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雷子乐牵头 创新媒体《集志社》

蔡玉玲雷子乐牵头 创新媒体《集志社》 前港台《铿锵集》编导蔡玉玲、联同前《有线》采访主任雷子乐,共同创办新媒体《集志社》,创刊辞提及将会每周为读者,深入跟进当下具公众利益的议题,为新媒体发展寻觅出路。 在《集志社》的网站发现,头炮报道包括调查发现,九个「中央援建」社区隔离及治疗设施当中,八个设施已停用或从未启用,其中七个设施的空置日子比使用时间长。报道亦指河套的隔离设施及应急医院,令港深创科园工程受影响,港府须作赔偿。 另有访问去年安达臣道天秤倒塌惨剧,电工遗孀许太的故事,对方形容港人的关爱,是不幸中的最大收获,报道也整合去年22宗致命工伤。 创刊辞指出,过去几年,有新闻工作者被捕、受审、传媒机构结业,香港新闻自由排名由 2020年的80名跌至2022年的148名。在困境中,独立记者、新媒体陆续出现,延续传媒使命,书写历史初稿。 #蔡玉玲 #雷子乐 #集志社 #新闻自由无价 #报导真相 #撑记者 Posted by @hkcitycreation 大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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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志社》出世了!】

【《集志社》出世了!】 追踪及支持: 《集志社》由几位资深和年轻传媒工作者组成,我们会立足新闻专业,在地为读者报道香港人关心的议题。 这是新闻自由崩坏的时代,也是新闻工作者寻觅出路的时代。 过去几年,有新闻工作者被捕、受审、传媒机构结业,香港新闻自由排名由 2020 年的 80 名跌至 2022 年的 148 名。在困境中,独立记者、新媒体陆续出现,延续传媒使命,书写历史初稿。 我们希望见证和记录香港变迁,创立《集志社》旨在立足香港,以专业和公正态度,在地报道这里的人和事,监察权贵、深入求真。 《集志社》联合创办人: 蔡玉玲-前铿锵集编导、传真社调查记者、2021-2022年哈佛大学尼曼学人 雷子乐-资深港闻采访主任,曾任职苹果日报、香港01、有线电视、 立场新闻等 #集志社 #新媒体 #蔡玉玲 #雷子乐 #新闻自由无价 #报导真相 #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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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上诉驳回

《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上诉驳回 法官指因采访查车牌与「交通运输」无关 香港电台前编导蔡玉玲,在制作节目《铿锵集:7.21谁主真相》时,被指车牌查册时作虚假陈述,去年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两项「为着取得道路交通条例下的证明书明知而作出在要项上的虚假陈述」罪名成立,判罚款6,000元。她不服定罪向高院提出上诉。 法官李运腾今日颁下结果,驳回上诉,他在判词指在重新审视原审证据后,认为唯一合理而不可抗拒是蔡玉玲为采访报道及制作节目而申请申牌查册,与「其他交通及运输事宜」无关,而她剔选并作出声明,控方的证据足以证明蔡玉玲「明知而作出在要项上虚假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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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玲终极上诉胜诉 撤销定罪及刑罚

蔡玉玲终极上诉胜诉 撤销定罪及刑罚 判词指,考虑申请表格的广泛用途,「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必须被理解为涵盖任何其他与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的事务,没有明确理由限制蔡本人使用车辆作为「交通及运输相关事宜」。此外,基于宪法保障的新闻自由,没有理由将真诚的「调查报导」被排除在「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范围之外,因此蔡申请查册时剔选「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并不是「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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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终审法院判决蔡玉玲车牌查册“虚假陈述”案上诉得直,撤销对她的各项控罪。

香港终审法院判决蔡玉玲车牌查册“虚假陈述”案上诉得直,撤销对她的各项控罪。 终院5月3日就本案聆讯,6月5日颁下判词。法院认为,不应将针对车辆和车主可能关联罪行的真诚新闻调查排除在“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以外,因此蔡玉玲的申请不属于“作出虚假陈述”。 蔡玉玲原是香港电台《铿锵集》编导,2020年春调查元朗袭击事件时,从监控发现由车辆涉运送武器,向运输局查册并联络车主确认事件,最终于2020年7月13日播出《7.21谁主真相》节目。2020年11月,香港警方拘捕蔡玉玲,提出虚假陈述控罪;区域法院2021年4月、高等法院2022年11月均裁定蔡玉玲罪成,至此番终院推翻判决。 (路透社,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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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台节目《铿锵集-7.21谁主真相》编导蔡玉玲,因采访查册车牌被控两项作出虚假陈述罪,被裁定两项罪名成立,共被判罚款6000

