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终极上诉胜诉 撤销定罪及刑罚

蔡玉玲终极上诉胜诉 撤销定罪及刑罚 判词指,考虑申请表格的广泛用途,「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必须被理解为涵盖任何其他与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的事务,没有明确理由限制蔡本人使用车辆作为「交通及运输相关事宜」。此外,基于宪法保障的新闻自由,没有理由将真诚的「调查报导」被排除在「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范围之外,因此蔡申请查册时剔选「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并不是「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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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册案终极上诉得直 蔡玉玲:说明坚持值得重视相关报导:▌蔡玉玲终极上诉胜诉 撤销定罪及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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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上诉驳回

《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上诉驳回 法官指因采访查车牌与「交通运输」无关 香港电台前编导蔡玉玲,在制作节目《铿锵集:7.21谁主真相》时,被指车牌查册时作虚假陈述,去年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两项「为着取得道路交通条例下的证明书明知而作出在要项上的虚假陈述」罪名成立,判罚款6,000元。她不服定罪向高院提出上诉。 法官李运腾今日颁下结果,驳回上诉,他在判词指在重新审视原审证据后,认为唯一合理而不可抗拒是蔡玉玲为采访报道及制作节目而申请申牌查册,与「其他交通及运输事宜」无关,而她剔选并作出声明,控方的证据足以证明蔡玉玲「明知而作出在要项上虚假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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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终审法院判决蔡玉玲车牌查册“虚假陈述”案上诉得直,撤销对她的各项控罪。

香港终审法院判决蔡玉玲车牌查册“虚假陈述”案上诉得直,撤销对她的各项控罪。 终院5月3日就本案聆讯,6月5日颁下判词。法院认为,不应将针对车辆和车主可能关联罪行的真诚新闻调查排除在“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以外,因此蔡玉玲的申请不属于“作出虚假陈述”。 蔡玉玲原是香港电台《铿锵集》编导,2020年春调查元朗袭击事件时,从监控发现由车辆涉运送武器,向运输局查册并联络车主确认事件,最终于2020年7月13日播出《7.21谁主真相》节目。2020年11月,香港警方拘捕蔡玉玲,提出虚假陈述控罪;区域法院2021年4月、高等法院2022年11月均裁定蔡玉玲罪成,至此番终院推翻判决。 (路透社,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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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1⃣蔡玉玲终极上诉得直 终院裁运输署有权问查册理由 「交通运输事宜」涵盖传媒调查报导

