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淦堃:推迟23条立法未必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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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咨询 杜淦堃认为可将公众利益列为答辩理由

23条咨询 杜淦堃认为可将公众利益列为答辩理由 #港闻 政府正就23条立法展开公众咨询。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称,个人认为有空间可将公众利益列为答辩理由,而公会暂时未有很详尽看法,会继续研究及提供意见。 (2/2/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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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淦堃冀基本法23条对守法市民影响减至最低

杜淦堃冀基本法23条对守法市民影响减至最低 #港闻 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回应基本法23条今年内立法,指公会已开始研究相关罪行,期望罪行的内容要清晰,对守法市民的影响减至最低。 (1/19/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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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杜淦堃:政府倡用内地的国家安全定义符一国两制精神

23条立法|杜淦堃:政府倡用内地的国家安全定义符一国两制精神 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说,特区政府建议就基本法23条立法时,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的「国家安全」定义,是有案例可援,亦符合「一国两制」精神。杜淦堃在报章撰文提到,留意到政府采纳有关定义的建议,引发外国在港商会和驻港外交官的广泛讨论。杜淦堃认为, 23条立法处理的「国家安全」与「外交事务」两者均属影响国家整体的重要政策,并非只跟香港特区有关。他引用终审法院于2011年裁决一宗涉及刚果民主共和国的案件,判词指出香港特区处理外交事务的方式,不能有别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且必须按照「一种声音」的原则达到一致,即法庭和行政机关务必对该事宜以「一种声音」说话。他说,此案例可以引伸一个类比,既然普通法在司法政策及实践规则上,认为整个国家处理外交事务应该一致,香港特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处理「国家安全」的定义也应该保持一致,相信这是特区政府就国家安全的标准或定义进行本地立法时,建议引用内地定义的一个重要考量。他又说,就不同罪行的条文作出明确规定是必要的,并应该订明适当程度的保障,以确保基本法赋予的权利得到保障。而在「两制」下的香港法院,在审理与国安相关案件的过程中,亦会继续以普通法原则判案。 2024-02-12 10: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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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淦堃:23条咨询须透明 驳斥「特区政府对民意充耳不闻」说法

杜淦堃:23条咨询须透明 驳斥「特区政府对民意充耳不闻」说法 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表示,基本法23条立法无疑会引发新一轮关注香港未来的争论,为了真正服务和保护香港和市民,新法例必须清晰和准确,咨询过程必须透明和彻底,以驳斥任何「特区政府对民意充耳不闻」的说法。杜淦堃在法律年度开启典礼致辞表示,香港享有的自由与一流的法律体系结合,支持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角色,面对地缘政治挑战,23条立法可能会受到攻击,认为香港不再是自由的城市,且法治已死。他表示,虽然当中一些言论可能并不真诚,但亦是很多人的担忧,维护国家安全与保障《基本法》赋予的基本权利之间的平衡,必应谨调慎校。杜淦堃又以终审法院对岑子杰案及蔡玉玲案的裁决为例,说明最高级法院在行使独立裁决权时,以公正、符合法理的方式解决争议,印证了香港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核心原则。他说本港法官经常受到来自海外的不公正批评和压力,但部分法官仍选择延迟退休或以兼职方式,继续工作以支持司法机构,形容努力不懈、正直履行职能的司法人员,是香港非常宝贵的财产。 2024-01-22 18: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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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条立法|杜淦堃:如以公众利益作答辩理由须将举证责任讲清楚

23条立法|杜淦堃:如以公众利益作答辩理由须将举证责任讲清楚 政府就《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公众,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说,公会正研究有关文件,希望适时以专业角度提供详尽意见,现阶段未有全面看法。对于窃取国家机密是否可以公众利益作辩护理由,杜淦堃说,初步个人意见认为有讨论空间,可考虑将公众利益作为答辩理由,有些国家在国家安全及信息安全的罪行中亦有相关做法。但如果本港采纳以公众利益作为答辩理由,必须要将举证责任等讲清楚,门槛亦不能低,以避免滥用。杜淦堃又说,有意见指只有新闻工作者才能运用相关答辩理由,但他认为如果任何人都有机会干犯该罪行,应该一视同仁,大家都可运用有关答辩理由。对于有意见认为,危害国安便不可能属公众利益,杜淦堃说其他司法管辖都有相关讨论,认为属于平衡的问题,因为要考虑危害国安的伤害有几大,即使伤害未必很大,但如果相对所披露的公众利益很高,在这情况下是否可引入公众利益作为答辩理由,他认为有商榷空间。 被问到国家机密的定义如扩阔至社会及经济发展,会否影响社会正常讨论,杜淦堃说要深思熟虑,稍后才能给予意见。 2024-02-02 15: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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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淦堃:相信英国法官有「政治压力」故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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