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报导1⃣11.2湾仔冲突 4人暴动罪成 判囚34至45个月
#法庭报导 1⃣11.2湾仔冲突 4人暴动罪成 判囚34至45个月 2019年11月2日,民主派区选候选人号召维园选举聚会,遭警方驱散,示威者转至湾仔一带堵路。8人否认暴动等罪,早前4人罪脱,另4人则罪成,分别被判囚34至45个月。法官李俊文指,有被告除亲身鼓励外,同时为装备供应者,其角色算是主导,刑责亦较重。另外,李官考虑到由案发至结案已超过4年,虽然不属延误,但对已开展新生活的被告有影响,故对各被告酌情减刑3个月。其中一被告涉候审期间企图离港,另被裁定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成。李官指她高价购买私人包机机票,更在出发前申请贷款,明显打算长期离港逃避审讯,属案情严重,就此罪判囚12个月。 2⃣娉婷负责人声称自然疗法治癌 3项无牌行医罪均不成立 3名患癌病人向声称提供癌症治疗的美容中心「娉婷」支付近百万进行「磁疗」等,最后有两人离世。负责人赵淑仪涉自称自然疗法医生,亦建议对方停服治癌药物,她否认3项无牌行医罪,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被告在散庭时面露微笑,其亲友则激动握拳。暂委法官钟伟强指,条例所指的「内科执业」只涵盖「西医」,而控方立场是「西医」意指「非中医」。但钟官不接纳控方的广阔演绎,若其论点正确,不应传召普通科龚医生作专家证人,应传召中医学专家,以证被告疗程非隶属中医学范畴。由于条例所规范的是西医内科执业行为,而专家表示被告的治疗并非西医范畴;事主亦同意接受被告的治疗时,亦知道非西医提供的服务,因此罪脱。钟官亦提及事发于8年多前,证人就事件细节上记忆模糊,不能记起经过。 3⃣【理大围城】7人尖沙咀非法集结罪成 官拒信路过 反指有备而来 大批市民发起「围魏救赵」,9人涉于尖沙咀东非法集结,其中两名男生开审前认罪,余下7名被告则不认罪,被裁定罪成。大部份被告均有亲自作供,称当日路过现场被捕,惟暂委法官黄士翔逐一反驳,并拒绝接纳各人证供。黄官先替其中8人索取背景报告,押后至明年1月22日判刑,除了其中一名以轮椅代步的女被告获准保释之外,另外7人须还柙候判。 4⃣社民连街站被指非法展示横额 余炜彬不认罪 拟提法律争议 涉人权法基本法原则 5⃣太古城「私了」案 被告称踢陈真为阻止他继续施袭 控方质疑为何不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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