 李志宏违限聚令罪成罚款 官:多次警告无效始票控 警做法恰当 暂委裁判官陈樨樨指,警方到场后没有立即禁止聚集,在多次警告无效下、集会接近尾声时,才开始票控,裁定做法合乎相称性,李声称行使宪法权利并不构成合理辩解。 4⃣警员涉光顾非法麻雀档 赌博罪及口罩令均罪脱 官:可能是社交场合 警方去年捣破位于火炭工厦的非法麻雀赌档,多人被捕,其中一人为休班男警。他与另外4人否认「在赌场内赌博」及违反口罩令等8罪,经审讯后被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有被告闻结果后面露笑容。暂委裁判官陈业禧指,涉案单位可能是社交场合,因各被告有对话、互动、饮食及吸烟,房内更有卡拉OK及桌上游戏。而控方欠缺更直接的证据证明涉案单位是以生意或业务形式经营,或有人从中获利。 5⃣【初选47人案】辩方争议被告行为不构成「非法手段」 要求裁定林卓廷等表证不成立 6⃣演员吴智杰否认中环暴动 控方质疑被告声称顾及形象 被截停时却脱下口罩露出面目 7⃣前区议员王进洋被控欺骗手段取得财产 不准保释还柙至9月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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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幸彤煽惑六四集会案  终院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恢复定罪 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煽惑他人参与六四集会案,律政司终极上诉得直,恢复原审对邹幸彤的定罪,并发还刑期上诉予原讼法庭法官进行裁定。有关上诉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常任法官李义、霍兆刚、林文瀚,以及非常任法官纪立信主理。判词指出。张举能认为,答辩人不能以挑战禁令作为辩护理由,相关法例已明确规定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的裁定为「最终」决定,集会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如欲对集会禁令提出质疑,可藉司法覆核提出,若被告人在刑事法律程序中能挑战集会禁令的有效性,必然会削弱禁令的权威,亦对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及他人的权利和自由造成损害。虽然李义裁定邹幸彤可对禁令提出质疑,但认为有关挑战不成立,裁定上诉得直。李义指出,警务处处长享有广泛酌情权,当时亦认为集会的组织者未能提供令人满意的安排,确保疫情下的安全,发出集会禁令是合理做法,在限制和平集会权利与社会利益之间,已作出公正平衡。邹幸彤2021年在社交媒体及报章就六四发表文章,提及「坚守阵地」等字眼,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早前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邹幸彤上诉至高等法院得直,律政司不服,上诉至终院。 2024-01-25 10:45:0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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