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 #刺伤梁国雄 #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 #热爱社会

1234 #刺伤梁国雄 #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 #热爱社会 八旬翁于4月16日在中联办大楼附近,用凿刺向正在请愿的社民连成员梁国雄,令梁国雄右腰窝擦伤。他今(1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裁判官郑纪航称,涉案金属凿坚硬、尖锐,有一定重量,幸好事主伤势不重,但在影片看到老翁「行动敏捷」,并从他口中可听出他「热爱社会」,与对方政见不同才犯案,认为被告愿意为社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决定先为他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押后至10月13日判刑。 报导全文: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00917/s00001/1600314918157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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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将军澳 #蓝丝 #普通袭击 #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 #判刑 #社会服务令 一名中年醉酒妇于去年 8 月在将军澳向群众大叫「曱甴」,并与现场街坊起冲突。有途人上前制止,惟妇人以一敌五,掌掴、推撞、拖鞋掴面等袭击五男女,其同居男友亦有出手施袭。两人早前承认袭击等罪,裁判官徐绮薇考虑两人的报告正面及有悔意,女被告已还押三星期,今(11 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判两人分别 180 及 100 小时社会服务令。女被告在庭外遭拍摄时大骂记者「曱甴」、「黑记」、「畀钱你」,同行友人亦撞向记者,导致其眼镜飞脱。 报导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大闹途人-曱甴-及掴脸-醉酒同居夫妇认袭击判社会服务令-庭外遭拍摄骂-黑记/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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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 #屯门 #对他人身体做成严重伤害罪 #判刑 去年 11 月 14 日,有示威者在屯门乡事会路与杯渡路一带堵路。56 岁的士司驶经时,见到一名同行清理路面砖头,遂上前阻止,其间被指挥拳打对方脸部,对方用右手阻挡,最终右手被打至出现骨折。的士司机被控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经审讯后,裁判官张洁宜今(14 日)裁定他罪名成立,判囚 1 年,辩方申请保释等候上诉遭拒绝。 报导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被指袭击清路障同行-的士司机罪成判囚一年-30-人庭外声援-等你出嚟/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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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 #虐打被捕长者 #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 #范本求情信 3 名警员涉嫌去年 6 月26日,在北区医院病房内虐打 62 岁男子,各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及交替的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首两被告早前认罪,第三被告不认罪受审并遭裁定罪成,三人还押至下周五判刑。首被告的律师代表今求情时指,本案案情较 7 警袭击曾健超案严重,但指首被告因遭事主踢伤嘴角,却不获上司跟进感到委屈而犯案,强调他犯案与过往性格不符。另外,法官又质疑次被告的多封求情信使用同一范本,质疑为何不以联署形式递交。 报导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虐打被捕长者案-3-警罪成求情-深感委屈犯案-法官-求情信如范本/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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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花何君尧Lin头案重判9年】 今日高等法院审理前年11月何君尧街站被刮花Lin头案件,该名30岁男子已被还押21个月。 