香港电台节目《铿锵集-7.21谁主真相》编导蔡玉玲,因采访查册车牌被控两项作出虚假陈述罪,被裁定两项罪名成立,共被判罚款6000元港币。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表示,被告不单利用资料查找车主身份,亦作采访和报道两个用途,并非在网上申请期间声明用途,被告申请时肯定清楚知道为采访和报道而申请,不属于运输署提供3个选项。裁判官提到,辩方指涉案车辆曾运送袭击者、怀疑犯罪武器,因此申请用途选择“其他交通及运输有关事宜”,法庭认为不成立,因为明显是针对申请证明书的用途,并非涉案车辆用途。她指出,申请人选项必然要用在交通运输有关事宜,被告是否有良好动机并不重要,若被告认为网上选项有限,或不符合真正需要,可考虑其他途径,例如向运输署提供书面申请,即使3项选项不适用,也不能作虚假陈述。 辩方求情时表示,蔡玉玲制作的节目获得多个国际奖项,关于揭露机场空管系统问题的调查报道,更令政府成立专家小组跟进。辩方亦在庭上读出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李立峰,以及记者协会前主席岑倚兰的求情信。法官表示,无可置疑被告申请查册目的,是为采访和报道社会非常关注的事件,但即使为了采访,必须按照当局规定,申请用途必须符合披露资料条件,以正确途径获得资料,考虑到本案背景、犯案目的、没有证据显示车主有实质影响或不便,罚款是恰当判刑选择。 蔡玉玲闻判后流泪,庭内旁听人士鼓掌激励,又高叫“采访无罪”。蔡玉玲离开法庭时表示,今日的裁决令人难受和伤心,认为裁决不是针对她一个人,而是针对整个行业,会对业界带来非常坏的影响,是不合理及限制了新闻自由,同时亦是裁定行之有效、查找真相的工具有罪。她感谢很多行家及朋友对她的支持,发言时感触落泪。蔡玉玲说,即使法庭裁定她罪成,但她不认为进行调查报道、捍卫新闻自由有罪,坚信查册无罪。她说,不知道今次的裁决对传媒未来的工作会带来什么影响,但希望业界可以找到方法,又说希望传媒继续履行天职,不要就此放弃。她说,需要与法律团队再商讨是否上诉,自己会继续在其他平台努力新闻工作。包括多个传媒工会在内的市民在庭外声援,他们拉起写有“无畏无惧无私 捍卫新闻自由”的横额,并高叫“记者无罪、查册有理”等口号,在蔡玉玲步出法院时,拍掌支持。 多个传媒工会到场声援。记协主席杨健兴代表7个传媒工会及团体宣读声明,指蔡玉玲就7.21事件查册求证,警方拘捕是错误决定,律政司正式检控是一错再错,而法庭裁定她罪成是错上加错,强调查册无罪,判决令正常采访违法,摧毁香港仅有新闻自由,令人痛心疾首。香港记者因为履行职能,让涉及公众利益资料曝光,要负上刑责,形容是新闻界黑暗一日,记者求真并非出于私利,而是公众利益,质疑是何罪之有。杨健兴批评,政府高举保障私隐,打击起底为名,不谈新闻自由、传媒监察、社会透明度、公众知情权。港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主席赵善恩表示,第四权并非特权,而是协助大众监察权贵的权力,新闻从业员无想像过要面临目前的处境,蔡玉玲勇猛地高举她所相信的新闻价值,她代表工会与认同新闻自由的朋友向蔡玉玲致谢。她提到,港台仍然拒绝就案件的律师费等承担任何责任,至于能否继续查册的工作,工会并无收到消息,但感到不乐观。至于港台会否向蔡玉玲提供任何协助,港台发言人表示,对裁决不作评论。 (香港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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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台《铿锵集》编导蔡玉玲表示,去年12月获港台通知,以她涉嫌虚假陈述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以及案件涉及《铿锵集》为理由,拒绝她

香港电台《铿锵集》编导蔡玉玲表示,去年12月获港台通知,以她涉嫌虚假陈述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以及案件涉及《铿锵集》为理由,拒绝她参与节目制作。蔡玉玲说,港台一方面肯定她的工作,同时却拒绝她参与节目制作,令她感到矛盾。她认为,港台属政府部门一定有所制肘,但同时港台亦属传媒机构,希望港台展示传媒风骨。她表示,因寻找真相而面对诉讼,再失去工作岗位,有如受双重惩罚。蔡玉玲又认为,运输署向被查册车主发通知的新安排,可能令调查报道打草惊蛇,政府推出新安排前没有咨询公众及新闻业界,希望当局重新检视。 (香港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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