#法庭报导 1⃣蔡玉玲终极上诉得直 终院裁运输署有权问查册理由 「交通运输事宜」涵盖传媒调查报导 港台节目《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被指在制作《铿锵集:7.21谁主真相》车牌查册时作虚假陈述,被裁定两项虚假陈述罪名成立,判罚款6,000元。她不服定罪,上诉至终审法院。终院宣布一致裁定蔡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刑罚。终院裁定,运输署署长有权要求查册申请人说明查册的用途,若果申请人所声称的用途是虚假,便构成罪行。但基于宪法保障言论和新闻自由,没有理由「调查报导」被排除在「其他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范围之外;即使「调查报导」不包括在「交通与运输事宜」之内,也不排除蔡真诚地相信新闻工作属该范围之内,因过往传媒多次成功申请查册,无法肯定她「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 2⃣【理大围城】5人暴动罪成囚4年3个月至4年11个月 官考虑被告母亲患思觉失调及完成手术等 额外减刑 油麻地共213人被围捕。18人案件中,13人不认罪受审后罪成,其中5人今被判囚4年3个月至4年11个月。28岁树艺师助理求情指母亲早年患上思觉失调及糖尿病,今年亦进行了癌细胞切除手术,现时要持续治疗。区院暂委法官严舜仪考虑被告是母亲的主要照顾者,终额外减刑。 3⃣涉旺角警署外非法集结 本地女团EOS成员廖乐儿及同行朋友罪脱 2019年9月29日,旺角警署外发生警民冲突。3男女否认非法集结等罪,包括女团EOS的成员之一廖乐儿。廖乐儿及另一名女被告获裁定罪名不成立,二人喜极而泣,当庭释放。散庭后,廖乘坐公司安排的私家车辆离开法院。余下一名30岁男子则被裁定非法集结和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裁判官李志豪先替他索取两份精神科报告,并押后至6月19日求情及判刑,其间须还柙。 4⃣【7.1占立会案】辩方专家指被告患多重障碍不适宜答辩 控方:曾在庭上发问显示能留心程序 5⃣【理大围城】一人认暴动罪 另6人不认罪 有人被搜出砂糖及面粉 6⃣刺警案后于TG称「71 101 系杀狗好日子」女学生认煽惑伤警还柙候判 7⃣【荷里活广场谋杀案】男疑凶被控谋杀今提堂 庭上双手握拳 还柙小榄待索精神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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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煽惑六四集结罪成囚15月 邹幸彤上诉得直 定罪及刑罚撤销 2021年六四悼念晚会遭警方禁止,已解散的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被控于六四前,在社交媒体Twitter和《明报》发表文章,煽惑市民前往维园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今年初于西九龙裁判法院遭裁定罪成,判囚15个月。邹就定罪及刑罚提出上诉,高院法官张慧玲今(14日)宣布判决,裁定定罪上诉得直,定罪及刑罚撤销。 上诉人邹幸彤由惩教人员押往被告栏。散庭后,「阿牛」曾健成道:「仲有少少公义。」邹表示:「估唔到㖞!」曾再指:「系圣诞礼物。」 虽邹在本案定罪及刑罚撤销,惟她仍须就支联会涉颠覆国家政权案还柙。她另在2020年六四集结案中被裁定煽惑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判监12个月。 律政司其后要求开庭,向法官表示会考虑上诉,但由于需时消化及研究判词,如有申请将于12月23日或之前提出。张官亦同意本案涉及重大而广泛的法律观点争议,有需要交由终审法院处理,预料将召开聆讯处理「上诉至终院许可证明书」上所需交付的法律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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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 1⃣前铿锵集编导蔡玉玲申上诉至终院 将争议运输署是否有权拒绝查册申请 法官李运腾批准把以下问题交予终审法院处理:「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4(2)条,运输署长是否有权基于申请查册目的与「交通及运输的事宜」不相关,而拒绝提供「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李官指上述议题具重大及广泛的重要性,同时对新闻界以及抱持不同目的而查册的人,包括追讨债务的人,均有重要性。李官又指,虽然他在判决中已裁定运输署长不是强制性地必须提供资料予所有查册者,但考虑立法原意、条文上文下理,条文中的「须」是否具强制性,属有合理可争辩空间,条例文字「并非表面咁简单」,因此认为适合把此法律议题交予终审法院处理。 2⃣【理大围城】涉渠口爬出 控方申加控郑锦满暴动罪 辩方斥「输打赢要」 第11日续审,控方已传召所有证人,暂委法官郑念慈尚未裁定表面证供是否成立,惟控方在此阶段申请加控郑锦满一项暴动罪,遭辩方批评控方做法「非常不公」,情况如「你漏招,我埋单」,直斥「唔能够输打赢要」、「prosecution(检控)唔系 persecution(迫害)」。辩方又指,郑锦满是否从理大逃离仍存疑。郑官表示需时考虑,遂押后至11月22日,届时将决定是否批准新增控罪。 3⃣工程师涉藏索带镭射笔 控方指无致电上司向警解释物品用途 辩方反驳有违无罪推定 警方曾查问被告涉案物品用途,但被告没有回答因而拘捕。控方指被告当时可致电上司,向警员解释镭射笔是工作用途,但他没有这样做,因此认为被告在庭上的辩解为事隔多年后才想出来的。辩方反驳,若要被告证明自己是无辜,会违反普通法中的无罪推定原则,这并非现今香港法律所容许。案件将于11月24日裁决。 4⃣车cam揭商量破坏轻铁站 3男囚年半遭驳回上诉 官:若指警方凭空作剧本是匪夷所思 法官今颁下判词,上诉方质疑警方曾窜改「车cam」录音,但上诉庭认为,要指警方凭空想出一个所谓剧本,并配上对话,是完全匪夷所思。另外上诉庭认为判囚一年半是绝不为过,甚至可能偏轻。 5⃣自闭少年八度致电法官及其妻 上月认藐视法庭罪 控方今撤销「不断打电话」罪 6⃣前屯门区议员涉选举舞弊及企图欺诈 押后12.30再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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