法官杜丽冰宣判蓄意伤人罪(伤人17)及伤人罪(伤人19), 分别判监9年及27个月,同期执行,总刑期为9年。而企图谋杀则以伤人17 为交替控罪而取代,因认罪协议,控罪存档于法庭。 法官指这是一宗无理及可怕的袭击事件,无论动机及政治理念也不能成为求情借口, 而虽然被告亦曾患有情绪病,也不是犯罪理由。 之前梁国雄于中联办外被一名男子刺伤腰部,凶徒只被控告一条罪名较轻的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而且亦没有提交至等级较高的高等法院审理,最后于东区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监3个月6日。 裁判官郑纪航称看得出被告「热爱社会」,与梁国雄政见不同而犯案,劝喻被告「千万不可以因任何理由而犯案,互相尊重,消除成见,共同为香港建设和谐社会」。 相反本次案件法官杜丽冰指伤势并非致命但在街上突如其来的袭击事件是非常严重的案件, 并且强调法庭就每一宗案件的情节均独立考虑,并且必须判处阻吓性刑期。 法官以量刑起点为12年,认罪后扣减四分一刑期,总刑期为9年。 reported by @boomheadhk @boomhead #何妖 #梁国雄 #长毛 #法治笑话 #政治凌驾法治 #偏颇执法 #可怕袭击 #热爱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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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 梁国雄涉抢文件案 终极败诉后维持不认罪:议员无罪,抗争其罪 明年1月重审 梁国雄于2016年立法会讨论横洲发展计划期间,涉抢去时任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文件,早前被裁定终极败诉,终院指法庭并非不能就《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行使司法管辖权,条例适用于检控议员,并下令发还重审。案件今日提堂,梁国雄再一次否认控罪,排期至明年1月19日起作两日审讯。涉多宗集结案遭判囚23个月的梁国雄,被惩教人员押往被告栏,梁的走路动作比过往稍为缓慢。他答辩时称:「议员无罪,抗争其罪,我否认控罪。」 ⎯⎯⎯⎯⎯⎯⎯⎯⎯⎯⎯⎯⎯ 首宗国安法案 唐英杰提定罪及刑期上诉 明年3.22审理两天 现年24岁的唐英杰现正在监狱服刑,他今戴黑色粗框眼镜,身穿深绿色长袖衫和黑色羽绒背心应讯,被押入犯人栏时向亲友打招呼,精神不错。法援署宣布改制后,唐英杰在是次上诉的事务律师和大律师,皆由法援署所委派。 ⎯⎯⎯⎯⎯⎯⎯⎯⎯⎯⎯⎯⎯ 囚犯入禀挑战惩教限制打电话违宪 高院裁定败诉 曾提出司法覆核并成功争取囚犯投票权的在囚人士蔡全新,2016年再入禀司法覆核争取囚权,希望放宽囚犯致电外界的权利。案件在2018年审理,高等法院今日颁下判词,驳回蔡全新所有理据。法官在判词指,在囚人士被判刑一刻,已经不能享有一般人的自由,与外界接触的权利有需要被缩减和规管。若在囚人士有需要致电外界,可按「工作守则」申请,惩教按个别案件考虑。高院认为此安排没有侵犯沟通自由和私隐,亦不造成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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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7 1615 #包围警总 #水刮警 #暴动 #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 去年 6 月 26 日大批反送中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当日有便衣警员声称欲往警总上班时,遭多名示威者追打,一度手持水刮与示威者对峙,最终由同袍打开卷闸救走。有地盘工被指有份殴打该名便衣警,被控袭击伤人及暴动等罪,案件今在区域法院开审。控方开案前申请修改暴动范围,称要令控罪有更多弹性,惟被法官郭启安批评「我唔系要弹性,我要准确性呀,毫无合理疑点呀!」控方最终撤回修订。 控方大律师吴美华甫开庭,即申请修订暴动罪的控罪详情,欲将暴动范围由「警察总部外」修改成「警察总部一带」,法官郭启安询问原因,问是否有证据支持控方的修订,吴回应称修改可使范围更阔,并指附近有性质相近的暴动。郭官称「我之前一单暴动案都遇到同样情况,如果只系保留弹性,就将控罪由『外』改『一带』,我都唔知你嘅『一带』去到边,去到太古广场呀?去到修顿呀?」 郭官再问,呈堂片段是否拍到被告在该些地方出现,吴承认没有。郭官批评「如果佢冇出现过,点参与呀?依家唔系讲紧当日边度有暴动㖞,佢当日人喺军器厂街,佢点同另一个地方嘅其他人一齐集结呀?你讲唔出我唔会畀你改架㖞。」 (上文仅为节录,小编强烈推荐读者前往报导原文以阅读更多详情。) 报导全文: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817/URXOHQBNJRHSHBDZVD2TRC2L5I/ #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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