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47人案 辩方指被告仅追求《基本法》所承诺双普选、望政权问责 不应构成颠覆
#初选47人案 辩方指被告仅追求《基本法》所承诺双普选、望政权问责 不应构成颠覆 16人不认罪,审讯第116天,辩方进行结案陈词。代表吴政亨和余慧明的大律师石书铭表示,本案要在香港的独特背景下审视,当中争取双普选是《基本法》的庄严承诺,而案发时香港已回归23年,争取普选之路也已持续23年,「35+计划」是其中一部分;两人从无提倡颠覆政府机关和推翻宪制秩序,只是相信香港的制度,寻求向政权问责和追求《基本法》承诺的双普选,「那不可能是颠覆」、「不应是颠覆」,望法庭判处二人无罪。石亦指,发起「三投三不投」的吴政亨只是热心协助戴耀廷的「粉丝」,与戴无就初选后行为有协议;而余慧明虽表明有意否决预算案争取五大诉求,但无与他人协议一起否决。 林卓廷和黄碧云一方则指二人无签「墨落无悔」,无足够证据显示二人同意无差别否决;何启明一方称他签署「墨落」不代表一定会否决;杨雪盈一方亦指她从无表明无差别否决预算案。 同日审讯 ▌控方结案陈词指滥用议员职权亦属「非法手段」 官料3至4个月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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